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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一個在當今社會曝光率很高的名詞,而關於家庭暴力的報道也頻頻見諸報端。就在今年,懷柔縣長哨營鄉七道渠村某村民因不滿前妻不與其復婚,殘忍地殺害了前妻一家三口,後畏罪自殺,據了解,這是該縣迄今最大的家庭暴力案。由此進入網友討論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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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一種説不出的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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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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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網絡記者 閆冬)“家庭暴力”,一個在當今社會曝光率很高的名詞,而關於家庭暴力的報道也頻頻見諸報端。就在今年,懷柔縣長哨營鄉七道渠村某村民因不滿前妻不與其復婚,殘忍地殺害了前妻一家三口,後畏罪自殺,據了解,這是該縣迄今最大的家庭暴力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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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是一般公眾和學者近年來最為關注的問題。甚至有人認為,由於家庭暴力過於普遍,它已經成為常態而非例外反常現象了。
儘管有法律保護婦女不受虐待,但是家庭暴力案件很少能得到起訴,除非打成重傷或出現致死人命的情況。許多受虐婦女因此喪失了起訴的勇氣,不得不繼續維持暴力的婚姻關係。有些人甚至去走極端,主張只有用暴力和謀殺的手段才能結束這種關係。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會在1994年主辦的一次婚姻質量調查表明,不論程度頻率如何,丈夫打過妻子的佔21.3%;妻子打過丈夫的佔15.5%。中國目前正在展開關於家庭暴力對策的討論,從立法和司法的角度確認這一針對婦女的暴力罪行,並找到制止此類行為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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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歷史文化和經濟發展的原因,在中國,婦女、兒童仍然容易成為施暴者攻擊的目標,傷害、拐賣、性暴力等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案件屢禁不止,全社會對消除性別暴力的認知程度和行動力度與法律政策的要求還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發生在家庭中的暴力行為,對婦女造成的身心傷害往往被人忽視。這種行為影響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極易引發惡性刑事案件,危害社會治安,並直接影響兒童健康成長。 在一項“關於離婚影響及其對策的課題研究”中表明,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破裂的18個重要因素之一。據深圳市婦聯權益部的統計數字顯示,家庭暴力近年來在婦女的投訴中呈上升趨勢。 而近來,一部名為《不要和陌生人説話》的熱播電視劇,深刻剖析並抨擊了家庭暴力,又一次將人們的注意力聚焦於此。該劇講述了一個優秀的腦外科醫生安家和由於性格扭曲,總是懷疑妻子有外遇,便對其百般虐待,他的行為無意中被一個偷窺者拍成錄像。當偷窺者拿著錄像帶找他敲詐時,他卻失手將偷窺者殺死,於是他變成了殺人犯……女主人翁梅湘南因為愛隱瞞了過去(曾遭強暴),受到丈夫的猜疑。遭到暴力後,她又因傳統的“尊嚴”和殘存在心底深處的愛,努力維繫著家庭的完整,祈盼丈夫的轉變。結果,卻遭到丈夫更深的猜忌和更為恐怖的暴力。最後,她從逃避走向反抗,走向為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和真正尊嚴的鬥爭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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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家庭暴力除了發生在一些偏遠落後的地區或知識水平不高的家庭外,在大城市裏則往往發生在屬於高學歷高收入的人群中。婚姻法專家巫昌禎教授認為,一個人學歷的高低與其思想認識和道德修養水平不一定成正比,在文化人的頭腦裏,“男尊女卑”的思想也照樣在作怪。這些人在社會上為了維持良好的形象,往往有意壓抑自己的個性,回到家後無所顧忌,性格中不斯文的一面就暴露出來,甚至有的還把老婆當成了自己事業不如意的出氣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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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家庭暴力的具體含義是什麼呢?目前為止尚無統一界定的概念。有人認為家庭暴力是指對家庭成員進行肉體上的折磨、傷害和壓迫等人身強暴行為;有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中一方對另一方的毆打、淩辱、肆虐,使其屈從;有人認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中某一成員對其它家庭成員在肉體上、精神上、言語上、經濟上的虐待。有人將家暴(DV)定義為:密友間的高壓控制,其形式包括:肉體、性、言語和或精神上的虐待或威脅,虐待者經常採用經濟虐待,隔離孤立,恫赫威脅等手段對對方施加壓力。FV還包括家庭中對兒童和老人的虐待與忽視。有人認為DV與FV的概念完全等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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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我國社會發生了深刻的觀念變化,孝敬父母、尊敬長輩這種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社會上受到極大衝擊,甚至被某些人淡忘和漠視,這種情況在青少年中更為普遍和嚴重。可悲的是,許多父母、祖父母似乎心甘情願地這樣去做,結果導致了“孝子錯位”,父母、祖父母去“孝敬”兒女、孫子女的反常現象。在這種背景下,青少年對長輩施加暴力行為的事例,不斷發生,並且有不斷增多的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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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新動向 |
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曾受到過丈夫或男友的虐待。在中國,家庭暴力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著。 但是施暴並非男人的專利。一提到家庭暴力,人們的腦海裏往往就會出現這樣一幅畫面:野蠻無知的男人粗暴地毆打自己的老婆、孩子、老人……然而,時代在發展,家庭暴力也出現了新的變化,生活中的“悍妻”也不乏其人。 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會組織的一次婚姻質量調查表明,不論程度、頻率如何,丈夫打過妻子的佔21.3%;妻子打過丈夫的佔15.5%。但同時,女性對男性施暴的會逐漸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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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歐打父母的孩子,在家庭之外往往表現正常,被看成是所謂的“好孩子”。家庭暴力行為出現時,雙親很吃驚,採用常規的教育方法,例如,叱責、打罵等,結果導致更加強烈的家庭暴力行為。這种家庭的親子關係逆轉,雙親看孩子的臉色行事,逆來順受,滿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對孩子的暴力行為感到恥辱,“家醜不可外揚”,對外不講,以致被暴力行為所傷。由於雙親不知道家庭暴力行為的性質及其解決方法,所以只能忍受孩子的暴力行為。只有當雙親遍體鱗傷,不敢回家,不堪忍受時才求助於心理諮詢機構。因此,對目前現實社會中青少年家庭暴力行為的實況並不十分清楚。但1994年上半年以來,據某醫院統計,半年中因家庭暴力行為而住院的已有8例之多,這是既往所沒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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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家庭暴力行為一般在青春早期發病,開始是對親屬憤怒、謾罵,進而實施激烈的暴力行為,順手破壞傢俱,使雙親陷入恐怖中,雙親勸解以武力壓服,相反更加激發了家庭暴力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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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年來,我國對於此類行為十分關注,有了很多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首先中國政府制定法律、法規、規章,保護婦女人身權利不受侵害。其次,通過多種途徑,制止家庭暴力,救助受害婦女。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條例,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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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於怎樣處理、制裁施暴者,對施暴者的制裁雖然缺乏相關、具體的法律規定,但政府可依據其社會管理者的身份,協調有關部門,對施暴者進行適當的處理和制裁,如教育,紀律處分、行政處分及至依相關法律,定罪等,以對其它人起一警戒作用。筆者傾向於應該對這樣的行為示為犯罪的一種,要嚴家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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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久的將來,家庭暴力會從人們的視野中逐漸消失,最終化為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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