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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陰的槍聲》 2004-5-17 

央視國際 (2006年04月19日 13:51)

  1999年1月10日,在山西省山陰縣的鬧市,一名警察向一個無辜的男青年開槍,子彈穿過青年的頭蓋骨,造成重傷。青年名叫李智堂,幾年來他掙紮在死亡線的邊緣,苦苦等待著治傷的賠償,在案發五年零四個月以後,歷經了縣地省三級司法機關,直到最近,這起槍擊案才有了結果。然而,這樣一起槍擊案究竟是怎樣發生的?幾年間又經歷了怎樣的曲折呢?前不久,《新聞調查》對此案進行了採訪。

  李智堂

  李智堂的父親

  李淑蓮

  李淑蓮的母親

  朔州市人民檢察院 張文平

  山西青年報記者 武剛

  黨三梅

  山陰縣公安局副局長 栗喜軍

  王日德

  劉宏勝

  張新海家人

  群眾

  解説:聽説李智堂為了治傷來了北京,在北京南站附近一個外來人口聚集的地方,我們輾轉找到了他。由於沒有湊足住院的錢,來北京10個月了,李智堂和他的父親就一直住在這家每天3塊5的旅店裏。

  記者:知堂我能看看你的傷口嗎?

  李智堂:嗯。

  記者:現在還會疼嗎?

  李智堂:手一動,頭昏昏的。

  李智堂父:頭那一大片,骨頭碎了。

  記者:能夠看到他這個地方在動,它沒有長好是嗎?

  李智堂父:沒長好,沒骨頭,就有點肉皮,沒骨頭。

  解説:李智堂的這個傷疤是1999年1月10號被一個叫劉宏勝的警察開槍打傷後留下的,雖然保住了性命,但由於腦組織重度損傷,從出事那天起,李智堂就一直癱瘓在床。

  李智堂父:子彈從這兒斜著,打的,髓骨打碎,碎骨頭把血管割斷了。

  解説:由於沒錢治療,現在李智堂時常會出現高燒、癲癇等症狀。

  李智堂父:想等人家判決完,看能給幾個錢,判多判少先給他做手術,希望就是他自己能做事,不要靠別人,我們老兩口就是死也稍微放心。

  解説:李智堂在北京苦苦等待著救命的錢,而他的姐姐和母親就在山西太原等待著法院的判決。我們找到了李淑蓮母女在太原租住的房子。這是他們一個月前剛搬的家,為了李智堂的官司,娘兒倆已經在太原住了將近六個年。

  李淑蓮:6年多的時間,抗日戰爭才打了八年,咋能把簡簡單單的,本來是二分鐘發生的事,本來挺簡單的一個事為啥就能拖下六年,我實在是想不通。

  解説:就在我們到太原採訪期間,劉宏勝故意殺人一案還在審理過程當中。

  記者:對這次判決,還抱著希望嗎?

  李淑蓮:對這個結果如果不滿意的話我會繼續走到底,會繼續往上申訴。因為我弟弟,我親人就在那兒躺著,他就等這筆錢,我就不管怎麼樣,吃多少苦,絕對不會放棄這個事情。

  解説:李淑蓮為了弟弟李智堂的事情奔波了將近六年,年過30的她至今沒有成家。

  李淑蓮:不管吃多大的苦,受多大的罪,希望他們很好地活下去,不管付出多大的代價,付出多大的心思,我覺得只能自己堅持下去。

  記者:到底是什麼原因讓你們一家人命運發生了這麼劇烈的變化?

  李淑蓮:就是劉洪生當時是喪心病狂,特權思想支配下,反正耍威風,弄得我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毀滅性的災難從天而降。

  解説:將近六年之後,我們來追溯這樣一起槍擊案,令我們不解的是,身為民警的劉宏勝為什麼會向李智堂開槍呢,為了解當時的情況,我們和李淑蓮一道趕往距離太原200公里以外的山陰縣。

  記者:你多長時間沒回家了?

  李淑蓮:三四個月。

  記者:上次回來幹什麼?

  李淑蓮:上次回來帶點材料。

  記者:現在願意回來嗎?

