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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十二帝疑案之總説 (四)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07日 15:53)

  

 (視頻)


  主講人簡介:

  閻崇年,北京社會科學院滿學研究所研究員、北京滿學會會長。論文集有《滿學論集》、《燕史集》、《袁崇煥研究論集》、《燕步集》共四部;專著有《努爾哈赤傳》、《古都北京》、《天命汗》等十六部。主編學術叢刊《滿學研究》第一至六輯和《袁崇煥學術論文集》等十一部。先後發表滿學、清史論文二百五十余篇。

  內容簡介:

  大清王朝296年江山社稷,興衰榮辱,盪氣迴腸。在她如此漫長的歲月中,演繹著一個王朝的如日中天;清王朝的12位皇帝,文治武功 各有韆鞦。在他們離去的背影中,浸染著一個帝國的滄桑日暮。那麼,清朝何以統治中國長達296年?它又為何喪權辱國、走向衰亡?這個中國歷史上最後的封建王朝,究竟留給後世怎樣的記憶?

  北京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北京滿學會會長閻崇年將與我們一同回望那個遠去王朝的背影,縱覽清朝296年的風雲變幻。

  (全文)

  “捐納”就是買官賣官,清朝叫“捐納”。清朝做官主要有兩條途徑:一條是正途,就正常正當的途徑,是科舉考試。先考秀才,完了再考舉人,舉人完了再參加會試,取得貢士的資格,完了再參加殿試,取得進士的資格,進士以後就可以分派官職,派到縣裏面就可以做七品知縣,考中進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個官做,這是正途。我説過,這個正途是很難的,道光之後四萬萬人,每三年考一次,一次取三百來人,平均一年取一百人,清朝268年取了26846個人,平均一年101個人都不到,大部分人想要做官,或者經過努力沒考取,或者努力了,也沒考取,怎麼辦?就是清朝的選官還有另外一條途徑,叫“異途”,主要是捐納,就是花錢。捐納制度在清朝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舉制度互相補充,一部分人通過科舉考試做官,一部分人通過捐納制度做官,當然還有其他途徑,因為時間關係就不能一一説了,捐納做官,官員的比例在清朝是很大的,多的時候到60%,就是60%的官是捐納,40%的官是科舉考試的,但是這主要是中下級官員,所以我們有必要對清朝捐納制度也説一説。

  我們中國出現捐納秦朝就有了。史書記載,“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秦朝統一了天下,開始讓百姓納糧食、賜以爵,就是用糧食來買官爵。到了漢朝,也還有捐納,漢武帝曾經下令,可以賣武功爵,史書記載八個字:叫做“鹽鐵富賈,相率而至”,就是史書記載,漢朝的賣官,西漢的捐納,鹽鐵富賈,相率而至。當時的鹽、鐵是專營的,有錢的人相率,紛紛來買官爵。大家都知道很有名一個文人叫司馬相如,史書記載説四個字,説司馬相如“以貲為郎”,花了錢買了郎。漢朝以下唐、宋、元、明都有捐納,到清朝捐納成為制度。

  為什麼要捐納?清朝的錢,收支有定數,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是定數。地,它是固定的;丁,康熙五十年以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又“攤丁入地”,丁後來就不拿丁銀了,所以收入它是個定數。每年正常的支出也是個定數,碰到特殊情況打仗,黃河決口,大的災荒,那沒錢怎麼來呀,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捐納。

  清朝的捐納,我想講幾個問題:第一,清朝捐納制度的特點,我總結了一下主要有四個特點:一,統一管理,我數了一下,大概有五個統一:第一、統一捐項,哪些可以開捐,哪些不可以開捐,它是有規定的,五項可以開捐,軍需,打仗需要;河工,河決口了,治河;三、賑災,鬧大的災荒了;四、營田開荒,開墾;五、海防,海防是晚期了,主要這五項可以捐納,不是所有都可以捐納。第二,統一主管,這麼大一個國家,捐納誰管?戶部捐納局主管。三,統一入庫。捐了錢歸誰?不是歸知縣、知府,捐了錢統一交戶部國庫,後來一部分也分到省裏邊用,主要要歸戶部國庫。第四,統一政策。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譬如説吏部官不可以捐,吏部是管幹部的,管官員的,不能捐。禮部的官不能捐,禮部是管教育,管科舉考試,不能捐。就京官來説,尚書、侍郎這一級不能捐,郎中以下可以捐,地方的官員總督、巡撫、布政使這些不能捐,道員、知府、知縣以下可以捐,統一政策。第五,統一資證。要有資格,捐官也要有資格,捐納也要有資格,鄉鄰要具結擔保,當地要給他開籍貫和清白冊。是國子監的學生,國子監要出印鑒的證明,就是資格的審查要統一,這是清朝捐納制度第一個特點,統一管理。

