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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再次開庭審理彈劾總統盧武鉉動議案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02日 22:44)

  新華網漢城4月2日電 韓國憲法法院2日再次開庭審理國會通過的彈劾總統盧武鉉的動議案。韓國國會訴訟代理律師團和總統辯護代理律師團在法庭上就總統彈劾案是否成立進行了激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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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韓國憲法法院就總統彈劾案舉行的第二次公開法庭辯論。在3月30日舉行的首次公開法庭辯論上,因盧武鉉拒絕出庭,法庭公開辯論僅進行了15分鐘便告休庭。

  盧武鉉和國會訴訟代理律師團負責人金淇春均未出席當天的法庭辯論,辯論是在控辯雙方代理人之間進行的。控辯雙方就國會彈劾總統的表決程序以及國會對總統違反選舉法、總統親信收取政治資金和總統對經濟不振承擔責任等三項彈劾指控的正當性進行了激烈辯論。控方陳述了彈劾總統的合法性,要求盧武鉉主動辭去總統職務。辯方對控方彈劾總統的理由進行駁斥,並要求國會主動撤消彈劾總統案。

  憲法法院審判庭決定,將於本月9日舉行第三次公開法庭辯論,繼續審理總統彈劾案。國會訴訟方要求憲法法院傳喚盧武鉉出席第三次法庭辯論,以便對他進行面對面的質詢。

  3月12日,韓國國會通過了彈劾總統盧武鉉動議案。按照韓國法律規定,彈劾總統案由韓國憲法法院審理並作出最終裁決。憲法法院在受理總統彈劾案後,國會組成了由訴訟委員金淇春為首的訴訟代理律師團,盧武鉉方派出了由總統律師小組幹事文在寅領銜的辯護代理律師團,對國會通過的總統彈劾案是否合法進行辯論。憲法法院將在經過多次公開法庭辯論後對總統彈劾案作出裁決。

責編:常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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