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法輪功”是如何蠱惑人心禍國殃民的?
2001年02月19日 15:18



   編者按:2月5日以來,本報和中國國防報為深入揭批“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和滔天罪行,陸續共同刊發了對“法輪功”癡迷者劉思影、陳果、郝惠君、王進東的追蹤報道,在廣大讀者中引起了一定反響。不少讀者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是如何實施精神控制的?為什麼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那一套與科學文明格格不入的歪理邪説能夠蠱惑人心?為什麼在“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已經昭然若揭的情況下,仍然有少數“法輪功”癡迷者聽從李洪志的煽動慫恿,走上了自絕的道路?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加強思想政治教育,使人民群眾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徹底剷除邪教賴以孳生的土壤?怎樣確有成效地做好少數至今仍癡迷“法輪功”的人的教育轉化工作,使他們儘快地得到解脫,站到國家和人民的立場上來?諸如這些問題都要求我們去深入地思索和探究。為此,本報記者再赴河南開封,采寫了這篇深度報道,現刊發於此,希望能對讀者進一步深入揭批“法輪功”的邪教本質有所助益。

   2月12日至14日,本報記者在河南開封軍分區的大力協助下,就深入揭批李洪志的歪理邪説和“法輪功”的滔天罪行,對開封地區的部分專家學者和有關群眾進行了採訪。他們紛紛批駁“法輪功”的歪理邪説,控訴“法輪功”邪教毒害人的身心、實施精神控制、操縱癡迷者行動、與政府對抗、踐踏人權的種種罪行,剖析李洪志和“法輪功”蠱惑人心、禍國殃民的陰險方式和殘忍手段。

  “法輪大法”到底有多“邪”?

  ———“法輪功”既具有一般邪教的共同特徵,亦有自己的歪門邪道,因而它更加陰險、毒辣和瘋狂

  接受採訪的專家學者談到,踐踏人性、侵犯人權、反對科學、禍亂社會,是世界上一切邪教的共同特徵。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同樣如此。其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的邪教本質及醜惡面目已昭然於世。然而,綜觀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的全部行徑,人們不難發現,“法輪功”除具有邪教的共同之處外,還有它的三個“獨到”之處:

  ———以“功”掩“法”,瞞天過海。世界上的邪教大多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用其炮製出來的一套歪理邪説束縛癡迷者的思想,利用哄騙、威脅、訛詐等手段控制癡迷者的精神,強迫癡迷者與外界隔絕,閉目塞聽,聽任控制者的擺布。而李洪志在推出其歪理邪説之初,為掩蓋其邪教本質,蒙蔽練功者,採取了以“功”掩“法”的卑劣手法。

  氣功療法是祖國傳統醫學的一個組成部分,實踐證明,這種療法在藥物、手術、理療、化療等物質療法的基礎上,對祛病強身可以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正是看到這一點,李洪志最初便通過氣功雜誌宣傳自己和“法輪功”,並且于1993 年申請加入了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1996年被登出),從而使之有了立足生根的 “藉口”。但在接下來的活動中,李洪志開始不斷地通過貶低氣功來抬高他自己。例如,在《轉法輪》一書中,他説:“前些年有許多氣功師傳功,他們所講的東西都是屬於祛病健身那一層次的。……高層次上的東西,他們沒有傳。……在國內外,真正往高層次上傳功,目前只有我一個人在做。往高層次上傳功,為什麼沒有人做呢?因為它不是一般人能傳得了的。”他在《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解法》中説:“大家知道,我們在長春初期辦班的時候,我講得也是挺高的。但是,總是把氣功挂在嘴上。我們今天呢,因為往高層次上傳功了,就不講這些了。這也是一個逐漸叫人認識的過程”。他在北京“輔導員”會議上説:“我們一上來就是在高層次上談修煉這個問題,我們將來不再説成是什麼氣功、氣功的” 。通過李洪志的這些話可以看出,李洪志初期談論點兒氣功,不過是借助“氣功 ”旗號,利用一些群眾想通過氣功強身健體的願望來發展組織而已。而這一點是其它邪教,尤其是國外的邪教所不具有的。

