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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住院才一天竟成了植物人 家人索賠近千萬  
08月29日 12:49


    
魏紅義住院一天成了植物人


    生活時報消息: 2002年7月31日上午9時,61歲老人劉淑娥坐到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東區104審判庭的上訴人坐席上,這場索賠額達960余萬元、目前國內索賠額最高的醫療糾紛案再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兩年前,大女兒魏紅義頭一天因哮喘病發作住進襄樊市中心醫院,第二天卻成了植物人。兩年來,劉淑娥老人一邊在醫院護理女兒,一邊為女兒打官司,還要照顧年幼無知的外孫子,頭髮幾乎全白了。

    住院一天成了植物人

    今年36歲的魏紅義是湖北省襄樊市石油公司一名業務員,一歲半時得了一場感冒,從此落下哮喘久治不愈。到北京協和醫院檢查屬於多價酶過敏,1997年,襄樊市中心醫院呼吸內科副主任何家富將魏紅義的病情列為研究課題,經過精心治療,到了2000年,魏紅義在這一年只犯過兩次病。但誰也想不到的是,也就在這一年的9月,魏紅義又犯了一次病,從住進襄樊市中心醫院的第二天起,就再也沒有離開過病床,而且成了一個植物人。

    2000年9月8日淩晨2時左右,魏紅義突然感到胃酸、嘔吐,繼而誘發哮喘病復發,丈夫喬洪剛馬上打的將她送到市中心醫院。當女婿送魏紅義去醫院臨出門時,劉淑娥老人一再叮囑女婿:“小喬,紅義是過敏體質,現在又是半夜,沒有用過的藥千萬別用!”

    因是老病號,喬洪剛扶著魏紅義徑直來到市中心醫院住院部呼吸內科。當晚當班的醫生是該科女主任醫師秦某。

    “我愛人的哮喘病一直使用‘先鋒6號’消炎,她是過敏體質,沒有用過的藥,請您千萬別用!”喬洪剛見秦醫生正在開藥,便提醒道。“到醫院就得聽醫生的,我現在用的是培氟沙星,不過敏!”秦醫生很不耐煩地説。秦醫生開的處方第一組是氨茶鹼,第二組是培氟沙星,第三組是氫化考的松,第四組是654-2,第五組是喘定、舒氟美。

    當日晨3時30分開始用藥,至9日晨3時30分輸液結束,護士24小時之內執行了兩次醫囑,即一天用了兩天的藥。

    9月9日9時,醫生查房之後,按照8日的醫囑開始用藥不到2分鐘,魏紅義突覺胸悶,呼吸困難,打手勢讓鄰床陪護人員趕緊去喊醫生,見醫生遲遲不到,另外一個陪護人員又去喊,等醫生跑步來到魏紅義床前時,魏紅義已向床下倒去,醫生認為魏紅義是培氟沙星過敏引起休克,立即注射了搶救藥物。針打上後,魏紅義大小便失禁,接著意識喪失,心跳驟停,呼吸停止。

    經搶救,魏紅義心跳、呼吸雖然已經恢復,但仍處於昏迷狀態,沒有語言,也即呈植物人生存狀態。

    錯過甦醒最佳時機

    椐喬洪剛和劉淑娥講,處於昏迷狀態的魏紅義的大腦必須保持低溫,而當時室內溫度高達38攝氏度,喬洪剛提議自己裝一台空調,用外面的電,遭到院方的拒絕;下午2時許,病人家屬得知可用冰塊降溫,但此時醫院沒有,患者家屬只好租車到冷藏廠購冰,但醫院又沒有冰帽,家屬用飲料瓶冷卻做冰帽使用,致使降溫效果不理想,損害了患者的腦細胞。

    在患者家屬的要求下,9月14日,武漢協和醫院神經內科、呼吸內科的兩位專家對魏紅義進行了診斷。專家説,患者昏迷程度在中輕度之間,完全可以甦醒,最長的恢復期是3個月,愈後可能是左眼斜視,右肢偏癱,留有語言,要求醫院全力治療。但經過近半個月的治療,魏紅義的病情仍然沒有好轉。

