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自己既看病又吃藥
李洪志自己既看病又吃藥
  吉林省公安部門今天查實,不讓“法輪功”練習者看病吃藥的李洪志本人既看病,又吃藥。

  吉林省公安部門一位負責人説,李洪志1982年至1991年在長春市糧油食品供應總公司工作,1992年5月起傳播“法輪功”。他曾在這個單位報銷他本人及女兒的醫療費73筆,現存單據73張,總金額219.71元。其中,李洪志本人醫療費單據48張,金額129.6元。

   這些單據顯示,李洪志本人曾在長春市醫院、市人民醫院、解放軍長春二零八醫院、朝陽區中醫院等7家醫院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