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評論員:“法輪功”邪教是人間悲劇的製造者
2001年03月20日 18:24



  人民日報3月21日評論員文章:“法輪功”邪教是人間悲劇的製造者

  1999年7月22日是歷史上普通的一天。中國政府這天開始了挽救“法輪功”練習者性命、剷除“法輪功”、造福大眾的正義之舉。這是悲喜交加的一天:悲的是據不完全統計,在此之前已經有1400余人因習練“法輪功”身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的誘騙下自殺喪命;喜的是“法輪功”的末日來臨了。

  136人自絕生命,斷送在“法輪功”魔爪之下,釀成了慘痛的人間悲劇。如不及時斬斷魔爪,黃泉路上斷命的兄弟姐妹將成倍增長。許多有識之士、新聞媒體和普通群眾早就呼籲剷除“法輪功”,還社會以正氣、還生活以安寧。中國政府順應民意,依法取締了“法輪功”,保護生靈免遭涂炭、家庭重歸平安,這是當代社會維護人權的最偉大行動。

  邪教“法輪功”欺騙群眾,用罪惡的精神控制鋪下了一條奪人性命的“天國之路”--

  北京市昌平區農村婦女石秋蘭,練“法輪功”走火入魔後,在家服農藥身亡。死時留下遺書,竟稱她的死“是大佛安排的”。

  河北省唐山市女工王秀雲,練了兩年多“法輪功”,對李洪志極為膜拜,認為修煉到最高境界就可以“投胎轉世”。最後她追隨李洪志的“升天圓滿”,精神不能自控,從四層樓自己家的陽臺上跳樓自殺。

  山東省招遠市農民李玉梅,練習“法輪功”達到癡迷程度,滿腦子都是“白日飛升”的妄想。她經常告訴別人,李洪志就要把她帶到天上去了。最後,她用柴油點燃了自家的草垛,鑽進去後被活活燒死。

  ……

  血淋淋的事實一再證明:“法輪功”害人奪命,同世界上所有的邪教一樣,是人間悲劇的製造者。

  天下最寶貴的是人,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維護人權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內容,就是保障人民應享有的生存、發展權。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殘害生命、擾亂社會、踐踏人權,為千夫所指,是社會的毒瘤、人類的敵人。我國政府正是為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依法取締了“法輪功”,把絕大多數“法輪功”練習者從危險的“境界”拉回到正常的社會生活中來,挽救了一批癡迷者的生命,體現了堅定的人權維護者對人民生命的高度負責。

  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已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人們從一個個血淋淋的事實裏進一步看清了邪教的醜惡嘴臉,許多癡迷者痛定思痛、幡然醒悟,與邪教決裂。

  文明社會決不允許邪教倒行逆施。為了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須徹底剷除邪教“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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