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第242號決議
聯合國第242號決議
    聯合國第242號決議是聯合國安理會關於中東問題的決議,1967年11月22日通過。 1967年6月5日,第3次中東戰爭爆發,以色列對埃及、約旦和敘利亞發動了6天的閃電戰,侵佔了包括西奈半島、戈蘭高地、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和耶路撒冷東區在內的阿拉伯土地。11月22日,聯合國安理會開會討論解決阿(拉伯)、以(色列)衝突的辦法,會上,通過了英國提出的一項決議案。決議主要內容是:

    1,以色列軍撤出在最近戰爭中佔領的領土;

    2,終止一切交戰要求或交戰狀態,尊重和承認該地區每個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及其在牢固和被認可的疆界內和平地生活而免遭武力的威脅或行為的權利。

    決議還確認了以下的必要性:

    1,保證該地區國際水道的通航自由;

    2,使難民問題得到公正的解決;

    3,通過包括建立非軍事區在內的各項措施,保障該地區每個國家的領土的不可侵犯性和政治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