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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煩死人 代表提議實行“實名制”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9日 11:30 來源:新華社
    專題:2006年全國兩會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張建平、杜宇)“五花八門的‘垃圾短信’讓人防不勝防,干擾個人生活、傳播不良信息,也給不法之徒提供可乘之機。清理‘垃圾短信’這個社會公害、整治短信違法犯罪活動刻不容緩。”

  全國人大代表、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我國作為世界手機第一大國,同時也是手機短信大國,僅去年就發送短信3000多億條,平均每天都有數億條短信在國人的拇指間傳送。人們在享受火熱“拇指經濟”的同時,由於管制不力,所謂的“中獎消息”、虛假詐騙廣告、網絡傳銷信息及其他各種不良信息等“垃圾短信”日益氾濫,嚴重危害社會生活,影響電信運營商聲譽。

  “由於發送隱蔽,手機短信更成為不法之徒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載體。‘銀行卡消費詐騙短信’,‘假中獎、假婚介、假招聘短信’,‘非法銷售槍支、彈藥、車輛、毒品短信’,‘騷擾、黃色短信’等層出不窮,相信不少手機用戶都遇到過這些煩心事。”

  馬蔚華代表説,有關數據顯示,“垃圾短信”、違法短信多數來自於預付費、無身份記錄的手機號碼。一旦涉案手機未進行有效的身份登記,執法機關在監管查處中就缺乏線索,從而使清理“垃圾短信”、打擊短信犯罪困難重重。

  “實行手機實名制,規定申請移動業務(包括小靈通、神州行)的消費者在購買卡號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電信運營商必須對證件嚴格核驗並複印登記。這是破除不法分子的隱蔽性,封殺‘垃圾短信’、違法短信的一劑良方,對利用手機短信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有一定的威懾作用。雖然實名制並不可能帶來‘天下太平’,但畢竟是目前能夠從源頭上遏制手機有害信息肆虐的一項舉措。”

  馬蔚華代表認為,短信監管無法可依、權責不明,導致政府通信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對手機短信領域在執法時觸及不深、力度不夠,管理上存在漏洞。另外,由於電信運營商作為企業不具有行政執法權力,因而也無權對手機短信進行檢查,無權界定“垃圾短信”,更無權截停用戶所發送的短信。

  “要扭轉監管不力的局面,需要儘快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加大通信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權,明確通信行政管理部門在手機短信管理方面的權限及職責,同時賦予或委託電信運營商代行一定的權力,在打擊和控制‘垃圾短信’時有法可依。”

  馬蔚華代表説,手機短信廣告發佈程序相對簡單、價格低廉,加之目前基本無需審批,氾濫之勢愈演愈烈。一些傳銷、虛假或欺詐廣告堂而皇之地輪番“轟炸”公眾的手機。

  “既然在電視、報紙、廣播等傳統媒體上發佈的廣告都須經過相關管理部門的嚴格審查,影響面如此廣泛的手機短信廣告為何能夠例外呢?”馬蔚華代表建議,應儘快確立短信廣告事先審查制度,由廣告管理部門等對短信服務商群發的具有廣告性質的短信進行嚴格審批。

責編:王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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