  李淑蓮:時間長了不回來,想家裏面的親人。回來心裏挺難受。每一次快進縣城的時候,就是生我養我的地方,可是也是讓我家庭破碎的地方,就是在這個地方。

  記者:實在對不起,這次又讓你回到了讓你痛苦的地方。

  李淑蓮:沒事。

  解説:山陰縣城地處山西省的北部,隸屬於朔州市管轄。1999年1月10日的槍擊案就發生在山陰縣城一條叫中商街的街道上。

  串場:這裡是山陰縣城的中商街,即使在六年前,這條街道也是縣城最繁華的街道之一。1999年1月10日,那是一個晴朗的好天氣,19歲的年輕人李智堂就在這裡意外遭到槍擊。

  記者:跟您了解一下,6年前,在這兒發生的槍擊事件?

  群眾:知道。就在這個食品公司這兒,知道。

  記者:您知道多少?

  群眾:知道多少,我不敢説,不能説,説了以後,我就被公安局逮起來了。

  記者:六年過去了,還這麼緊張?當時你在現場嗎,大爺?

  群眾:我沒在。

  記者:這個事情你能大概給我們介紹一下嗎?

  群眾:不知道。

  記者:不願意再多説一句嗎?

  群眾:是知情人,説了麻煩。

  記者:問問您好不好。

  群眾:……

  記者:打聽一下,當年在這個中商街一個警察把一個年輕人給打傷了?

  群眾:那個事情,好幾年了。

  記者:你知不知道?

  群眾:好幾年了,不知道。

  解説: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幾年,但在中商街上,沒有人願意向我們介紹任何的情況,1999年1月的那一天到底發生了什麼?李智堂出事時,是和朋友張新海在一起,我們打聽到了張新海的家。

  記者:有人嗎?沒有人開門啊,也沒有人答應。

  (敲門)

  記者:您好。跟您打聽一下是張新海家嗎?

  屋內:什麼事?

  記者:想找一下張新海了解一些情況,我們是中央電視臺的記者。

  屋內:沒回來。

  記者:還沒回來呢。麻煩您轉告他一下,我們是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的記者,明天中午您看行不行,想跟他見一面,了解一下情況。

  屋內:哦。

  解説:第二天中午,我們如約來到張新海家但還是沒有見到他。

  記者:您昨天跟他説了嗎?

  張新海的家人:我們昨天找過他,他昨天沒回來。你即使見了他,他也不可能跟你説個啥,就是好幾年了,他沒法解釋,他本身當時説的啥,他也想不起來了。

  解説:我們了解到,當年劉宏勝開槍打傷李智堂的同時,一顆流彈還擊傷了黨三梅的女兒韓如霞。她就住在山陰城郊的黃巍村。

  記者:大姐,這樣,就是想跟你了解一下6年前,你和兩個閨女去縣城買東西,看見了什麼,發生了什麼?

  黨三梅: 11月23號,日子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因為啥,我一個兒子,兩個閨女上街買東西。東西都買好了,買好了,我説家裏做飯,買點菜菜。我跟我二閨女買了個蛋糕,她吃蛋糕,我買菜菜,買這個菜菜,我聽見一聲,我説是不是什麼跑了,又“噔”的一聲,我二女兒就倒了,我那個二姑娘就跌倒了,跌倒了,嘴上就有血,這兒也有血。我説你咋了,你咋了?她就是這麼著,我説你咋了?你咋了?我就問她。她不會説話了,已經不會説話了,就死過去了。過春節,人可多了,説是開了槍了,開了槍了,他打到人了,我就跑過去了。過去看開槍這個人,我説你打了我二姑娘,我也不認識你,我也沒惹你,你打我作啥。李智堂這個頭上血已經冒了。

  解説:黨三梅的女兒韓如霞現在正在中學就讀,出於對她的保護,我們沒有讓她面對鏡頭,

  記者:直到現在6年過去了,你還能確認當時你確實聽到了兩聲槍響?