  ———公開活動,公然對抗。總觀世界上的各類邪教組織,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和輿論的譴責,一般都是採取秘密結社,隱蔽活動的方式進行活動。而由於 “法輪功”最初打著“氣功”的幌子,因而其活動不僅是公開的,而且為了擴大影響,營造聲勢,還專門選擇體育場(館)、公園、禮堂等公眾場所大肆“講經説法”。而到了後期,特別是政府宣佈“法輪功”為邪教組織,並依法予以取締後,李洪志及“法輪功”骨幹分子雖難以再像過去那樣公開組織什麼“講法”和 “練功”活動,但為了對抗政府,搞亂社會,李洪志之流在國外通過各種手段發佈所謂“經文”,威逼利誘少數癡迷者公然與政府對抗,甚至在舉國迎春的喜慶時刻,在天安門廣場這樣萬眾矚目的地方搞“自焚”。最近,已把大本營設在西方某國的李洪志之流,又制定所謂“新策”,唆使“法輪功”癡迷者每逢重大節日在政府所在地或廣場“練功”示威。並鼓吹這樣可以“上層次”、“早圓滿” ,有意製造政治事件,造成流血衝突,謀求“國際干預”。採取如此瘋狂和卑劣的政治伎倆,來與政府和社會為敵,這是世界上其它邪教所很少有的。

  ———賣身投靠,叛國反華。據香港《鏡報》前不久披露,李洪志等人逃到某國,前年精心策劃了“4.25”事件,事敗後乞求該國政治庇護。而該國反華勢力為了抓住這張“反華牌”,對偽造身份的李洪志不僅不驅逐(根據該國現行入境條例,入境者填寫入境申請表若虛構或偽造身份和履歷,則屬較為嚴重的犯法行徑,依法可以拘留後遣返原國家或地區,或者判處10年以下徒刑。據悉僅1999 年就有3萬多人被該國拒絕入境,其根據之一就是“申報”不實),反而豢養起來,並不斷撥款支持其反華活動。去年秋,該國國會撥款給李洪志之流,讓他們利用廣播網向中國大陸傳播“法輪功”。李洪志之流在國際反華勢力的政治支持和經濟幫助下,已經墮落成為國際反華勢力的“別動隊”。而這也可以説是其它邪教所“修煉”不到的“圓滿”。

  “法輪功”是怎樣招搖撞騙、蠱惑人心的?

  ———“法輪功”採取欺世盜名、妖言惑眾、精神控制等手法來散佈其歪理邪説,因而具有更大的欺騙性和危險性

  從李洪志1992年打著強身健體的旗號拋出所謂的“法輪功”,到今年元月製造慘絕人寰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從鼓吹所謂“真、善、忍”到叫囂“忍無可忍”,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對癡迷者實施精神控制、操縱癡迷者行動的陰險方式和殘忍手段一步步暴露出來。

  ———為了蒙蔽群眾,掩蓋其邪教本質和不可告人的目的,李洪志採取偷梁換柱、欺世盜名等手法來編織他的所謂“法輪大法”。比如,他編造和吹噓他的 “法”具有遠遠高於一切醫學手段的“祛病強身”功效和魔力,利用人們對強身健體的普遍追求,來引誘他人尤其是那些年老體弱或身患疾病的人相信他的“法輪功”。又如,他利用中國民眾千百年來對“真、善、美”的追求,編織了一套 “真、善、忍”的歪理邪説,説什麼練“法輪功”可以幫助人們棄惡從善,做好人,幹好事。再如,為了使更多的癡迷者追隨他左右,受他的“大法”控制,他利用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編造了一套什麼“消業”、“圓滿”和“上天國”、“當法王”的荒謬論調,從而一步步地控制住那些“法輪功”的癡迷者。總之,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與其它邪教一樣,製造了所謂“世界末日” 、“地球爆炸”、“進入天堂”等種種妖言邪術,剝奪和侵犯公民合法的權利與自由。其設定思想枷鎖,驅使“法輪功”癡迷者要對李洪志頂禮膜拜,絕對按照他的意志行事,不能有任何懷疑。只要沾上了“法輪功”,就如同和他訂了生死契約,思想行動都得聽命于他,不能再看別的書,學別的知識。從而把癡迷者封閉在李洪志和“法輪功”設下的精神桎梏之中,使之喪失正常的思維、判斷和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李洪志和邪教“法輪功”的歪理邪説如同一支巨大的魔掌,將癡迷者禁錮其中,難以自拔。

