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江澤民訪日期間中日兩國發表的聯合新聞公報
1998年江澤民訪日期間中日兩國發表的聯合新聞公報
    1998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對日本

    國進行國事訪問,中日兩國就面向21世紀加強合作,積極

    推進兩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達成共識,並

    發表新聞公報。摘要如下:

    一、雙邊合作

    雙方注意到兩國經濟關係在優勢互補和平等互利基礎上取

    得了很大發展,一致同意繼續擴大和充實兩國在貿易、投資等

    經濟領域的合作關係。

    日方將就第四批對華日元貸款後兩年安排,向中方28個項

    目提供約3900億日元的貸款。中方對此表示積極評價。

    雙方認識到,面向21世紀,擴大和充實科學技術、産業技

    術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是有益的,一致同意加強在這一領域官民

    雙方的合作,支持兩國産業界開展合作研究和技術轉讓。

    雙方一致同意官民合作積極推進兩國産業界就中國中西部

    地區經濟開發進行合作。

    雙方再次確認環境保護問題的重要性及雙方在該領域迄今

    合作的成果,一致同意根據《中日面向21世紀的環境合作的聯

    合公報》進一步加強在該領域的合作。

    雙方將繼續在農業領域特別是可持續農業技術領域加強合

    作。

    雙方認識到災後重建及預防洪災對策的重要性,一致同意

    儘快就具體合作方式進行研究。

    與此相關,雙方一致同意儘快研究並推進植樹造林、森林

    保護等領域的官方及民間的具體合作。

    雙方充分認識並積極評價中日青少年交流在增進兩國相互

    了解及發展兩國關係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認為《中日關於

    進一步發展青少年交流的框架合作計劃》的簽署,有助於推動

    這一交流的不斷深化和發展。雙方一致同意從1999年起至2003

    年爭取實現1.5萬人規模的青少年互訪交流。

    雙方認為,加強兩國知識領域的交流,對提高兩國交流質

    量,擴大交流領域具有積極意義。兩國政府將對民間開展這方

    面活動給予支持和幫助。

    雙方認識到文化交流對加深兩國人民相互理解的重要作用,

    一致同意進一步推進這一交流。

    日方重申,根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誠懇對待日本遺

    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問題,承擔責任並儘快採取實際步驟銷毀

    這些遺棄化學武器。

    雙方共同認識到,推動發展下一代信息技術,對兩國的社

    會經濟發展將産生重要影響。雙方一致同意在多媒體技術應用

    等信息領域加強合作,共同研究開發信息系統的示範項目。

    二、國際領域的合作

    雙方共同認識到,為使聯合國在下個世紀發揮更加有效的

    作用,對聯合國進行改革是必要的。

    雙方一致同意加強在地區問題上的協調與合作,為地區的

    和平與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雙方確認,中日兩國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禁止

    生物武器條約》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締約國,將繼續信

    守在上述條約中承擔的義務,致力於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

    其運載工具的擴散及有關國際合作。

    雙方確認多邊貿易體制的重要性。中方重申願為儘早加入

    世界貿易組織繼續作出努力。日方表示對此繼續給予支持與合

    作。

    雙方確認兩國今年9月舉行的關於東亞經濟問題的高級磋商

    是有益的,一致同意今後視需要繼續舉行類似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