    9月30日,神經內科專家、湖北省人民醫院的黃懷軍教授對魏紅義進行了診斷,黃教授要求院方用中西醫結合高壓氧艙治療,但中心醫院沒有高壓氧艙,患者家屬要求轉入襄樊市第一人民醫院,該院卻不予理睬,沒有執行專家的治療方案。

    患者家屬要求從呼吸內科轉往神經內科,因為當時患者的病已經不再屬於呼吸科而應屬神經內科診療範圍,但秦醫生堅決不同意,認為自己有能力治好患者的病。直到11月下旬的一天,她才找到劉淑娥要求:“你找院長將魏紅義轉到神經內科吧。”

    “我多次要求轉到神經內科,你就是不同意。你是患者的主治醫生,轉科的事是你的職責,找院長的不應該是我,而應該是你啊!”秦某無言以對。

    半個月過去了,魏紅義還是沒有辦理轉科手續。這期間,劉淑娥一直沒有間斷地找院方交涉。12月20日左右,呼吸內科通知説22日轉科。

    22日下午,劉淑娥等人趕到醫院神經內科病房,卻發現沒有空床。劉淑娥見到院長從正在召開中層幹部會議的會議室走出來,便追到院長辦公室,問院長至今也沒有轉科的原因,並“撲騰”一聲跪在地上,聲淚俱下地懇求院長:“求求你了院長,救救我女兒吧!”

    23日上午,魏紅義被轉到神經內科,這時,經過核磁共振檢查,醫生發現:魏紅義的大腦已經嚴重萎縮,失去了最佳的治療時機了!

    白髮老母心中的家坍塌

    女兒住院才一天就成了植物人,劉淑娥怎麼也接受不了這個殘酷的現實,一下子病倒了。2001年的春節,是大女兒成為醫療事故受害者的第一個春節,大年三十那天晚上,女婿在醫院護理魏紅義,只有老兩口和外孫在家裏,鄰居家歡歌笑語,她家卻冷冷清清,老人只喝了一碗稀飯……

    在護理女兒的同時,劉淑娥也多次找過中心醫院,院方只能補償6萬元,最多也就10萬元。10萬元,對於女兒這種狀態和今後的治療,簡直是杯水車薪。院方還強調女兒住院一天成為植物人,是由於其過敏體質引起休克導致大腦缺血缺氧造成的,不是醫療事故,而是醫療意外……院方一位領導最後説:“你要是不服我們的説法,就找第三者理論吧。”

    此時,劉淑娥想到了法院,只有小學文化的劉淑娥跑到新華書店打算買幾本相關書籍學習學習。2001年2月的一天下午,她到了書店,一本本地看書名,突然,一本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實用新藥手冊》讓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她抽出這本書,急切地翻看起來:“由於本品抗菌活性較弱,對呼吸道……等疾病不宜選用本品。”劉淑娥的心跳加速,繼續讀了下去,“氨茶鹼、培氟沙星聯用可致氨血液濃度升高2—3倍,嚴重時容易引起死亡,故聯用時應注意調整劑量……”老人買下了這本書,但身上只剩下1元錢了,在寒風裏走了整1個小時才到家……

    她又打長途電話分別向重慶第三軍醫大學、南京藥物研究所、南京腦康復中心、上海華山醫院、北京天壇醫院找神經醫學方面的專家諮詢,得到的結論都是: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治療還有希望,因為醫院已經貽誤了治療的最佳時機,現在已經沒有任何希望了……

    每到一個地方,每諮詢一位專家,劉淑娥都要記錄下來——光圓珠筆就使完了20多支;記錄的材料高達1尺多厚;買的醫學和法律方面的書籍,有幾十本,光這些書籍,就花了1000元。

    無論是從醫學的角度還是從法律的角度,劉淑娥老人認為這都是襄樊市中心醫院造成的醫療事故,劉淑娥老人再也坐不住了:“我一定把官司打到底,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不討個公道,我死也不瞑目!”

