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視聽 欺世盜名——“法輪功”所謂“祛病健身效果”的5篇調查報告揭秘
混淆視聽 欺世盜名——“法輪功”所謂“祛病健身效果”的5篇調查報告揭秘
   “法輪功”組織策劃者為了宣揚“法輪功”所謂的祛病健身效果,撰寫了5篇調查報告,分別為《法輪功祛病健身效果——北京紫竹院輔導站抽樣調查分析》、《法輪功健身功效北京萬例調查報告》、《廣東省部分地區法輪功學員身心狀況調查報告》、《廣東省高校系統部分法輪功修煉者身心變化實例》和《廣東省黨政軍系統部分法輪功修煉者身心變化實例》。

   這5篇調查報告假借科學研究、祛病健身之名,以貌似科學的姿態出現,流傳甚廣。但是,只要稍作認真的思考和分析就不難發現,這些調查報告論據不足、推理紊亂、結論荒謬,毫無科學性、真實性、可靠性和可信性,純屬無稽之談。

   “法輪功”組織策劃者炮製這些調查報告的真正目的,無非是借祛病健身和醫學科學調研之名,掩蓋其宣揚歪理邪説、擾亂視聽的偽善面目,愚弄和矇騙廣大群眾,蠱惑群眾參加其具有政治目的的“法輪功”組織。這不僅是對醫學科學的嚴重褻瀆,更是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一大隱患。

   編造子虛烏有的“超常”祛病效果

   5篇調查報告竭力宣揚了一個觀點:“法輪功”能祛病。報告稱:練功使一些病人“症狀消失或明顯好轉”,一些人甚至“在練功後不再求醫問藥,一些難治重症患者……一修煉法輪功便奇跡般地康復”,並不惜筆墨,連篇累牘地羅列了一些所謂的身體狀況“變化實例”和“典型病案”。

   “法輪功”果真具有如此“超常”的效果嗎?還是用事實來説話吧。

   《廣東省部分地區法輪功學員身心狀況調查報告》稱,張由於身患“惡性淋巴瘤”于1996年住進天津市腫瘤醫院,經過3個月的放療、化療後,效果仍不明顯。後有幸參加“法輪功”大法修煉,竟然神奇般地再沒進過醫院。然而,在天津市腫瘤醫院的住院病歷上,卻清晰地記錄著這樣的事實:張于1996年3月8日因“非何傑金氏淋巴瘤”住院,經過20天的化療後,于3月28日治愈出院。《廣東省高校系統部分法輪功修煉者身心變化實例》中説,嚴在1993年5月被確診為“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1994年3月行“脾動脈栓塞術”後無效,用激光、中藥等方法治療都不能阻止血小板減少。事實上,嚴于1996年5月8日入南方醫院治療,經過中西醫綜合治療,于5月21日臨床治愈出院。這兩例病人均先在醫院經過現代醫學科技手段的治療,而且是臨床治愈出院的,練“法輪功”則是出院後的事。

   《廣東省高校系統部分法輪功修煉者身心變化實例》中有這樣一個“實例”:“肺腫瘤”患者劉,手術後每年耗費國家醫藥費3000元。1997年1月參加“法輪功”修煉僅一年多,身體就一天一天好轉,從此不用上醫院。而事實上,就在這一調查報告編印的1998年12月,劉就已經“肺癌術後復發”,但在李洪志編造的一套練功人不要治病、不能吃藥的歪理邪説影響下,她硬撐著不去醫院就診,直到今年3月出現了腫瘤廣泛轉移、大量胸水、心包積液,被家屬送到華南理工大學醫院住院治療。由於延誤了治療時機,劉於今年7月13日去世。

   同樣是這篇調查報告稱,高自1995年修煉“法輪功”以來,大大改變了精神面貌,原患疾病完全消失,從此告別了醫院。實際情況恰恰相反,高于1998年初出現咳嗽、小便失禁等症,曾去華南理工大學醫院就診,後被其“功友”揭發、攻擊後,只好硬撐著堅持不去就醫。同年4月,她又出現噁心、吞咽困難等症狀。愛人跪在地上求她就醫,仍被她拒絕。直到今年1月8日才被送入中山醫科大學腫瘤醫院,確診為“胸中段食管癌”,經醫院搶救無效,10天后去世。