  第二個特點,二,明碼標價。什麼官,多少錢,它是有規定的。我以乾隆三十九年為例,它價錢很複雜,我就挑了幾個主要的,京官就選郎中、主事,地方道員、知府、知縣,道員、知府、知縣有價錢,我把這個價錢説一下大夥聽一聽,是乾隆三十九年的價錢,郎中五品官,銀9600兩,主事六品官銀4620兩,道員四品官銀16400兩,知府四品官銀13300兩,同知就是五品,銀6820兩,知縣七品銀4620兩,縣丞就是副縣八品,銀980兩,這是乾隆三十九年的價錢,它這個價格是有變動的,到後來價錢就落了,為什麼落了?我回頭再説,我們再看看到光緒晚期,到光緒二十六年的價錢,郎中2073兩,主事1728兩,道員4723兩,知府3830兩,同知1474兩,知縣999兩,縣丞210兩,這知縣由4600兩,降到900多兩,為什麼?官越捐越多,價錢越來越低,一會兒我還要回答這個問題,這是第二個特點,就是明碼標價。

  第三,官多缺兒少。捐的官很多,那個缺兒,位置,真正的落實到就職少了。就拿知縣來説,到光緒年間,全國的知縣是1314個,康熙十一年到十四年,因為平叛“三藩之亂”,捐了知縣五百多位,你全國才1300多個知縣,你這一下子就捐了500個知縣,它那個知縣原來都是有位置的,三年還考一次進士,沒有缺兒,就是知縣沒有空位子,你捐了官之後,你沒有官做,官多缺兒少。後來就捐監生,就是捐國子監的監生,捐到多少呢?甘肅五個月捐了16000多人,花錢買文憑。有一個人叫蔣伊,《重銓法疏》,一個奏疏,他説康熙九年起至十八年,應選者不下二千人,每遇銓際,捐納居十之六,應選者十之四,捐納的人十之六,很多人不能應選,捐了官沒有位置,最多的有捐了以後六十年得不到位置,這人都死了,這還沒落實這個缺兒呢,官多缺兒少。

  第四,捐納氾濫。它開始時,有例捐,有常捐。比如打仗,戰爭結束了,這捐納就停了;黃河決口,修河,河修好了,河口堵上了,這捐就停了。後來很多例捐就變成常捐,這就越捐越濫,濫到什麼程度呢?我舉幾個例子,嘉慶道光年間,捐的監生捐了20萬人,全國參加會試多者一萬六千人,你捐了20萬個監生,他怎麼來考進士,氾濫到什麼程度呢?我給總結了十條:一,捐官就是做官。二,捐復。三,捐升。就是陞官。四,捐補。五,捐級,捐加級。六,捐銜,不捐官光捐銜。七,捐監,國子監的監生。八,捐正,副職捐正印,九捐減,官犯了罪了,花錢捐了減等,或者減免。十,捐典,典禮的“典”,祭典的“典”,死了之後捐的封典榮譽,後來就不是官了,特別是有些官犯了罪了,革職了,我捐點錢又復職了我想升級,花錢,捐了錢以後就升級。有些該休職,該退了,捐錢就接著做,甚至後來到一品二品的大員也捐,就濫了。所以,清朝的捐納制度,是越來越濫,越來越壞,問題嚴重,弊端層出不窮。

  下面我講第二個問題,就清朝捐納制度的弊端,它開始是捐虛缺兒,不捐正缺兒,開始捐副的,你比如知縣捐縣丞,縣丞二把手沒有實權,你捐了之後你沒實權,後來捐正印,知縣就有權了是不是,下面接著講捐納制度的弊端。

  第一,在財政上,飲鴆止渴。捐納的本來的意思是解決財政上不足,捐的結果一時財政稍好一點,但是,是飲鴆止渴,後患無窮,我舉一個例子,乾隆時候打仗,前方糧食不夠,運輸有困難,就捐糧食,捐一個縣官,四十擔米,捐一個京官二十擔米,有些人,北京市有米,吃錢糧,用那個老陳米湊二十擔捐個京官,用老陳米湊四十擔就可以捐個縣官,捐完了縣官就摟,摟可不只那四十擔米,你摟一個知府,捐一個知府就是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後來捐的錢入國庫的就越來越少,地方分流,但是捐的官很多,越捐越濫,所以就飲鴆止渴,有人建議可以採取別的辦法,第一節省,第二搞貿易,增加收入來補充國庫,皇帝不同意,就還是要捐,這是一,在財政上飲鴆止渴。

