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發出通知要求 立即查禁“法輪大法”音像製品
文化部發出通知要求 立即查禁“法輪大法”音像製品
  文化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音像製品行政管理部門立即查禁“法輪大法”音像製品。

   通知説,按照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和公安部通告精神,根據《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凡宣揚“法輪大法”(法輪功)內容的音像製品,均屬非法音像製品,必須予以查禁。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音像製品行政管理部門要立即對音像市場進行檢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批發、銷售、出租、放映宣揚“法輪大法”的音像製品,一經發現要立即收繳和銷毀,並依法對經營者予以處罰。違反上述規定構成犯罪或破壞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