   更有甚者,在《廣東省黨政軍系統部分法輪功修煉者身心變化實例》記述了這樣一件“奇聞”:77歲高齡的陳老人,在練“法輪功”半年後出現“超常”現象,早已做過子宮切除術的她竟開始來“例假”了。稍有醫學常識的人應該知道,所謂“例假”,是成年女性在女性激素作用下子宮內膜發生週期性脫落形成的。70多歲的高齡,子宮和輸卵管均已切除,又怎麼可能有來“例假”之説呢?

   僅憑推理和想象得來的“實例”還不止於此,調查報告稱鄧原患有高血壓、心臟早搏、支氣管哮喘等病症,多方治療見效甚微。1994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好了,從此擺脫了疾病的困擾。而華南理工大學醫院證實,自去年6月以來,鄧因咳嗽、胸悶等原因先後5次到華南理工大學醫院就診,並兩次住院治療。

   這些調查報告還鼓吹一個論調,就是練“法輪功”能夠節省醫藥費用開支,還“確切”地統計出“練功前人均年醫藥費用從3500元降至練功後的70元,甚至有418人降至0”。事實上,按照醫學常規,不同年齡的人患同一種疾病,在不同的階段、有無並發癥的存在、診治是否及時等因素的影響,疾病的進展程度差別很大。另外,不同醫院的治療手段和方法也可能會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醫院對同一病人,具體的治療措施也需要適時調整,醫藥費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因此,患病後治療的經費開支是不能簡單推算的。更何況“法輪功”修煉者相信“有病不上醫院、不吃藥”謬論,全憑所謂的“功力”來“消業”,既然如此,又哪來的醫藥費開支呢?

   透過這些子虛烏有的“變化實例”和“典型案例”,不難看出,所謂的祛病效果“超常”純屬無稽之談。相反,倒是很多患者由於信奉“法輪功”而忌醫諱藥,延誤治療時機,在加重病情的同時又加大了醫療費用。調查報告中稱,高自修煉“法輪功”以來,遠離疾病,告別痛苦,每年為國家節約5000多元。而實際上,僅高最後一次在醫院搶救,就花費醫藥費4.26萬元。明知重病在身,卻迷信“法輪功”“包治百病”,迷信李洪志編造的不治病、不吃藥的歪理邪説,起初看起來是節省了醫藥費,但到頭來,不僅花了大錢,還要葬送自己的生命。

   有意回避“法輪功”引發精神疾病的客觀事實

   這些調查報告聲稱,“法輪功”能使修煉者“心性不斷提高”,“道德昇華,祛病健身”。然而,大量事實表明,“法輪功”引起了多種精神疾病,甚至由此導致修煉者自傷、自殺等行為的發生。這不僅嚴重傷害修煉者的身心健康,而且給他們的家庭和社會造成了沉重負擔。

   “法輪功”迷信色彩濃重,以“開天目”、“法輪在腹中不斷旋轉”等所謂的“修煉”,反復刺激和暗示練功者,極容易使一些人神魂顛倒,精神錯亂。據不完全統計,某精神病醫院近3年半收治因練“法輪功”而導致精神障礙者有33例,其中1996年5例,1997年8例,1998年10例,1999年僅1月至6月就有10例,發病例數呈逐年上升趨勢。來自北京兩所精神病醫院的統計數字也説明了這一點,因練“法輪功”,到這兩家醫院治療的患者比例明顯遞增。這些患者的症狀表現以感知覺障礙為主,多為幻聽、幻視、妄想,如聽見了“大師”説話、發命令,自己“天目”已開,看見“大師”、“法輪”以及常人所看不見的事物,感到腹中有“法輪”旋轉,“師傅”的“法身”在控制自己,等等。這些精神異狀內容多與“法輪功”宣揚的迷信內容相一致。在這些幻覺妄想的支配下,患者不吃不喝,拒絕治療,情緒緊張恐懼、抑鬱,甚至採取自傷、自殺等極端行為。