  黨三梅:兩聲槍響。

  李淑蓮:因為當時劉洪生帶的槍是五四式手槍,兩槍,他因為他需要捭,第二槍真的是故意的。證明當時連續開了兩槍,而且是主動扳響的第二槍,那就證明他當時就是有故意殺人的嫌疑。

  解説:案發後,在場證人都證明劉宏勝是連開兩槍,而但五四式手槍並沒有連發功能,因而李淑蓮:始終認為劉宏勝是故意殺人,那麼這樣一起事實清楚的案件為什麼會拖了將近六年而沒有解決呢?

  解説:李淑蓮一家原本平靜的生活被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打破了,將近六年的時間,李淑蓮度過了一生中最暗淡的時光。

  李淑蓮:對於正常家庭來説,6年時間也許不算長,可是對於我們這种家庭,對於我們現在這種情況,6年時間是個不短的日子,一年365天,6年時間是多少日子?一天一天多難熬啊。

  解説:幾年來,李淑蓮最大的心願就是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

  李淑蓮:年紀輕輕20來歲的小夥子,一下子遭受打擊,我們實在是覺得太冤枉了,

  解説:當年槍擊案發生後,山陰縣公安局曾介入調查,我們來到了山陰縣公安局了解情況。當年負責偵查此案的山陰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栗喜軍,如今已是山陰縣公安局的副局長。

  記者:對於案發時一些具體情況,你們得出一個什麼結論?

  栗喜軍:據我們了解,當時吵起來以後,他們這幾個人剛喝完酒,劉洪勝掏出了槍。但是按當時劉洪勝講,在他們扭打的情況下,因為他穿的便宜,也沒穿警服,一再叫我是警察,我是公安局的,但是人家不相信他,他最後意思就是説掏出槍以後,就是證實他是公安幹警。

  解説:1999年的1月12日,也就是事發後的第二天,山陰縣公安局曾做出了一份情況説明,上面對劉宏勝的行為做出了這樣的描述:劉宏勝為證明自己的身份,掏出五四式手槍,向上舉過頭頂,不意槍響。

  記者:從這份材料上可以看出來,“無意槍響“致李志堂頭部受傷,是否就是説,走火所致。

  栗喜軍:恩。

  記者:如果説第一槍可能是走火的話,第二槍還能是嗎?

  栗喜軍:這個槍,五四槍也可能連續打出兩次,我對槍械不太了解、不清楚。

  李淑蓮:通過到證人跟前了解,我們清楚當時的情況,根本不是那樣。劉洪生當時摟著我弟弟的脖子朝著頭開的槍,這很明顯就是故意殺人,

  解説: 1999年的1月10日,劉宏勝究竟是開槍走火還是故意殺人呢?我們試圖去尋找其他的知情者。當年,這起警察開槍致人重傷的事件曾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山西青年報》記者武剛就是最早報道這件事情的記者之一,他曾經在1999年的1月15日,也就是事發後的第五天到山陰採訪。

  武剛:當時我們抽查了大概將近有10個周圍的老百姓,

  記者:這些人對現場的描述……

  武剛:一致,完全一致。他們説是平端槍口,就像瞄人,槍口指著李智堂就打了一槍,是這樣。

  記者:會不會有這種情況,由於是一個公安民警和老百姓發生了衝突,而且老百姓受傷比較嚴重,大家會有天然的同情心理,而會一致朝著他説。

  武剛:不,我覺得是這樣子,打傷人以後公安局很快就取了證,我們去的時候並沒有説我們是幹什麼,老百姓並沒有必要撒謊,如果説有一個人撒謊可以理解,但是不可能十個人都撒謊。

  記者:我們去山陰,也走了一遍中商街,在現場也看了看,當然整個中商街已經煥然一新了。大家都在回避這個事情,不願意再提?

  武剛:可能是這個案子拖的時間太久了。我個人的感覺,

  記者:當時你去調查的時候,沒有説明自己的身份?

  武剛:居民中間有的需要,剩下別的人全部是暗訪。

  記者:你至今,雖然這個事情已經過去了將近6年,仍然對你當時所取的這些調查的證人證言能夠負責任嗎?

  武剛:我肯定很負責任,

  解説:身為警察的劉宏勝為什麼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向普通百姓開槍,他究竟是在什麼情況下射出了兩發子彈呢?了解到劉宏勝就被羈押在山陰縣看守所,我們徵得山陰縣公安局的同意,對劉宏勝進行了採訪。

  記者:今天見到你,特別想問的一個問題就是,當時你是為什麼要開那兩槍?