  第二,在文化上,斯文掃地。本來通過科舉考試從秀才、舉人、貢士到進士,進士還不能馬上做官,還要等一段時間,因為有缺兒才能做,才能熬到一個知縣。清朝考進士參加會試的最小的年齡是十五六歲,最大的年齡是103歲,就是參加會試考試,那考中進士的,最小的年齡是24歲,于敏中後來當了大學士,這是聰明絕頂的人,最大的年齡,考中進士的最大年齡是59歲,平均年齡35歲,這是宋元強先生他寫了本書,叫《清朝的狀元》做的統計,最大的年齡59歲考中進士,再等個一兩年,才能開始做知縣,一輩子,不是十年寒窗,一輩子寒窗,中一個進士,才可以做一個知縣。你花了二十擔米就做一個知縣,還去摟錢,那不是斯文掃地嗎?一些知識分子十年寒窗,窮經皓首,考個舉人、進士,你這花一點銀子就得到一個舉人、進士。甚至還有白丁,花錢買了一個筆帖式,文秘翻譯,貪了錢,再花錢再買一個縣丞,摟了錢,再花錢買個知縣,摟了錢再花錢再買一個知府,再摟錢、再花錢買個道員,這不是斯文掃地嗎?雍正的時候,曾經覺察到這個問題,買了1100個監生讓他們考試,結果900多人全不合格,1100人考試,900人全是假冒偽劣。太學的學生白丁,花錢買了白丁,一考試900多人不合格,1100人900人不合格,所以捐納制度對於知識分子來説,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對於中華傳統文化來説,是對中華傳統文化的褻瀆。清朝有個官員叫花沙納他説了一句話,他説捐納是“貽人口實,駭人聽聞”,你甘肅這麼一個省,短短的時間,捐了一萬多個監生,你不是氾濫嗎?

  第三,在吏治上,貪污腐敗。他買一個官,買一個知縣要4600兩銀子,知縣的薪俸是60兩銀子。做了知縣就貪,先把成本還上,再貪,貪了再買知府,買了知府貪了錢把成本還上,再買道員,形成吏治腐敗,貪污成風,有一個人,這人叫黃純祐,他這個官員捐納之間要有中間人,他就是中間人,來做這個事情,查出來的交通關節得到的銀,白銀20萬兩。所以清朝有人説:“部院衙門之大弊,無過於捐納一事”,這是王鴻緒《密繕小折》裏講的話,捐納制度氾濫的結果,是官員腐敗,賄賂公行,貪污成風,清朝不清。

  第四,在政治上,喪失民心。開始就認識是一個官員捐納的事情,這個事情天長日久,從南到北,從地方到中央,最後就變成一個政治問題了,因為貪官比較普遍,貪污比較嚴重,賄賂比較猖獗,最後就變成一個政治問題了。所以清朝人他自己説了句話,他原話是這樣子,他説,盜賊之起,由於吏治之壞,吏治之壞由於捐納之濫,捐納濫造成吏治壞,吏治壞,它叫盜賊蜂起,就是民變四起,你這個縣官,你貪得太厲害了,你就官逼民反,老百姓生活不下去了,官逼民反,就變成政治問題了,這麼嚴重的問題不是沒有人提,有人提。

  我舉一個例子,一個人叫賀世盛是一個書生,他寫了一個小冊子,痛斥捐納之弊,26頁,毛筆字26頁,沒有多少字。縣官知道了,這個人是湖南耒陽的,耒陽縣知縣知道了,就把這個賀世盛抓了,抓完了以後就嚴刑拷打,問他,你説捐官,誰捐官了?誰的官他是花錢買來的?賣官那人是誰?中間聯絡那人是誰?他不能確指其人,他是籠統地揭發捐納制度的弊病,縣官呢,就給加了一個罪,縣官給賀世盛加了一個罪名,八個字,叫“妄詆朝政,肆其悖逆”,就是大逆不道,完了就上奏,本人淩遲處死,他自己的兒子,他兄弟的兒子16歲以上處斬,16歲以下和妻子給功臣家為奴,就報到北京了,朝廷九卿科道會議討論,和珅等四十個大員簽署同意,最後報到乾隆那兒,乾隆怎麼批呢?乾隆八個字,“特宥赦之,改為處決”。乾隆皇帝很寬宏大量,不要淩遲了,斬首就可以了,還是處死了。乾隆皇帝你想一想,捐納制度有什麼弊端?開朝廷會議討論,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怎麼進行改革?沒有,把其批評的人殺了,這就是文字獄,因為文字招來了禍,牢獄之災,頭被殺掉了。

  清朝的皇帝沒有吸取正確的意見,廢除捐納制度,而是對批評捐納制度的人以殺頭來進行回答,結果,問題愈來愈嚴重,朝政腐敗,民心喪盡,所以,以孫中山先生為首的辛亥革命的起義,“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就深得人心,結果,清朝不與時俱進,改革科舉制度,也不與時俱進,廢除捐納制度,再加上其他的原因,導致了清朝的滅亡,最後,科舉制度,捐納制度,隨著清朝的滅亡而告終。

  (來源:cctv-10《百家講壇》欄目)

責編:英子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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