  ———為了達到控制癡迷者為其所用的目的,李洪志採取了步步為營的方式,先是使人們“練功”———鼓吹能祛病強身、包治百病,再使人們“學法”— ——相信他的那套“真、善、忍”的歪理邪説,再到最後的“護法”———為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服務———為了所謂“圓滿”和“升天”,公然與政府和法律對抗。開封市回民中學黨支部書記馬振林指出,如果李洪志及其“法輪功”一開始就暴露出其殘害生命、把人引向絕路的罪惡面目,是不會有人相信它的。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對此心知肚明,因此採取精神欺騙的方式,一步步用其精神鴉片麻痹人,投下強身健體的誘餌,佈下“真、善、忍”的圈套,編造“消業— ——上層次———圓滿”的謊言,逐漸把癡迷者禁錮在“法輪功”的牢獄之中,無形中把正常的人導入邪惡的泥淖。開封市委講師團團長孟玉華説,李洪志最初打著“練功”的幌子,謊稱練“法輪功”能強身健體、祛病健身,披著“真、善、忍”的外衣,誘使一些人陷進“法輪功”設下的圈套,誤入歧途。繼而,其手法就從鼓動“練功”到鼓動“學法”,大肆散佈歪理邪説,組織邪教,從精神上控制“法輪功”癡迷者。為了使“法輪功”癡迷者完全聽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説,接受李洪志和“法輪功”組織的操縱,李洪志及“法輪功”邪教組織絞盡腦汁讓癡迷者同正常社會隔離開,使癡迷者的思想形成封閉狀態,只聽李洪志和“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那一套,其它的正確觀點和真誠勸慰都聽不進去,讓癡迷者在科學與愚昧、文明與迷信的十字路口上迷失了方向。

  ———為了能從精神上徹底控制住癡迷者,李洪志妖言惑眾,大施騙局。開封大相國寺住持釋心廣指出,邪教頭目往往以偽裝和騙術來樹立權威,讓癡迷者對其頂禮膜拜,絕對順從。與之相同,李洪志在這方面也是極盡吹噓、造謠、欺騙之能事,他大肆盜用佛教、道教等宗教的名詞術語神化自己,宣稱其“法輪功 ”是整個宇宙的修煉大法,是最高佛法。他大搞教主崇拜,開口“大師”,閉口 “經文”,仿佛他就是神的化身、佛的化身。李洪志吹噓自己“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大功能”,“能度人去天國”,“往高層次帶人” ,甚至能幫助世人渡過“末世浩劫”。李洪志一方面大肆剽竊盜用宗教名詞神化自己,另一方面又無恥地將自己及其“法輪功”淩駕於一切宗教之上,胡説他比佛高一萬倍,欺世盜名,極力樹立其“絕對權威”。除了誘騙之外,李洪志及“ 法輪功”組織還採取恐嚇、威逼的辦法,使“法輪功”癡迷者的精神完全受到控制。他們散佈“形神俱滅”論,説只要“法輪功”癡迷者不練“法輪功”,就會淪為常人,就沒有人保護了,就會被魔取走性命,形神全滅。李洪志恐嚇“法輪功”癡迷者説,他有無數“法身”,無處不在,無時不在,可出入多層空間,有著巨大的神通法力,從而能對“法輪功”癡迷者進行保護和監督。這種謊言,使受其精神控制的癡迷者對李洪志心存敬畏,在精神上製造出了順則昌、逆則亡的強烈錯覺,不得不絕對服從李洪志來求得“成仙”、“圓滿”。

  就是憑著這些騙人的謊話,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一步步誘使那些癡迷者跌進他們的圈套,成為邪教的工具和犧牲品。在這個基礎上,他拼湊了一個遍及全國的非法組織,與人民為敵,同政府對抗。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帶有幫會性質的組織系統,為其實施精神控制提供了手段。“法輪功”一套“研究會”、 “總站”、“輔導站”到“練功點”的組織系統,完全受到李洪志的操縱和控制。李洪志及“法輪功”大量印刷“法輪功”出版物、製作音像製品,一方面藉以斂財,一方面通過現代傳播手段為其歪理邪説的散佈提供便利,從而誘騙了更多的人進入“法輪功”的邪惡深淵。

  “法輪功”的危害性有多大?

