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輿論認為打擊邪教有利保護宗教自由
香港輿論認為打擊邪教有利保護宗教自由
  香港《文匯報》發表社論,強調打擊邪教有利保護宗教自由,對我國維護改革開放、促進經濟建設將發揮深遠及積極的影響。

  社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這是依法治國的體現,有利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權、保障宗教自由。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強調團結、教育絕大多數被矇騙的群眾,把群眾與躲在幕後利用邪教進行犯罪活動的首惡分子區分開來,嚴懲破壞安定、詐騙錢財、致人死亡的犯罪行為,這是合情合理的。

  社論強調,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取締邪教組織。澳大利亞、比利時、德國、法國、英國均制定法律,規定對基督教的“異端”進行限制。日本則正以完善補充《防止破壞活動法》等法律加強對宗教團體尤其是新興宗教團體的有效監管,嚴厲打擊各種危害社會的邪教組織。美國對於擾亂公共安全的邪教也曾多次打擊。有人認為內地取締邪教有礙宗教自由和人權,這是不正視邪教危害性的不正確認識。

  社論認為,邪教之所以不斷蔓延,同近年有人糊塗地放縱使偽科學氾濫有關。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強調在全民中普及法律及科學文化知識,這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精神文明素質,科學文化普及得越好,不僅越能分清正邪,更對迎接知識經濟時代的挑戰有利,對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

  (人民日報 199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