   現年48歲的張,原本精神正常。但是,自1999年練“法輪功”兩個月後,她稱在練功中看太陽像個大“法輪”,“法輪”飛到自己家中,還説自己的命與丈夫相剋。又過了半個月後,她出現精神異常,言語混亂,行為怪異,不是在地上打滾爬行,哭笑無常,就是大聲喊叫,企圖衝出家門。後來,其家屬將她送進醫院,經過治療病情緩解。這時,她承認自己的病是練“功”太過出偏所致。相比之下,今年33歲的蔣,病情更為嚴重。她在1999年4月練“法輪功”之前身體健康,可是練“法輪功”半個月後情緒出現低落,一會兒哭鬧,説自己以前做過壞事對不起丈夫、孩子,一會兒説肚子裏有魔,讓她去地獄,並用小刀切破自己的手指,往街上扔錢包。她還多次要跳河,撞車,被家人送入醫院後,仍撞頭想自殺,説有聲音叫她死,她不能不死。治愈後,蔣對練“法輪功”悔恨莫及,她説:“這個功實在太害人了,就因為練了這個功,我才産生幻聽,這聲音讓我腦袋發木,讓我想撞車、跳河。這種功我以後再也不練了。”

   也有一部分病人原有精神障礙,經治療已病癒,卻因練“法輪功”而舊病復發。年已五旬的陳,曾患急躁狂抑鬱性精神病,治療後病情穩定。她于1998年7月練“法輪功”,相信“法輪功”“有病不吃藥”的謬論,自行停藥,不久病情復發,夜間失眠,白天吵鬧。丈夫勸她不要再練“法輪功”,她就同丈夫大吵要離婚,跑到丈夫的單位找到領導吵鬧,被家人送入醫院。

   上述來自精神病醫院的活生生病例中,哪有什麼這些調查報告所宣揚的“學了法輪功身體健康了,智力提高了,思想豁達了,惡習改掉了,家庭和睦了”的美妙結果。這些就診的患者大多數是被家人強行送進醫院的,但就診患者只佔這類患者總數的一小部分。衛生部門認為,練“法輪功”精神出偏的實際人數要遠遠大於到精神病醫院就診人數。由此可知,調查報告所説的“法輪功使許許多多練功者個人乃至全家都獲得了新生”全是昧於事實的胡編亂造。相反,許許多多人因練習“法輪功”,而使自己的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有的甚至以生命為代價。與之相伴的是,導致了許許多多家庭悲劇。面對這樣的事實,調查報告卻採取回避的態度,只字不提,並且不承認世界上有精神病一説,卻詭辯道“真瘋是根基非常好的人,是帶著使命來的人”。

   “法輪功”組織策劃者預先設定的騙局

   “法輪功”組織策劃者假借調查手法,拼湊起這5篇“法輪功”所謂“祛病健身”效果的調查報告,企圖以貌似客觀、科學的面目矇騙群眾,混淆視聽。事實充分説明,這5篇《調查報告》,完全是“法輪功”組織策劃者預先設定的騙局。

   讓我們先看看這些“調查報告”是怎樣“調查”出來的。

   《法輪功健身功效北京萬例調查報告》中反復宣稱,其調查的“隨意性”和“修煉者自願參加”,調查方法“採取自願原則,在200多個練功點上以到場練功者自己填表方式進行”。這樣的調查顯然不全面,具有明顯的主觀導向性。大凡從事過科學調查的人都知道,樣本選取的一條重要原則就是每一個調查對象均有同等的機會被調查到。“法輪功”的調查者若是真正按照科學調查方法進行調查,那就應該將200多個練功點所有練功者隨機編號,按隨機原則進行抽樣,從而産生抽樣樣本,而不是僅僅調查200多個練功點到場的練功者。這個萬例調查既不是隨機抽樣,又不是整群抽樣,不具有代表性,勢必將一些身體欠佳、行動不便者排除在外,這樣的調查資料談不上科學性。如果説萬例調查還擺擺調查的樣子,那有關廣東省“法輪功”修煉者身心變化的3篇調查報告乾脆隨心所欲,無中生有,行起欺騙之實。調查報告的撰寫者從135份修煉者的“心得體會”中,選擇了一些所謂有説服力的例子,整理出“百例典型病案”。更為荒唐的是,這135份的“心得體會”中,竟有6個練功點的“心得體會”分別用同一個筆跡寫在同一種紙上,許多練功者只有姓名,卻沒有具體的工作單位和通訊地址。其中一份調查報告羅列了華南理工大學51例“身心變化實例”,結果有些“實例”的主人被該校明確告知查無此人。