   ———“法輪功”將其罪惡的矛頭指向它的癡迷者,指向了整個國家和社會,因而具有極大的危害性和破壞性

  開封市委講師團團長孟玉華指出,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欺世盜名,妖言惑眾,致使數以千計的癡迷者精神崩潰,自殺自殘;它挑起事端,興風作浪,妄圖糾集一股政治勢力與政府長期對抗,實在是禍國殃民絕人性,邪到極致太猖狂。

  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借用現代醫學的心理暗示因素,並任意誇大其作用。那些被騙而致死的癡迷者成為李洪志玩弄騙術的殉葬品,李洪志聲稱,這些人在他不知道的情況下非要學“法輪功”,並不是他的弟子。他甚至説,這些人為了“破壞法輪功”而練“法輪功”,然後一下子死了,這些人是“魔”!李洪志為了取得癡迷者對他的崇拜,毫不顧惜他們的健康和生命,無端地破壞家庭和睦、鄰里和諧、親朋情誼,充分地暴露了其背棄人倫、湮沒人性的邪惡本質。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馮今源談到,邪教否定現實社會,對社會上存在的某些問題,進行無限誇大和荒謬分析,大肆宣揚“末世論”、“毀滅論”,危言聳聽,擾亂人心,製造恐慌和混亂。當謊言受到政府的批駁和社會的抵制時,邪教組織便煽動癡迷者對抗,一些邪教團體就在操縱者的授意和帶領下走上狂熱、激烈的反抗社會的道路,不僅使癡迷者深受其害,同時也殃及無辜,嚴重干擾人們正常有序的工作和生活,阻礙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 ”從其出現之日起就包藏著政治圖謀,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政治圖謀一步步從虛偽的面紗後面暴露出來。為了實現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瘋狂叫囂,煽動、挑唆癡迷者鋌而走險,製造事端,破壞穩定。這是李洪志及“法輪功”組織邪到極致的又一表現。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因為只有在社會中他的個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發展。人人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目的在於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孟玉華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所作所為完全與“人權宣言”的精神背道而馳。其扼殺人的自主權,使癡迷者成為“法輪功”的精神奴隸。李洪志鼓吹“法輪功”練習者只能信仰“法輪大法”,不能有其他信仰的自由,嚴重侵害了個人的政治權利。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逆廣大人民群眾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意願而動,慫恿、煽動“法輪功”癡迷者不斷鬧事,與政府、法律對抗,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侵害了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正常生活權利。“法輪功”的所作所為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準則,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法律秩序,嚴重侵害他人人權自由的行使。

  河南大學教授莫起升談到“法輪功”反人類、踐踏人權的邪惡本質時義憤填膺。他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罪惡活動,破壞中國的社會穩定,干擾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西方某些反華勢力明知“法輪功”是徹頭徹尾的邪教,但是他們出於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各種場合為“法輪功”輸血打氣,對中國政府依法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橫加指責,説三道四。種種事實表明,李洪志及其“法輪功”根本就是人權的敵人,是反人類、踐踏人權的邪惡之源。據統計,因為癡迷“法輪功”而有病拒絕治療、殘害他人或自殘的已經超過1600人,數以千計的家庭毀於一旦,不少“法輪功”癡迷者發生精神障礙。事實證明,李洪志及邪教“法輪功”殘害生命,踐踏人的生命權,反復蠱惑“法輪功”癡迷者追求所謂“升天”“圓滿”,煽動唆使少數“法輪功”癡迷者自焚。邪教“法輪功”連人類最基本的生存權都不要了,還有什麼“人權”可言。

   “法輪功”癡迷者緣何執迷不悟?

