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李洪志煽動“最後圓滿”的險惡用心
揭穿李洪志煽動“最後圓滿”的險惡用心
  當人類即將跨入新世紀之際,“法輪功”邪教組織頭目李洪志頻頻露面,先後在美國舊金山和北美大湖區所謂的“心得交流會”、“法會”上,煽動“法輪功”癡迷者 “繼續走出來”,在世紀之交這一“修成正果”的最後期限裏,“走完最後的一步,真正地圓滿”。

   李洪志製造“最後圓滿”的謊言,反復煽動“法輪功”

   癡迷者搭上所謂“最後圓滿”的“末班車”,明目張膽地鼓動極少數“法輪功”癡迷者鋌而走險。最近一段時間,不斷有一些“法輪功”頑固分子和一些上當受騙者到天安門廣場滋事,原因就在這裡。

   在李洪志“最後圓滿期限”謊言的誘迫下,一些中毒較深的“法輪功”癡迷者甚至孤注一擲,以集體自殺求得這次“最後圓滿”的機會。今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30多名“法輪功” 癡迷者稱,看到李洪志在蓮花座上向他們召喚,要度他們上“天堂”,為了這個“最後圓滿” 竟集體自殺,後經有關方面發現,及時予以制止。12月23日淩晨,又有廣東茂名的12名“法輪功”癡迷者聽信李洪志的煽動,從4層樓上集體跳下,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

   事實上,人們對李洪志“最後圓滿”的歪理邪説並不陌生。自從中國政府依法取締“法輪功”組織之後,李洪志就不斷通過國際互聯網發“經文”、作“指令”,多次拋出“最後一次圓滿機會”的謊言。今年年初,李洪志通過“法輪功”組織,蠱惑、煽動少數癡迷者在元旦和春節期間到天安門廣場搞“千禧弘法”活動。他們謊稱,春節李洪志在天安門城樓上“顯形”,如果不到天安門“弘法” ,就再沒有“圓滿”的機會了。

   進入9、10月後,李洪志親自從幕後跳到前臺,頻頻在互聯網上發佈“指令”,再一次用他不斷重復的“最後一次圓滿”的謊言,煽動一些執迷不悟的“法輪功”人員繼續鬧事,公開與政府和法律對抗。在《走向圓滿》這篇“經文”中,李洪志公開煽動“法輪功”癡迷者要“頂著壓力走出來”,只有“真正地將整個生命溶(融)于法中”,才能“走向圓滿”。此後,“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非法活動不斷增加。到國慶節期間,李洪志一夥又肆意散佈中國政府將“鎮壓”“法輪功”的謠言,甚至用極其卑鄙的手段,造謠污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蠱惑“法輪功”癡迷者在喜慶祥和的節日中鬧事。

   今年4月25日、7月22日和悉尼奧運會期間,李洪志同樣翻用這一伎倆,一次次煽動、欺騙“法輪功”癡迷者滋事。10月21日和12月9日,李洪志兩次在美國公開場合露面,又抬出“最後一次圓滿”的“大旗”,鼓動“法輪功”人員為“求圓滿”、“上層次”而鬧事。

   李洪志一而再、再而三地散佈“最後圓滿”的謊言,用心極其險惡。有的“法輪功”練習者聽信所謂“最後圓滿”的謊言,相信“死後會上天國”,竟不再珍惜自己寶貴的生命,導致自殺、自殘甚至殘忍殺害他人。李洪志的真正用意就在於煽動那些中毒較深的“法輪功”練習者衝到第一線,以兇殘的手段對抗法律,危害社會,這又一次充分暴露了“法輪功”邪教組織邪惡的特徵和嚴重的危害。

   李洪志的險惡用心還表現在,他不惜利用國內極少數執迷不悟者的違法活動甚至生命作籌碼,向其投靠的西方反華勢力邀功請賞,顯示自己還有一點被利用的價值。李洪志本人在美國過著舒適安逸的生活,進出保鏢護送,有人為他“贊助”各種費用。有的醒悟者不禁發問:李洪志一再要求“最後圓滿”,他自己和他身邊的邪教組織骨幹怎麼不到天安門來“圓滿”一下呢?

   李洪志以“最後圓滿”的謊言矇騙愚弄“法輪功”人員搗亂滋事、擾亂秩序,反過來他又顛倒是非、混淆視聽,污衊中國政府鎮壓、迫害“法輪功”人員,極力為西方反華勢力指責中國添油加醋。近日,境外“法輪功”組織造謠“法輪功”人員趙靜被迫害致死。而據帶領趙靜等人進京滋事的組織者交待,趙靜是從長春乘汽車進京途中,自認為“最後圓滿”的時機到了,從大客車二層車窗跳出身亡。這才是事實的真相。

   與李洪志的險惡用心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政府依法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始終堅持團結、教育、轉化、挽救的方針。我們同“法輪功”鬥爭從一開始就認為,廣大練習者不了解李洪志的政治背景。他們一旦認清李洪志的險惡用心,是能夠識破“法輪功”的歪理邪説,回到正確立場上來的。事實也正是這樣,由於堅持耐心、細緻的工作和熱情幫助,絕大多數不明真相的“法輪功”練習者擺脫了邪教精神桎梏,回到了正常的社會生活中。

   對曾經受騙練習“法輪功”的人,社會、單位、家庭不但不予歧視,反而傾注了加倍的關愛。不少單位積極為他們安排工作,學校還繼續為他們保留學籍。中國政府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決策和措施,受到了包括絕大多數原“法輪功”練習者在內的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

   奉勸至今仍對“法輪功”癡迷不悟的人,應當從李洪志的謊言中識破他的真面目,認清“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回到正常的社會生活中,切莫再聽信什麼“最後圓滿”的謊言,不要再上當受騙,充當李洪志反社會、反人民、反祖國、反法律的工具和殉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