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會民:“法輪功”分子從事著有組織的政治活動
2001年04月22日 17:25



  中國駐紐約副總領事趙會民今天説,現在,中國駐紐約總領館門前,每逢週二、週四,總有一些似曾相識的人練“法輪功”。他們如果不是以此為業,獲取報酬,又有哪個沒有政治目的的老闆肯雇傭這種不幹活、光“練功”的人?他稱,“法輪功”早已撕下“練功強身”的假面具,從事著有組織的政治活動。

  擔任駐紐約副總領事不到兩個月的趙會民,當地時間二十日上午接受記者聯合採訪時對“法輪功”問題發表了談話。

  趙會民今年四十四歲,他曾是北京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教過書,當過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副校長,是外交部首批在非外交系統內公開選調的外交官。比較“書院生涯”與做外交官的感受時,趙會民輕鬆地説,反正當大學老師就要好好教書,當副校長就得做好管理工作;至於當外交官嘛,那可得時時謹慎。

  趙會民説,最近,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上,美國利用人權問題干涉中國內政的圖謀再次遭到失敗。就在這次會議的會場內外,一些“法輪功”分子散發材料,攻擊中國政府,妄圖借助國際反華勢力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但是,美國打“人權”牌一再遭到失敗,“法輪功”打“人權”牌也挽救不了失敗的命運。

  他進一步闡述道:“法輪功”打的是保護人權的旗號,幹的是反人權的勾當;其殘害生靈、蔑視生命權、干擾他人自由、破壞法治等等,就是反人權的具體表現:

  第一,生命權是人權的基本內容,而“法輪功”引導信徒追求“圓滿”、“上層次”,造成一千六、七百人喪命,可見“法輪功”對生命權的危害是多麼嚴重。

  第二,“法輪功”侵犯信徒的生活權,使他們産生厭世、不思親情的人生觀,連起碼的生活質量都談不上。

  第三,李洪志不許信徒思想轉化,不許放棄“法輪功”。“法輪功”只有傳播邪教的自由,不許別人有批判的自由,這是對自由權的恣意破壞。

  第四,法制是人權的基礎。“法輪功”是未經註冊的非法組織,從事的是未經批准的非法活動,其行為本身就是對法制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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