  ———“法輪功”利用一些人的善良、單純和天真,或性格、心理上的某些弱點,逐步將“法輪功”這一精神鴉片注入癡迷者的思想之內,使之短期內難以根除

  改革開放20餘年間,我國社會發展不斷取得重大進步,科教文化事業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改善。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什麼李洪志及“法輪功” 邪教組織那一套根本與科學文明格格不入的歪理邪説能夠在社會上産生極其惡劣的影響?為什麼一些“法輪功”癡迷者會在“法輪功”邪教本質暴露無遺的時候還在接受李洪志及“法輪功”邪教的蠱惑、矇騙和煽動,最終走上絕路,成為邪教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的犧牲品和“炮灰”呢?這個問題引起了很多人的思索。這其中,除了李洪志及“法輪功”無所不用其極的精神控制之外,還另有一些原因。

  應當看到,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歪理邪説之所以能夠毒害人,與人們對外部世界以及自己本身的認識能力尚不足有關。在近代以前,由於科學技術水平的限制,人們對外部世界以及人自身的認識長期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對許多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無法理解,因而有了各種愚昧迷信活動的盛行。近代以後,隨著科技的日益昌明,人們認識外部世界和人自身的能力與水平均得到了長足發展,而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誕生和發展,則進一步從世界觀的高度科學地揭示了世界的本質及其一般規律。在科學成果和科學精神的推動下,人們正一步步地從愚昧迷信中解脫出來。然而,科學的發展是一個無止境的過程,在一定階段上總還有許多未知的領域,愚昧迷信的東西仍會有殘余影響,並可能得到一部分人的認同。尤其在我們這樣一個有著數千年封建統治歷史的大國,由於舊的思想觀念的影響和地區文化發展的差異,封建迷信思想殘余依然比較嚴重。李洪志及其邪教“ 法輪功”就是利用一部分群眾科學文化水平較低的弱點,以各種帶有迷信性質的邪説矇騙和毒害群眾。開封回民中學黨支部書記馬振林説,郝惠君(參與製造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法輪功”癡迷者之一)對於自然科學的知識比較貧乏,對於身邊發生的一些事無法解釋,又很天真,容易輕信他人。她本來就有些迷信,聽説“法輪功”能治病、能使人修成“佛道神”,在李洪志及“法輪功”強身健體的毒餌下上了鉤,落入了所謂“真、善、忍”的圈套,戴上了邪教的枷鎖,一步步成了“法輪功”的癡迷者。

  應當看到,任何社會都是在矛盾中發展前進的,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面臨暫時的困難甚至是挫折。對於這些問題,如果能以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為指導,就會以積極的態度和正確的方式去調適自己、去解決問題。否則,就可能會陷入悲觀厭世、喪失人生希望的迷惘與困惑之中。這時,碰到利用這類問題兜售悲觀和極端的觀點、濫開看似“無限光明”實則虛無縹緲的安慰藥方、引人步入歧途的邪教,就會跌進泥潭不能自拔。馬振林回憶説,郝惠君兄弟姊妹6人,她作為長女,為操持養家、撫養弟弟妹妹長大成人付出了許多。婚後家庭生活不愉快,丈夫經常酗酒、賭博甚至虐待她,後來丈夫又因病亡故。現實生活中的諸多不幸,使郝惠君的內心有一些難解的結。“法輪功”邪教就是利用了這些弱點,乘虛而入,毒害了她的心靈。採訪當中,很多人都提出,“法輪功”利用社會轉型、改革開放深化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暫時性的問題和矛盾,宣揚“這個人類真是十惡俱全”,認為“現在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哪個政府也解決不了”,“誰也解決不了”,言下之意便是你只能跟著他走。結果使一些不能正確認識和看待矛盾與困難的人上了當。

