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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時空]不是動物惹的禍(下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13日 21:17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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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發生在浙江安吉縣港口村的離奇動物傷人案,由於狗主人的上訴將在湖州中級法院進行二次審理,這次審理將成為終審。

  畫面:夜晚,狗主人接到電話

  旁白:

  就在離開庭只剩下最後三天的那個夜晚,狗主人朗尚明又在為找不到證據而夜不能寐的時候,他接到了一個電話。

  畫面:狗主人與何永明

  那個電話是事發當天與他一起打獵的好友何永明打來的,他告訴狗主人一個驚人的消息,他看見了事情發生的經過。

  何永明與狗主人是十幾年的好朋友,他們之所以要好,因為有一個共同的愛好都喜歡養狗,但他沒想到養狗竟也會養出麻煩來。

  畫面:何永明訪談

  何永明:當時我上去的時候,那個狗在路旁邊,那個牛在田裏,那個狗叫了幾聲,那個牛撞那個狗,

  撞上來了,一衝就衝到馬路上,馬路上那個摩托車上來它速度非常快上來了,剎不住了撞在那個牛身上,那個狗沒有咬牛,那個車子是撞在(牛的)頭上的

  旁白:

  可為什麼事情到這一步何永明才説出真相呢。

  畫面:狗主人訪談

  狗主人:聲音我在上面是聽到的,就是嘭的一聲,我是聽到的,後來何永明上來,當時説也説起過,我説是什麼事呀,我好像記得他説沒有發生什麼事,是這個意思,他説沒有事的我們走吧,他説。

  畫面:何永明訪談

  何永明:我要是停下來的話,他以為我撞他,我們也走了,走下來剛好有個車路過,車也沒有停,往那個路邊開過去了。

  何永明害怕惹禍上身,於是隱瞞了牛撞人的事。可這禍還是沒避得開,只是落在了狗主人的身上,幾分鐘後,狗主人被當地的熟人告知他的狗闖禍了,於是他們就一起回去看望受傷的邱小耕,何永明還是沒有説出真相。

  畫面:何永明訪談

  何永明:我説了我還以為要誤會,查到我的身上來,我就不説了,沒説,就因為我也有一條狗,帶在那個摩托車上。

  那天狗主人見邱小耕只是輕傷,於是在派出所拿出2000元賠償金,而何永明見事情沒有鬧大也就松了口氣。

  可沒料到邱小耕病情惡化,脾臟切除,為了討回醫藥費和身體損失費把狗主人告上法庭。何永明儘管為狗主人擔心,但心想是牛撞人跟狗沒太大關係,本來嘛狗朝牛叫兩下也是正常的事,狗主人應該問題不大。

  可官司的結果超出了他的想象,牛主人只賠一成,狗主人則要賠九成,那可是九萬八的天文數字,而法院認定的理由居然是狗咬牛。何永明心裏暗暗為狗主人叫屈,這狗明明沒有咬牛,法院怎麼能這麼判呢,然而這麼晚才説出真相明擺著是要挨罵的,何永明一時開不了口,眼見狗主人上訴,卻因找不到狗沒咬牛的證據一日比一日消沉下去,最讓何永明難受的是狗主人不想再養狗了,原先家裏的八條狗送走了七條,現在只剩一條送不出去的老狗花花。

  説還是不説呢,為了這個問題何永明也有好些日子睡不好覺了,終於在一個不眠的夜晚,他鼓起勇氣向狗主人道出了真相。

  何永明:他生氣了,他在電話裏罵了我,他説你為什麼不早説,早説的話在一審的時候,就可以提出來了。

  狗主人儘管有些生氣,但心想何永明畢竟説了真話,也就很快消了氣。

  但接下來的問題是何永明肯為他出庭作證嗎?

  儘管當時何永明有些猶豫,但還是答應了。

  離開庭只剩最後一天了,狗主人卻一直擔心何永明會反悔作證的事。

  狗主人:他上來沒有跟我説,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後來我那個朋友打電話給了我,我也到醫院裏去了,如果人家説逃跑,也不會説到我,但是他的話,他還是有顧慮的,他當時走上來,他看到了這些事情沒説就跑了嘛。

  讓何永明作證就意味著讓他當眾承認見死不救,狗主人覺得一向怕事的何永明未必有這勇氣。

  在妻子一再催促下,狗主人決定請何永明吃飯,把作證的事落在實處。

  面對那一桌的好菜,何永明卻食不下咽,其實不用開口,他已明白了狗主人的用意。

  飯後狗主人的親戚,鄰居來了不少,大家都知道明天開庭的事,都來幫狗主人出出主意,眾人七嘴八舌,只有何永明一直沉默不語,

  直到有一個大嘴的鄰居問何永明明天是否去作證時,屋裏頓時安靜下來。

  何永明:法庭上作證我肯定會去

  畫面:狗主人與妻子笑了

  見何永明當眾允諾作證,狗主人與妻子終於松了口氣。

  旁白:

  第二天一大早,何永明果然如約而至,與狗主人一起趕往湖州法院,狗主人朗尚明比以往任何一次開庭都要輕鬆,他想這回打贏官司該是十拿九穩了吧。

  儘管狗主人是頭一次為自己辯護,但有何永明在,他像是吃了定心丸,居然不慌不忙開了口 。

  旁白:首先,狗主人提出一審認定狗咬牛事實是不清楚的,要求法官考慮牛撞人為直接原因而秉公處理。

  法官:根據證人的調查筆錄以及被上訴人邱小根,原審被告張天時的詢問筆錄,這些證據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本案主要的事實還是滿清楚的。

  旁白:可法官説一審時證據確鑿,除非狗主人有新的證據。

  狗主人:上訴人在公安機關接受詢問時做了自相矛盾的陳述。

  接著,狗主人提出在派出所自己的口供是道聽途説不能作數,因為當時自己並沒有親眼目睹,

  旁白:法官不以為然,她再次詢問狗主人有否新的證據。

  狗主人:而據我們對那個證人。王一中根本就沒有去認定那個狗去咬了牛,而是那個張天時(牛主人)自己説的。

  狗主人又提出牛主人提供的王一中證明狗咬牛的證據是假的,他調查過,這個叫王一中的醫生,根本沒有做過牛的傷口鑒定。

  法官:那麼一審法院開庭的時候以及二審,你為什麼都沒有向法庭申請舉證呢?

  法官認為他空口無憑,不予採納。

  狗主人:我在二審階段,我現在要提供一個證人,你要舉什麼證,就是當時見到這個事情發生的目擊證人,目擊證人你帶來了,我帶來了,今天到庭了。

  狗主人終於亮出了何永明這張王牌。

  法官:證人是不允許參加旁聽的,更何況你沒有按照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來向法庭申請舉證。

  原來狗主人提交證人犯了個巨大的錯誤,就是把證人帶入了法庭,法律規定證人是不能旁聽的。

  這一下狗主人終於明白不請律師是不行的,可惜為時已晚。

  不知怎麼此時此刻在莊嚴的法庭上,狗主人的腦子竟開始走神了,眼前浮現的是出事那天的情景,他心想如果當時何永明告訴自己真相,也許這一切就不會發生了吧。

  目前,農民打官司成為普遍現象,少數農民在熟悉法律後為自己打贏了官司,有些甚至成了當地的法律顧問。

責編:薛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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