  劉宏勝:撞了車了,都站住以後,李智堂下車就打我,緊接著有好幾個他們一塊兒的圍著打我。我説我是公安局的,我有槍,我掏給你們看,我就拔槍,他們就從後頭抱著我了,這時候槍就響了。

  記者:你的意思是槍走火了?

  劉宏勝:(點頭)。

  記者:走火的情況下怎麼會出兩發子彈?

  劉宏勝:當時人多,有點不冷靜。

  記者:你拿的這把五四式手槍,我們都知道一個普通的常識,開槍之前是必須要先上膛。

  劉宏勝:當時我也,當時我沒上膛。

  記者:沒上膛只能理解為就是你使用的那把五四式手槍,在你掏出的時候就已經上好膛了?這也不符合常規啊。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就是你那把五四式手槍,一直在上著膛的這種狀態下,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掏出來以後上了膛。

  記者:但是如果在現場上膛的話,會必須有一連串的動作,打開保險,拉開槍栓。

  劉:(沉默)

  記者:根據案發時的證人證言,我們可以對當時的案發現場做一個大致的描述。1999年1月10日,李智堂和張新海騎著摩托車路過此地,同迎面而來的劉宏勝發生了爭執。劉宏勝用左手勒住李智堂的脖子,然後掏出五四式手槍,向李智堂的頭部先開了一槍,然後又開了一槍。然而根據山陰縣公安局事後提供的材料説,當時的劉宏勝是明槍走火。但根據我們的了解,五四式手槍沒有連發功能,不可能在走火的情況下射出兩發子彈。槍聲響過,硝煙散盡,慘劇的序幕由此拉開。

  解説:槍擊案發生在1999年的1月10日,那正是一個星期天,沒有執行公務的劉宏勝為什麼會隨身攜帶槍支呢?在山陰縣公安局,我們找到了當年劉宏勝的借槍單,劉宏勝的借槍日期是1998年的6月12日,借槍期限為10天,也就是説,到案發時,劉宏勝的槍已超期攜帶了半年多時間。

  記者:我們特地查閱了一下公安機關和保衛部門槍支的規定,其中第16條很明確地説明,實行上班和執行任務時佩戴槍支,下班和執行任務後將槍支放回單位集中保管的制度。

  栗喜軍:這是制度歸制度,但是具體在我們底下,下面的情況,你説比如説在派出所工作,你説執行公務回來以後晚上交,白天再去拿槍,有時候歹徒作案還不是白天,也是晚上也會作案,你説這個針對性,規定是規定,但是具體在我們下面就挺難説。

  記者:但是他已經明顯超過了他使用槍支的期限?

  栗喜軍:超過以後,我也記不起了,好像領導説過是可以,這個具體也不太清楚,好像他們上次來採訪的時候説起這個事情,領導批了,説可以繼續使用

  解説:山陰縣公安局給我們出示了一份原山陰縣公安局局長竇新文的證明,證明在劉宏勝借槍期限到期後,作為公安局長的竇新文曾口頭答應過劉宏勝可以繼續持槍。我們找到已調任朔州市公安局政治處主任的竇新文,但他拒絕了我們的採訪。

  李淑蓮:山陰公安局槍支管理不善,給劉洪勝犯罪創造了條件。如果沒有這個條件絕對不可能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當時其實朔州市政法委一致的意見都是包庇劉洪勝,

  記者:我們在整個採訪過程中有這樣的一個感覺,應該説事實比較清楚,案件也並不複雜,但是一拖就是這麼長的時間。

  武剛:因為有一個背景,當時因為第一劉洪勝,劉洪勝是北經莊村派出所的副所長,他有他的特殊身份,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他的舅舅是公安局的副局長。

  解説:在醫院昏迷了19天之後,李智堂奇跡般的甦醒過來,但隨之而來的高額醫療費用讓李淑蓮一家再次陷入了困境。

  李淑蓮:後來醫療費就交不上了,逼得沒辦法了,就回去找縣委和省公安局局長,找王日德。

  記者:王日德是劉洪生的舅舅?

