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見證《焦點訪談》 > 正文

王同業:與貪官面對面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6日 12:14)

  在《焦點訪談》工作的幾年間,我有幸採訪拍攝了幾個反腐敗的大案要案,從哈爾濱國貿城案,到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再到瀋陽慕綏新、馬向東腐敗案和劉涌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案。在拍攝這些大要案的過程中,採訪了一批落馬的高官:哈爾濱市原副市長朱勝文、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莊如順、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瀋陽市原副市長馬向東等等。我在面對面地採訪這些貪官的過程中,有一些支離破碎的感受。

  一、兩類貪官

  在我看來,貪官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臉譜型貪官",這類貪官素質低下,沒有領導才能,不幹實事,而又貪慾極強;一種是"隱蔽型貪官",這類貪官具有較高的領導素質和能力,也幹了不少實事、好事,而最終迷失在金錢美女的誘惑之中。

  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屬於"臉譜型貪官",這是我採訪藍甫之後得出的結論。

  2000年9月,《焦點訪談》攝製組前往廈門某看守所採訪藍甫。從號裏出來的藍甫依然還保持著副市長的派頭。我們在院裏選擇採訪場地、架設攝像機的時候,藍甫背著手,邁著方步在院裏看似鎮定地走來走去。此時,武警戰士正在烈日下訓練,汗流浹背,看到這個情形,藍甫操著領導幹部慣用的腔調、以同情的語氣對我説:"這些小戰士真夠辛苦的,應該為他們改善一下工作環境。"看來,藍副市長的官架子擺得可真夠頑固的,到了看守所還是放不下來。可正是這樣一位派頭十足的副市長,在金錢面前,卻立刻威風掃地,變得低三下四。

  1995年10月,藍甫調任廈門市副市長。權力一到手,他就迫不及待地為自己描好了貪官的臉譜。上任不到兩個月,他就通過為房地産項目減免地價收受賄賂,用國家損失4000萬元地價款的代價為自己換取了217.6萬元的不法之財。

  藍甫貪財可以説到了不知廉恥的地步,一個曾多次與藍甫進行過權錢交易的商人這樣評價藍甫:"如果你有100萬,藍甫會想辦法摳出99萬!"

  對於金錢的攫取,藍甫是能要就要,能賴就賴。辦案人員給記者講了這麼一件趣事:藍甫送給岳母的兩套房子裝修花費20萬元,可是他卻只付了4萬元。憤怒而無奈的裝修工人在被衣櫥遮擋著的墻壁上寫下了"貪官該殺!"四個大字。由此可見藍甫的貪財愛財的程度。

  從藍甫與廈門遠華特大走私團夥頭目賴昌星的關係,更可以看清藍甫的標準化貪官臉譜。藍甫多次到賴昌星的"紅樓"直接索要錢財,在賴昌星面前,藍甫全然沒有了副市長的威風,似乎賴昌星倒成了他的主子。1999年,在中央黨校學習的藍甫私自跑到香港去賭博,賴昌昌為其提供賭資,連賭一天一夜,藍甫輸了350萬元,以致于累得肛門脫落,走路都一瘸一拐。事後連賴昌星都説:"藍甫太貪了,遲早要出事的。"

  對於藍甫這樣的"臉譜型貪官"被繩之以法,不會有誰會去同情。而對於另一種貪官--"隱蔽型貪官",很多人會為之惋惜。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應屬於"隱蔽型貪官"。

  1997年,時任遼寧省副省長的慕綏新,在"依法行政、廉潔公正、牢記宗旨、報效人民"的"誓言"中,走上瀋陽市市長崗位。之後,瀋陽市加大了城建力度和規模,完成了包括交通主幹道、立交橋、廣場、草坪在內的一大批項目,市容大為改觀,瀋陽市于1999年榮獲了聯合國頒發的"人居獎",為此,慕綏新曾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在瀋陽市民中也一度有很高的評價。

  《焦點訪談》採訪慕綏新是在2001年9月,當時,瀋陽慕、馬案已進入一審程序,因為慕綏新已是癌症晚期,需每天輸液治療,採訪地點就只能在病房。我們見到慕綏新時,他正在輸液。躺在病床上的慕綏新看起來非常虛弱而萎靡,然而輸液完畢,坐在我的對面接受採訪時,立刻象換了一個人,與躺在病床上時的狀態大為不同,雖然有些氣短,但依然鏗鏘。他的一段話令我印象十分深刻。

  慕綏新(瀋陽市原市長):"我有兩面性,光明的一面,是我有這樣一個理想,願意為老百姓多做一些事情,甚至可以為此犧牲自己的生命。同時,我也有陰暗的一面,就是私心貪慾。應該讓陽光燦爛的一面不斷地把自己照亮,把所有陰暗的地方都照亮起來,變成一個純粹的人。怎麼樣使自己光明的一面迅速地成長起來,消滅掉陰暗的一面,是每個人都面臨的問題。我的陰暗面卻在不斷地發展,最終變成了一個污濁的人。"

  二、為何成為貪官?

