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機關依法搜查李洪志住宅發現一批戳穿其謊言的新證據
吉林公安機關依法搜查李洪志住宅發現一批戳穿其謊言的新證據
  公安部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發佈通緝令後,吉林公安機關近日依法對李洪志在長春市的一套住宅進行搜查,發現大量貴重物品及藥品、票據等一批戳穿李洪志謊言的新證據。

   吉林省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李洪志在長春市朝陽區開運小區5號樓擁有一套高級住宅,面積為145平方米,並在6號樓擁有一間車庫。7月29日晚19時左右,吉林省公安機關在當地居委會主任和李洪志親屬的見證下,依法組織人員對住宅和車庫進行了搜查。

   長春市朝陽區開運小區5號樓共分七層,李洪志的508號住宅屬5、6層越層式。5樓為餐廳、廚房、洗手間和客廳。樓上為李洪志女兒臥室、李洪志夫婦臥室和李洪志的辦公室。據公安機關調查,這處住宅産權人為李洪志,辦理産權證的時間為1995年4月6日,另據了解,李洪志在長春市還有一套正在施工中的住房,地點在靜安街30委240組。

   住宅內有一台29寸的索尼牌電視機,一套高級音響,兩台進口VCD機等,傢俱有真皮沙發和各種高檔桌櫃。在一個保險箱內還發現7只手錶及一些手飾等貴重物品。李洪志的書房內有傳真機、影印機和碎紙機等辦公設備。

   公安機關在宅內發現治療感冒的“白加黑”和維生素C等大量藥品和使用過的拔火罐。

   同時,李洪志通過舉辦“法輪功”學習班斂財的一些證據也被發現。其中一本“收入憑證”表明,李洪志僅在辦第七期學習班時就售出學員門票2717張,收入達11.6萬元。

   公安機關還搜出了李洪志意圖擴大“法輪功”勢力的證據。其中,有所謂“法輪研修中心”規劃意圖及要點,上面寫著“中心”擬建在河北省懷來縣,佔地1000畝,同時寫明了預建投資和建築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