  李淑蓮:親舅舅,是山陰市公安局的副局長,王日德説啥呢?現在李志堂死不了,劉洪勝就不會有事了。意思是以後我們不會再給出錢了,再不要找我們。

  解説:由於李淑蓮一家無法按時交費,醫院開始停止對李智堂的治療。

  李淑蓮:醫院裏面停了藥以後,一下子我弟弟抗不住了,一下子高燒,我和我哥兩個人在裏舉目無親,一個辦法都沒有,連個商量的人都沒有,幹著急。

  記者:這個時候我知道,公安局都在幹什麼?

  李淑蓮:王日德帶領著山陰縣公安局的栗喜軍,找了好些證人,就是把現場周圍所有經過那兒的人一個一個都篩選完了,就通知他們,不讓他們説出真實情況,教給他們應該怎麼説,不應該怎麼説。

  記者:劉宏勝有一位舅舅在局裏當領導,這對你們這種調查、取證,包括下結論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栗喜軍:沒有什麼影響。他有啥影響?那是這麼大的事情,誰敢給他那個啥?我當時從我內心來講調查這個案子。沒考慮這個情況。

  解説:我們了解到王日德2004年3月已經從山陰縣公安局退休,現在在山陰縣一家賓館兼職,我們找到這家賓館。

  記者:你好,打擾一下,哪位是王日德?

  解説:在這裡我們意外的發現山陰縣公安局副局長栗喜軍也在座。

  記者:王局長,你好我們是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的記者想跟您了解一下情況。

  王日德:好的好的。

  記者:耽誤你們玩牌了。

  王日德:你們是哪兒的?

  記者:我們是北京過來的,中央電視臺的記者,打攪您休息,我不抽了,謝謝。了解一下,當年在6年前,就是縣公安局北周莊派出所所長劉洪生開槍打傷李志堂的這個事?

  王日德:這個我無法跟你解釋,是吧,這個案件是公安局刑事科調查過,你問我這個,我無法跟你談。

  記者:你是當時的副局長。

  王日德:副局長,五個副局長呢,那麼多領導,你問我這個事?

  記者:當時你為什麼不申請回避?

  王日德:搶救病人呢,我怎麼能回避。

  記者:據我們了解,在劉洪生開槍傷人之後,你做了不少工作。

  王日德:純粹是誣陷,我告訴你,這個我不接待你們。

  記者:這是我們的工作證。

  王日德:工作證沒用,我不説了。

  記者:你不願意多説了?

  王日德:我不願意多説了。

  記者:你知道李智堂現在的病情嗎?

  王日德:不知道。

  記者:他現在是死是活你還關心嗎?

  王日德:……

  記者:在整個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案件性質認定的過程中,王日德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

  栗喜軍:作為我就不清楚了,因為當時我就是一個刑警隊長,我們應該幹的活我們幹完,至於領導怎麼考慮?怎麼弄?我們不過問這個事情。

  解説:幾年間,證人究竟有沒有受到來自外界的壓力,我們無從得知。但在採訪中,黨三梅告訴我們丈夫韓清曾因為作證被打。

  記者:老韓被打的事情,跟你女兒被槍打的事情有關係嗎?

  黨三梅:怎沒有關係,就是從這點關係來了。你是個土蛋蛋,我就是個馬蜂,想怎麼蜇死你就怎麼蜇死你,這是王日德説的。

  解説:山西青年報記者武鋼曾在1999年2月15日,也就是事發後一個月之後,二次山陰採訪,他也向我們講述了他所感受的證人的變化。

  武剛:最主要的是張新海變化,這是最直接的,因為他是核心。

  記者:你還記得有些什麼樣的變化,時間、地點、經過上。

  武剛:當時南京週末報的記者就問他當時的情況再説一遍,他對這個舉槍和開槍,這個就含糊了,他説想不起來了。

  記者: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武剛:對,這是非常關鍵的,他説他想不起來了,他把個回避了。但是第一次他跟我説得非常詳細,

  記者:你應該問他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發生了這種改變,質的改變?