  採訪這些貪官,當問及走上腐敗道路的原因時,幾乎每一位貪官都會説到一條理由--不良的社會風氣。

  朱勝文(哈爾濱市原常務副市長):"現在就是這種社會風氣,你不收錢別人會覺得你不正常,會得罪人。"

  馬向東(瀋陽市原副市長):"我確實説不上要這麼多錢幹什麼,一個是自己確實貪心,這我承認,另外就是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社會關係,如果我拒絕(賄賂)了,和我關係比較好的人會認為我這個人不好交往。"

  慕綏新(瀋陽市原市長):"最開始收到別人送的禮,不過是一條煙而已,當時心裏是不安的。但是後來逐漸隨波逐流,自己的靈魂深處本來還有的一些清醒的東西,被淹沒掉了,到最後毫無廉恥地收錢,不管需要不需要,見到錢就想要!"。

  顯然,這是貪官是企圖拿社會風氣為自己開脫,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自身的貪慾。但是,如果我們客觀地觀察一下當今中國的社會現實,就會發現"不良的社會風氣"的確存在,有些地方還相當嚴重。官員為了謀取私利進行權力尋租自不必説,而一些本來是按照有關法規正常辦理的事情,在有些人那裏也變成了交易,辦事的人主動將錢送上,官員也理所當然地笑納,這應該是更為可怕的一種現象。

  三、官員對誰負責?

  以下是我採訪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的一個小片斷:

  記者:賴昌星大規模的走私你知道嗎?

  藍甫:知道。老賴在廈門可謂家喻戶曉,連小孩都知道。

  記者:你作為副市長從來沒有下決心去打擊遠華的走私?

  藍甫:開始時想過,但是誰敢得罪賴昌星呢?

  記者:你是廈門市的行政長官,怎麼還怕得罪賴昌星呢?

  藍甫:賴昌星的社會關係很複雜的。

  堂堂一個副市長竟然怕得罪賴昌星,真是滑稽之極!但是,這應該是藍甫的真實想法。一方面,藍甫要從賴昌星那裏不斷地得到錢財和各種奢靡的享受;另一方面,賴昌星用金錢開道,為自己編織了一個巨大的關係網,可謂手眼通天,經常插手人事安排,有些人稱賴昌星為"地下組織部長"。這樣,藍甫怕得罪賴昌星就很好理解了。有這種心態,怎麼可能履行好職責,對公眾負責呢?

  藍甫的例子是一個極端情況,但是,我們由此想一下,官員實際是對誰負責呢?官員們在做報告時常説,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要對人民負責,但是,事實上呢?在很多情況下,官員的升遷人民還很難説了算,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幾個甚至一個頂頭上司能決定一個官員的仕途,這樣,官員只要對能決定他升遷的少數人“負責”就可以穩居官位,誰能保證他做到對公眾負責呢?就像藍甫,如果不是賴昌星走私團夥被端掉,藍甫不是照樣能傍著賴昌星穩穩地保住官位、甚至能再高升嗎?

  由此我想到,我採訪過的這些貪官們在悔過時,幾乎都會提到一句話——“我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這成了標準化的通用悔過語言。但是,什麼叫“世界觀的改造”,怎麼改造,有幾個人能説清楚呢?在我看來,用這樣一個高度抽象的概念來表述悔過之情,實際上與“對誰負責”的問題是相關聯的。如果站在審判臺上的貪官能發自內心地感到“對不起人民”,而不是痛哭流涕地説“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就説明官員要對人民負責有了一定的體制保證。

  近幾年,中國政府反腐敗的力度越來越大,我更有直接的感受。1997年拍攝的《哈爾濱反腐行動》(國貿城案)播出時,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全國各地的大小媒體紛紛轉載。而假如國貿城這樣的案子放到今天,就不會有當年的高關注度,因為近幾年大案要案一個接著一個,高官“前赴後繼”地落馬。反腐敗的力度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貪官受到懲處,老百姓當然拍手稱快。但是,如何從源頭遏制腐敗,從體制、制度上減少貪官的出現,應該是更為迫切的任務。

責編:繼松  來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