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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怒] 寶馬撞痛了真相的神經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6日 11:13)

  新聞背景:去年12月20日,“寶馬撞人案”在哈爾濱市道裏區人民法院一審完畢。此案被告人蘇秀文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矛盾重重的“寶馬撞人案”
案發現場圖片
代義權:“這事兒已經完了。”
蘇秀文:“我現在是無處容身。”

  案件發生後,有人質疑寶馬車駕駛員蘇秀文的身份。事發後,有人傳説蘇秀文是黑龍江省某領導親屬。12月末,負責事故處理的哈爾濱市道裏交警大隊有關負責人説,蘇秀文不是黑龍江省或哈爾濱市曾任和現任領導的親屬。 這位負責人證實,蘇秀文今年44歲,無職業。其丈夫關明波係哈爾濱一私營公司董事長,蘇所駕駛的寶馬SUV車也是該公司所有。

  12月31日上午,黑龍江省委有關部門召集相關部門開協調會,正式調查互聯網上的傳言,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徹底查清蘇秀文和關明波有無背景。 1月2日,有消息稱,寶馬撞人案將重新調查,有關部門要求對肇事寶馬車由更高層專家重新檢驗。記者從交警部門獲得消息,這次對車輛重新檢驗是接到中紀委的指令;除檢驗車輛外,還要求相關部門將調查結果于1月10日之前上報。

  1 最新報道


韓桂芝接受採訪 高爽 攝

  5日,黑龍江省政協主席韓桂芝、黑龍江省人大副主任馬淑潔向本報記者證實,她們和寶馬撞人肇事者蘇秀文沒有任何關係。>>閱讀全文

  1 評論鏈結

  ◆ 寶馬撞人案引發身份敏感症?

  解除這種“社會身份敏感症”的途徑,當然有必要建立相關工作的透明化機制,有必要樹立起政府與法律出於正義而産生的權威性。但同時,輿論和社會公眾也應注意主動承擔起社會道義,注重用事實和理性説話。>>閱讀全文

  1 相關原創

  ◆ 想念魯迅

  我們在憤怒中關注,我們在關注中等待,會依稀看見微茫的希望麼?!正義能得到伸張嗎?!在這淡紅的血色與強烈的悲哀中,真的猛士將憤然而前行! 嗚呼,我説不出話來,但以此紀念“寶馬事件”中的死者和傷者。>>閱讀全文


  質疑案情 憤怒聲討

  【版主點題】 “信不信我敢撞死你”到底是誰説的?蘇秀文:“我現在是無處容身,網上説得我像一個惡魔。” >>閱讀全文

  【伍聞韜】為富不仁者就是惡魔!生平最痛恨那些有了點權、有了點錢就不可一世的惡魔!最痛恨那些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所謂的會做人的小人!長此以往,如何讓老百姓能看到陽光、希望。

  【Miss China】不管他是不是某某的兒媳什麼的,總的來説呢,也就是一個結果:殺了人,賠點錢就得了!?厲害!

  【醋兒~】只是有一點覺得奇怪:有了駕照,不會開車。那這車事前她是如何開到這個出世地點?不會説是不是自己開的吧?因為殺人有兩種:一是故意,二是無意,也就是誤殺。在“無意”的情況下,可以不用償命,可以用金錢來解決。

  【劉寶寧】越看越生氣,天哪,我快瘋了,受不了了,要被氣爆炸了!蘇秀文有沒有開車經驗,常年在哈爾濱的人能不知道?哈爾濱的交警會無從查證?誠懇地希望目擊證人出來為正義作證吧,寶馬事件已經公諸天下了,沒有誰幹怎麼樣,何況這是良心使然,更能為民族的希望做點貢獻!

  【中華第一龍.】無論怎樣,“操作失誤,採取措施不當”是不能讓人信服的。

  【奧迪A2】嚴懲兇手。一百萬!威脅記者?庭上證人不敢來!這算什麼!還有王法嗎!殺!不殺不平民憤!

  【祥哥60】我們在等待。不能誣枉好人,也不能放過壞人。


  網絡呼聲 輿論力量

  【風的靈魂1】聽聽廣大網民的呼聲吧!對這些為富不仁者就應該嚴辦,這樣的事情在我們的身邊還少見嗎?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嗎?不能把?

  【伍聞韜】有些著名網站的跟帖數能達到萬人之眾,可想民憤之大!人民的意願絕不可違背!要還之於人民公道、還之於人民法律、還之於人民希望!其實明眼人都知道,她説的話是漏洞百齣、自相矛盾,為什麼卻採信她的話而置事實于不顧?這裡面的“貓膩”實在讓人富於遐想!

  【驁卿博雅】網絡輿論數日前使劉勇“押赴刑場”,現在又使“寶馬撞人案”重新調查,網民現在的力量也很偉大的。

  【版主點題】媒體的監督作用在一個個事件中不斷凸顯,但記者的種種揭黑努力,能夠走多遠多久?請看——為採訪寶馬撞人案的記者安全擔憂。>>閱讀全文

  【xiaomai_jeff】記者和律師一樣,都是民間力量。

  【伍聞韜】靠輿論監督,靠記者不惜生命和鮮血的代價為民申冤,難道不是我們的悲哀嗎?

  【中華第一龍.】以前我還持懷疑態度,現在看來鄭秀文真不是個好,記者的安全都受到了威脅,還有什麼她不能幹的!聲援!

  【新朋友老朋友想説就説】向為百姓伸張正義的記者致敬!不是一手遮天,而是一手遮法!確實神通廣大!確實了不起!這是不是現代孫悟空的翻版啊!?現在是不是只要有權,或者有錢就是萬能的?是不是就可以指鹿為馬?錢,真得是萬能的嗎?遇害到強的、有錢的,就把法丟到腦後去了?!這還不算,有的執法部門就會用群眾交給他們的執法權來對付群眾!我們呼籲關注弱勢群體!高聲向歷史呼喚:包拯,你回來吧!

  【金達欣】不論當事人的背景,應以法律為依據。但該案有幾點疑點:庭審中公訴人出具的12份證人證言,無人當庭作證;蘇秀文是否故意殺人,這是關鍵之所在。

  【xiaomai_jeff】不管是什麼人,望此案二審。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公正、公開、公平的對待每一個國民。

  (版主萊蒙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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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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