  武剛:他就沉默了。就是説他一直沉默,這樣沉默,很多的含義,這個地方必須去推敲,

  解説:李淑蓮家住在山陰縣城的城郊,但幾年來,一家人在外奔波,已很少再回到這裡。

  記者:這個門聯是誰貼的?

  李淑蓮:過年的時候哥給貼上去的,過年的時候,我們都不在。

  這是弟弟住過的屋?

  李淑蓮:嗯。兩三天時間都收拾不出來長期沒人住。

  記者:對,一股霉味兒。

  李淑蓮:潮的。

  記者:6年前的時候,弟弟就是從這個門走出去的,然後再也沒回來?

  李淑蓮:嗯。

  串場:山陰縣城先進巷95號曾經住著李淑蓮幸福美滿的一家人,然而就在六年前的一個早晨,這一切發生了改變。今天,屋上的茅草黃了又綠,院中的梨花謝了又開,然而,另李淑蓮沒有想到的是,六年前離開家門的弟弟再也沒有回來。她和她的父母也很少能夠回到這個小院。

  解説:山陰縣城是李淑蓮一家幾代居住的地方,但在李智堂出事後不久,李淑蓮一家就離開了這裡,到朔州、到太原、到北京去反映他們的遭遇。

  李淑蓮:反正是6年時間,往返北京,跑了30多次,不計其數了,有錢的時候就買車票,沒有錢的時候,就爬火車去。在這中間有兩次讓從火車上拉下來,有一次把我手都割傷了,六年的訴訟,跌打滾爬,受了不少罪,吃了不少苦。

  解説:李智堂的案件得到了有關部門的批示,2000年4月,劉宏勝故意殺人一案在距事發13個月之後在朔州市檢察院被提起公訴,並在2000年5月,第一次開了庭。

  李淑蓮:我們以為要到頭了,以為一下子反映發生很大的變化,覺得反正是挺高興的,喜出望外,比咱們的想象好多了,上面的領導關注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我們當時想得挺天真。

  法院就給檢察院遞交了一份建議書,建議檢察院撤訴,而檢察院也,正如法院要求的那樣,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

  記者:撤訴的理由是什麼?

  李淑蓮:人家就説啥呢,他們説這是我們辦案機關的事不能跟你説,我不能跟你們説。

  解説:在李淑蓮一家又等待了近一年之後,2001年3月27日,案件重新起訴。幾年的訴訟過程中,原本只有高中學歷的李淑蓮自學了法律,親自做弟弟的代理人。

  記者:在跟這些辦案人員,公安部門、檢察院、法院這些人員交涉的時候,你有沒有過激的言行?

  李淑蓮:有過。一般情況下我去了講理,然後通過自己學習的那些法律,去了以後用法律去跟他們説,然後就用事實跟他們説,用證據跟他們説。可是有時候秀才遇著兵,有理叫不通,人家就是明知故犯,有時候我就挺激動。

  解説:李淑蓮作為代理人開始一趟趟到法院、檢察院去詢問案件的進展,但讓她沒想到的是一次到朔州檢察院找檢察官張文平詢問證據時卻遭遇意外。

  李淑蓮:人家就説我早都看見你了,一個勁兒天南地北跑著告我呢。你告去吧,我早就想打你了,你還要個證據呢。完了就在我胸口這兒打了一拳,我當時站的那個地方正好在樓梯這個邊上,那個臺階那個邊上,完了一打,把鞋跟就挫斷了,一下一個倒栽蔥從二樓樓梯口那兒一下給頭一下栽倒,就滾到一樓了。12級臺階一直滾到底,我不管怎麼想,我都覺得不會發生這種事,覺得他不敢這麼做,可是事實上。

  解説:多年的申訴讓李淑蓮養成了錄音的習慣,帶著這盤錄音帶我們找到了張文平。

  記者:我想咱倆一起來聽一段錄音。我想你聽了以後,聽聽你的……

  張文平:行了,聽見了。

  記者:這裡面的男聲是你嗎?

  張文平:是我。

  記者:女的,李淑蓮。

  張文平:嗯。

  記者:這盤磁帶是李淑蓮提供給我的,當時在做什麼,發生了什麼事情?