  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副研究員姜秀花指出,從“法輪功”癡迷者的個人經歷中,人們常常可以發現,在他們被“邪魔”侵襲之前,大多數人都感到某種缺失,並渴望擺脫或改變現狀。他們本應沿著正確的人生方向去積極追求,然而,在各種原因的影響下,他們卻接受了“輪迴轉世”和“世界末日”的説教。在李洪志及其“法輪功”歪理邪説的毒害下,許多“法輪功”癡迷者相信現世必將毀滅和來生更加幸福,而逐漸自閉于李洪志及其“法輪功”製造的假象之中,從思維到行動都受到控制。據郝惠君的四妹崔麗講,郝惠君是一個做什麼事都認真,想什麼事都天真的人,她原本為人和善,待人真誠,最初癡迷“法輪功”是因為受到了李洪志所謂“真、善、忍”的欺騙,以為做好事多修德就可以脫離煩惱超凡脫俗,最終卻失去了辨別是非真偽的能力,從一個常為別人著想的人變成了一個自私、只想自己成佛成仙的人,忘記了親情和責任,在她身上發生了判若兩人、難以思議的變化。

  怎樣徹底根除“法輪功”這個毒瘤?  

  ———“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和巨大危害已昭然若揭,因而,加大打擊力度,清除其賴以生存的土壤,徹底剷除這個罪惡的毒瘤,顯得更加重要和必須

  無數事實反復證明,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罪惡滔天,令人髮指。“法輪功”邪教不除,國無寧日,民無寧日。徹底揭露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的本質,團結、教育和轉化“法輪功”癡迷者,是維護人權、維護人民利益、維護國家利益的重大措施。善良的人們一定要充分認識同 “法輪功”邪教鬥爭的長期性、尖銳性和複雜性,切不可被暫時的表象所迷惑。為了保證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為了維護來之不易的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一定要把同“法輪功”邪教的鬥爭進行到底!

  事實教育我們,必須特別重視社會轉型時期的思想政治工作,運用行之有效的方法教育和引導群眾正確看待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要富有成效地探索解決這些問題的正確途徑和方法。開封回民中學黨支部書記馬振林認為,“ 法輪功”問題給我們的警示是深刻的,在新形勢下,如何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加強德育教育,加強提倡科學文明、反對愚昧迷信的教育,加強認識論、方法論的教育,使群眾掌握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提高明辨是非、剖析事物本質的能力,至關重要。河南大學教授周黎明認為,在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的情況下,要針對社會轉型期出現的各種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相應的工作,關心和解決群眾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包括心理上和精神生活上的問題,決不能讓 “法輪功”之類的邪教組織得以惡意利用,興風作浪。劉思影所在小學蘋果園小學校長馬鳳琴説,血的教訓告訴我們,決不能讓邪教毒害孩子的心靈。要用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來教育孩子,要用科學武裝青少年,以正祛邪,使校園拒絕邪教,使下一代崇尚科學,遠離邪教。

  河南大學教授程民生認為,“法輪功”問題的出現警示我們,在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改善、科學文化水平不斷提高的情況下,仍然必須十分關注解決人民群眾的精神需求的問題,使人民群眾的精神需求能夠沿著正確的、積極有益的方向發展。在社會變化深刻的歷史時期,要通過不斷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 “無神論”教育,使人們能夠正確樹立信仰,不給“法輪功”等歪理邪説的傳播以可乘之機。一切社會問題,都要靠社會的發展來最終解決,我們要堅定不移地堅持發展、加快發展,在加快物質文明建設的同時,推動精神文明建設的快速發展,凈化社會環境,提高人們的思想境界。

  開封市科協副主席陳文、市社科聯副主席王輝霆認為,徹底剷除“法輪功” 邪教賴以生存的土壤,要靠強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人民群眾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要用先進的思想文化去佔領思想文化陣地,使人民群眾保持健康、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要持之以恒地普及科學知識,使人們能夠正確地運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理論去解釋和理解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各類問題,更要大力弘揚和普及科學精神,使人們能夠用科學的態度、科學的思維、科學的方法去探索和認識問題,從而築起抵禦各種反科學的腐朽思想和歪理邪説的“精神長城”。要大力開展以科學知識、科學方法和科學思想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日常性、群眾性的科技宣傳普及活動,揭露偽科學、反科學和封建迷信等現象,促進人民群眾尤其是青少年科學文化素質的全面提高,自覺地抵制“法輪功”歪理邪説的侵蝕。

  陳文認為,針對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最初打著民間組織的旗號招搖過市的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必須切實把對社團組織的管理落實到位。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民間組織的管理,明確管理內容,落實管理責任,從而不讓形形色色的邪教組織打著各種旗號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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