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撞毀我飛機事件看美國“人權”標準
2001年04月06日 16:57



  多年來,美國政府一再自詡是世界上最講人權的政府,標榜美國是“維護國際人權的燈塔”;美國政府在各種場合,利用各種機會在人權問題上指責別的國家。就在今年二月二十七日,美國國務院在其發表的《二○○○年國別人權報告》中,又再次擺出人權祖師爺的架式,逐個評點了過去一年世界一百九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人權問題上的表現,對別國橫加指責。事隔一個多月,美國偵察機進入我沿海專屬經濟區上覆空域,撞毀我軍用飛機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的一系列表演,使人們對美國政府的人權含義和標準越來越清楚了。

  確鑿的事實證明,中美軍用飛機相撞,責任完全在美國。是美國的軍用偵察機違反飛行規定,作出危險動作,撞毀我飛機,致使我飛行員至今下落不明。不要説什麼“人權”,稍有一點人的良知,都應該感到內疚,都應該自責,都應該主動承擔責任,積極協助中國政府處理好這一事件。可是美國政府呢?不僅推卸責任,而且倒打一耙。這就是美國政府的“人權”?

  撞毀我飛機事件發生後,我國政府對失蹤的飛行員王偉十分關心。江澤民主席動情地説,人是最可寶貴的。他多次指示軍隊和有關方面,要不惜一切代價,動用一切手段搜救落水的飛行員。事發不到一小時,海軍就派出五艘艦艇、五架飛機趕赴海南島東南海域展開搜尋。到四月四日淩晨,共派出各型飛機四十八架次、艦船二十九艘次。王偉家鄉的黨政領導得知消息後,立即趕到王偉家中,親切慰問王偉的父母親。對擅自闖入中國領空並降落中國機場的肇事機組的美方人員,我國從人道主義的立場出發,也給予妥善安置,並批准美駐華使領館的官員同他們見面。而美國政府呢?對至今沒有找到的中國跳傘飛行員僅僅表示“遺憾”而已。這就是美國政府的“人權”?

  然而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撞毀我飛機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對他們的機組人員表示了極大的關心,很快就在互聯網上公佈了機組全體人員的姓名,一再要求中方放回他們。在美國政府那裏,似乎只有美國人才是人,別的國家的人都不值一提。二百多年前發表的美國的立國文獻《獨立宣言》,開宗明義:“人人生而平等。”這種“人人”,是只對美國人而言,還是對世界上所有民族都適用?是美國政府的官員忘了祖宗的遺訓,還是壓根就不準備實行這些遺訓?

  由此聯想到被美國潛水艇頂翻的日本實習漁船,被美國飛行員撞落的意大利纜車,被美國導彈炸死的伊拉克、南聯盟和平居民。這些“人權衛士”、“人權法官”,就是這樣來維護人權的?人權,在美國政府那裏,從來就是一個雙重標準!説穿了,美國政府在對外關係中的所謂“人權”,不過是其推行強權政治、霸權主義的遮羞布罷了。

  善良的人們進一步明白了,披著“人權”外衣而行霸道的人是不可能恩賜給任何人真正的人權的。堅持正義、愛好和平的中國人民進一步明白了,中國的人權、主權和在國際事務中的其他權利,只能靠自己爭取。(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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