  張文平:當時李淑蓮是問我,説是某一個材料在不在案卷裏頭。這個法律規定了,案卷秘密,我不能隨便向當事人洩露,所以説我就告訴她這個不能隨便告訴你,就發生了爭執。

  記者:據我們了解可能不僅僅是爭執?

  張文平:後來新聞媒體做過好多報道,關於這個事我想我沒有必要多説這個事了。

  解説:為了讓案件早日有個結果,李淑蓮提出了異地審理的申請,經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案件移送到了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時隔3年零3個月之後,2002年4月23日,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劉宏勝故意殺人一案做出了判決,一審判處劉宏勝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劉宏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李淑蓮對這一判決持有異議。

  李淑蓮:故意殺人而且是連開兩槍,打了兩個人,造成的後果非常嚴重,應該是重判的對象。

  解説:法院判處劉宏勝及山陰縣公安局連帶賠償李智堂各項經濟損失33萬元,李淑蓮也認為這一數額與實際支出差距太大。

  李淑蓮:當時一審開庭的時候,已經發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律師費,還有一些法定的項目,算下來,已經是41萬多個,就不説以後的費用。懸殊太大了,實在是接受不了那個判決,全家人都覺得接受不了這個判決。

  解説:李淑蓮隨即提出了抗訴申請,並由晉中市檢察院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劉宏勝故意殺人一案進入二審。

  李淑蓮:案件進入二審已經就是19個月了,2002年9月27號到現在,反正一直沒有下過判決。

  解説:劉宏勝故意殺人一案為什麼在二審又是一年半沒有結果,我們到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詢問,但山西高院以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為由拒絕了我們的採訪。自從來到太原,李淑蓮一家就住在這家每天一塊錢的旅店裏,全家靠拾荒為生,2003年的春天,李智堂的腦組織開始出現壞死,全家湊了2萬塊錢,送他來了北京。

  李智堂:醫院説是光押金就是六萬是幾萬。

  記者:押金就要六萬,那你們錢還差得很多呢?

  李智堂父親:錢就是差得很多,自己愁得沒辦法,到處求親戚拜朋友,找人家給借點。

  李淑蓮:有時候覺得壓力太大了,實在堅持不下去了,有時候覺得有點想不開了,後來又想,這麼解決了事情以後,父母親和弟弟怎麼辦?如果我離開了這個世界,他們更沒有依靠了。為了這些親人,只能頭皮堅持下去。

  李智堂的母親:我實在是疼的小子疼女兒。姑娘那麼大了,沒找對象,小子6年了,沒穿過衣服,就在床上睡了6年,我的眼睛都哭瞎了,我啥都看不見了,拿起針來不知道針尖針眼。

  解説:這是我們在李淑蓮家找到的她僅有的幾張照片。

  記者:作為一個女性,你把你最美好的青春都擱在了這個訴訟當中,在沒有出事之前你對自己的將來是怎麼設想的?

  李淑蓮:以前想得很好,以前什麼事都想得很美好。

  記者:有過男朋友嗎?

  李淑蓮:以前有過,出事以前有過。後來出事以後我就告訴人家,讓人家自己再找。我的事可能三年五年完不了,不想耽誤人家。

  記者:碰到了這麼多的困難,屢屢碰壁,有沒有想過還是放棄算了?

  李淑蓮:沒有這麼想,我寧願跟他們同甘共苦不願意這樣放棄。我覺得放棄了親人活在世界上沒啥意義,反正是只要他們都在我眼前面 生活得反正是儘量讓他們活得比較好一點,心裏面覺得好像舒服一點,再説也是希望官司打下來以後希望能得到一個好的結果。

  字幕:2004年4月30日,李淑蓮拿到了二審判決。劉宏勝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判處劉宏勝及山陰縣公安局共同賠償李智堂各項損失計676083.16元。

  總製片人:梁建增 陳虻

  製片人:張潔

  編 導:郝俊英

  記 者:楊春

  攝 像:王曉鵬 陳威

  錄 音:劉昶

  解 説:姚宇君

  合 成:劉昕

  選題策劃:趙華

  責任編輯:杜曉靜 王琦兵

  執行製片人:王猛

  監 制:李挺 莊殿君

  總監製:孫冰川

責編:武林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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