   至於調查報告的作者,有的人不知情或根本沒有參加報告撰寫,卻被作為作者印上了調查報告。廣東省高校、黨政軍系統部分“法輪功”修煉者身心變化實例這兩篇調查報告赫然印著7名作者的名字,而第一、第二、第五署名人既沒有參與報告的編輯,也不清楚報告資料的來源。其中一名作者説:“這兩篇調查報告非我所編輯,但署上我的名字,我事先並不知道,也未得到通知或有人徵求我的意見,等到小冊子(即這兩篇調查報告)印刷出來後我才知道有這回事。至於資料從何而來,我並不知道。”

   任何調查報告都離不開調查內容的設計。這5篇調查報告的調查內容又是如何設計的呢?

   這些調查報告煞有介事地用了多個項目指標,儼然像醫學科技論文,事實上卻難掩調查表設計粗糙、項目定義不清等許多漏洞,存在主觀性、任意性等不符合醫學科技工作規範的許多問題。

   現代醫學臨床研究設計的原則必須同時具備隨機、對照、重復、均衡4個條件。按照這個要求,調查某種治療方法的臨床效果,既應設治療組,也應設對照組。也就是説,要調查“法輪功”對人體身心健康的影響,除對練“法輪功”者調查外,還應該讓不練“法輪功”的人群與之相對照。而《廣東省部分地區法輪功學員身心狀況調查報告》在調查中,只對練“法輪功”人調查,沒有設對照組並進行調查,缺乏可比性。同時,調查練“法輪功”者練功前後身體狀況變化的評價指標也不對應,練功前調查的是患病情況,以患幾種疾病來登記;而練功後的調查卻是疾病的改變狀況,用治療效果登記,這在數理統計上無法對比分析。

   再有就是調查樣本取捨不合理。“法輪功”組織策劃者在北京對健身功效作萬例調查時,其表格設計不合理,身心狀況評價指標只有“痊癒”、“康復”、“好轉”等正向指標,卻無“惡化”、“死亡”等負向指標,這也是違背醫學調查方法常規的。此外,調查項目的評價指標缺乏科學標準,調查患病情況,沒有明確的健康界定和患病的具體程度;調查練功前後疾病改變狀況,也沒有提供具體的痊癒、康復、好轉的客觀標準或指導性説明;調查精神狀況改變,沒有專業人員指導,全由被調查者憑自我感覺回答……調查報告中像這樣的問題不勝枚舉。試想,通過這樣調查得出的所謂“法輪功”功效結論,有什麼科學判斷價值呢?

   如此調查方法,如此調查內容設計,要想得出真實的、可信的結論,無異於緣木求魚。調查報告這樣做,恰恰是“法輪功”組織策劃者為給自己宣揚唯心主義和迷信邪説提供了肆意發揮的空間。《法輪功健身功效北京萬例調查報告》洋洋灑灑列出一串調查“成果”,然後據此作出了荒誕的“評述”和“結論”,那就是一味地強調“修心”、“修煉”。《法輪功祛病健身效果》用其“獨特”調查方法得出的“祛病健身”效果,不外乎是要求修煉者“按照師傅的要求”,“只要遵照”這種“修煉”,“一些難治重症的患者”不求醫問藥就能“奇跡般地康復”,吹捧李洪志和“法輪功”的“深奧”不可知,從而企圖讓人們心甘情願地匍匐在“法輪大法”下,聽任李洪志的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