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將15名法輪功分子送上法庭
2001年01月03日 11:21



  據新加坡媒體報道,因舉行非法集會和妨礙新加坡警察執行公務而被捕的15名法輪功分子2日被送上新加坡法庭,法庭將於本月9日審理此案。

   去年12月31日晚,約60名法輪功分子在新加坡麥裏芝蓄水池非法舉行集會,當警方宣佈他們在沒有得到許可的情況下舉行集會是違法行為,並要求他們解散時,這些法輪功分子竟然抗拒,警方以非法集會和妨礙公務罪將其中的9男6女逮捕。2日上午,警方將此案呈交新加坡總檢察署。

   根據新加坡法律,妨礙警方執行公務罪最高可判坐牢3個月,罰款500新元(1新元約合0.58美元),非法集會罪最高可判坐牢3個月,罰款5000新元。



中國中央電視臺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