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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問題之我見

“見義智為”從一字之差看道德教育的傳承與創新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4日 14:09

  鄭州一所小學面對全校學生發出了一份倡議書,主題是“小學生應該見義智為”。這份倡議書在肯定了見義勇為的高尚傳統的同時,也提出了幫助他人的前提是要自護自救,並且傳授了一些具體的措施,比如看到有人落水要大聲呼救,碰到持有兇器的歹徒不可貿然行動,而是要及時報警等等。鄭州版本倡議書的出臺,再次把中小學生

  道德教育的課題推到了聚光燈下。

  在中小學生中推行見義勇為的美德教育無疑是理所應當的,但是,由於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皆不完善,當他們面對各種危險情境的時候,自身就處於極大的弱勢,這時要求他們“挺身而出”,不但不能起到消弭災難、救助他人的作用,往往還會帶來更大的傷亡,所以,要不要在未成年人中提倡見義勇為,在社會上一直就存在著很大的爭議,而這個爭議的背景是對生命權的強調與尊重,體現了社會的進步。年初,浙江寧波市新制定的《寧波市學校安全條例》就明確規定:“學校不得組織未成年學生參加搶險、救災等危險性活動。”這一人性化條款的出臺,贏得了廣泛的贊同。

  鄭州倡議書所提到的“見義智為”和見義勇為只有一字之差,卻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這個新創的詞彙不但繼承了民族傳統中的美好成分,又強調了在做善事時的策略性,因而對於未成年人有著更強的適應性和操作性。智與勇一樣,自古以來就是華夏文化的美德之一,但在過去的道德教育中,我們片面強調了“勇”的一面,總是鼓勵人們面對災難和不法行為時要勇於犧牲,卻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智”的一面,這種忽略不僅導致了為善之舉的魯莽化,也背離了生命權高於財産權的文明原則。也正是在這種有所偏廢的道德指引之下,不少人在見義勇為時不衡量自身能力,以致不必要地付出了沉重的生命代價。

  道德教育需要創新,這是時代發展、社會轉型、文化進步的內在要求。在對未成年人進行道德教育時尤其要注意創新,否則不僅脫離了社會現實,也很容易引起青少年的反感情緒,甚至有可能把他們引向歧途。鄭州版本的倡議書以一字之差尋找到了一個新的平衡點,這給我們整個社會的道德教育都帶來了有益的啟示。(北京青年報 蔡方華)

(編輯:王今一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