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 法輪功是邪教
2001年06月15日 14:22



  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明確指出﹕“法輪功”毫無疑問是邪教﹐是一個政治性組織﹔為免“法輪功“危害香港社會的安定﹐特區政府會密切注視他們在香港的一舉一動。不過﹐現在尚不是訂立反邪教法的時候。

  董建華昨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回答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鑒林的問題。陳鑒林在發問中指出﹐香港經濟的發展要和安定並存﹐他完全相信特區政府有維護香港社會安定的決心﹐因此想了解政府對邪教的看法。

  董建華在回答時斬釘截鐵地表示﹐“法輪功”毫無疑問是一個邪教﹐組織很嚴密﹐財源很豐富﹐而且是一個政治性組織。他稱“法輪功”在內地傷害了很多家庭﹐在香港的確要密切注意“法輪功”﹐不能使之危害香港社會的安定﹐也更加不可危害內地社會的安寧。

  董建華表示﹐世界上很多大國均受邪教的困擾﹐特區政府研究了很多國家處理邪教的方法﹐不過﹐他認為現時尚未到立法的階段﹐不是立法的時候﹐而政府會密切注意“法輪功”在香港的一舉一動。

  董建華續稱﹐“法輪功”對內地造成的傷害大家可以在電視上看到﹐而香港的“法輪功”和內地的“法輪功”是同一個教主﹑同一個教條。他強調﹐“法輪功”不是一個宗教﹐他們自己也是那樣説﹐因此處理“法輪功”事實上不涉及任何宗教自由的問題。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在會上質疑董建華直指“法輪功”是邪教有何根據。董建華表示﹐如果看了有人在天安門自焚﹐做母親的死了﹐以及看了“法輪功“的教條﹐也會得出同樣結論﹐並不是他個人的看法。

  何俊仁在追問時竟指董建華的言論是“嚴重的誹謗”﹐並要求董“收回”這句話。對何俊仁的指責﹐董建華正色地回答了一句﹕“我説任何事均是經過詳細考慮才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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