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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讓窮人打官司不再難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14日 13:46 來源:
    專題:2006年全國兩會
    專題:網友評兩會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新華社報道,“力爭讓窮人也都打得起官司”,在此間的兩會上,代表委員們談論著這個熱點話題。 根據一些社會科學研究者和新聞網站兩會召開前的調查,除了“上學難”、“看病難”、“就業難”等問題外,令中國老百姓感到頭疼的還有“打官司難”。隨著轉型期中國貧富差距的擴大,這對建設和諧社會構成了嚴峻挑戰。而和諧社會的第一個特徵,就是“民主法治”。中國正在著力解決這個難題。(新華網3月13日消息)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兩會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做好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困難群眾打官司提供有效幫助。”

  隨著我國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轉型時期的矛盾和問題不可避免。集中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庫區移民、企業改制、環境污染等方面,還存在一些違反法規和政策而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在正常渠道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有的群眾自認倒楣,忍氣吞聲;有的群眾在萬般無奈中只好走上漫漫訴訟路。

  窮人“打官司難”首先難在一個“窮”字。沒錢請律師,沒錢請客送禮。一些地方的少數法官“獅子大開口”,“吃了被告吃原告”,讓百姓叫苦不迭。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節目報道的安徽阜陽農民張子海為討要縣政府50多萬的吃喝欠款,打起了中國最難的民告官的官司,中間先後受法官、檢察官的矇騙和勒索,荒唐官司打了八年,然而好不容易贏了官司,錢卻要不回來,到了傾家蕩産的地步。第二難,就是司法不公。據中央政法委調查顯示,當前,不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規定,濫用執法權力,徇私枉法,辦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的現象還很嚴重,從這些年發生的腐敗案件看,審判機關大多出在民商事案件審判和執行上。無權無勢的窮人打官司如若遇到這樣的法官,那就叫天天不不應,叫地地不靈了。如果司法案件非要行政干預才能有“結果”,那麼中國的以法治國就走向了怪圈和悖論。第三難,難在不懂法。請不起律師,自己又不懂法,上當受騙也就不奇怪了,而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打過官司的窮人再提官司則畏若蝎虎,説窮人打官司就等於扒了一層皮。

  我國為解決窮人打官司難的問題也採取了許多積極有效的措施。比如,政府加大投入,開展法律援助,並規範化和制度化,成效明顯。最高人民法院的報告顯示,2005年各級人民法院依法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共為117407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66732人次,共緩、減、免交訴訟費12.65億元,上升16.24%。來自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數據顯示,去年,有433965名困難群眾得到了自已需要的法律援助,財政部則首次拿出5000萬元扶持貧困地區的法律援助。

  筆者認為,要讓所有窮人打得起官司,單靠司法部門的力量是不夠的,必須黨和政府重視,進行綜合治理。關鍵還是要靠提高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統籌城鄉發展,縮小貧富差距,建設新農村,增加農民的收入。另外,高院還要採取措施,加強教育和監督,加強法官隊伍的建設,提高法官們的職業道德水平,大力解決“司法不公”問題,確保他們執法公正,維護司法權威。第三,必須正確處理嚴肅執法與司法為民的關係,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根本指針,解決好人民群眾特別是窮人在訴訟中遇到的難題,進一步解決申訴難、申請再審難等問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讓窮人打官司不再難,事關社會穩定和社會公平,事關和諧社會和小康社會的建設,不是一件小事情。我們希望,在政府和司法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通過綜合治理,力爭讓窮人也都打得起官司。(晨曦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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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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