    醫患雙方對簿公堂

    2001年3月29日,劉淑娥一家一紙訴狀將該院推上法庭。他們認為魏紅義目前呈植物人生存狀態完全是院方失職造成的,其理由是:首先,院方用錯藥是導致患者目前生存狀態的根本原因(氨茶鹼中毒);處方上有5種藥不宜同用(喘定和氨茶鹼不能同用;氫化考的松與氨茶鹼同用則增加氨茶鹼的毒性;氨茶鹼與培氟沙星應避免同時服用),其中有兩種藥物不能用於治療哮喘(培氟沙星和654-2不宜用於呼吸道疾病);同時,院方違反了培氟沙星説明書中的注意事項(該品種培氟沙星不能用鹽水稀釋)。而秦醫生開的藥恰恰違反了這些規定。同時,培氟沙星對過敏者禁用,秦醫生卻明白告訴患者家屬“此藥不過敏”。而且,培氟沙星是一種新藥,使用時要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

    其次,加大劑量導致中毒發生。因護士執行了兩次醫囑,將48小時的藥,在24小時之內全部打進患者體內,加上聯用舒氟美、氨茶鹼、喘定、培氟沙星,造成患者體內氨茶鹼血藥濃度增高至中毒量,從而引起心臟驟停,致目前患者呈植物人生存狀態。

    魏紅義家屬請求法院判令院方承擔患者住院期間的醫療費、賠償患者自住院起至70歲止的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殘疾生活補助費、醫用器具費以及贍養費、原告的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87萬餘元(不含患者已在醫院的住院費和後續治療費)。如果加上患者後期治療費用(按平均壽命70歲計算),索賠金額將達到960余萬元,這是國內目前植物人索賠額最高的個案。

    而院方則稱:患者目前呈植物人生存狀態係培氟沙星過敏性休克後,腦部缺血缺氧所致,請求法院判令原告方支付治療費欠款24.5萬元。

    2001年4月20日,經患者申請、醫院方認可,襄樊市中級人民法院委託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法醫係對魏紅義病情進行鑒定。2001年7月23日,作出的鑒定書確認:被鑒定人當前植物人生存狀態因腦部較長時間缺血缺氧所致;腦部缺血缺氧的原因與治療用藥有關。究竟是培氟沙星所致過敏性休克還是氨茶鹼中毒,由於受條件限制不能明確診斷;被鑒定人治療過程中培氟沙星和氨茶鹼聯合使用未測血藥濃度,同時其藥物使用量與醫囑明顯不符,存在失誤之處。

    2001年9月4日和9月28日,襄樊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經審理認為,由於鑒定書已確認魏紅義目前植物人生存狀態與氨茶鹼中毒有因果關係,故對魏紅義目前呈植物人生存狀態給患者方造成的損失,醫院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鑒定書同時認為,魏紅義目前呈植物人生存狀態,也不能排除魏紅義因使用培氟沙星致過敏性休克而造成的可能性,説明本案的損害後果也可能係因魏紅義自身體質原因造成的醫療意外,因此,應適當減輕醫院的民事賠償責任。

    2002年2月28日,襄樊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一審判決,魏紅義目前呈植物人狀態給原告造成各項損失共計757697.99元(僅支持了一年的後續治療費用),由院方賠償70%,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原、被告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原被告雙方均上訴

    7月31日上午,記者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東區104審判庭旁聽了二審庭審的全過程。襄樊市中心醫院及其代理人除了再次強調了一審庭審時的屬於醫療意外等理由外,對一審作出的判決中關於誤工和交通、精神損失等賠償費用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同時也提交了一些新的證據,並要求重新法醫鑒定。

    法庭進入調解階段時,審判長指出,無論是氨茶鹼中毒還是醫療意外,不可否認魏紅義在襄樊市中心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變成了植物人,這是不爭的事實。

    原被告雙方表示可以調解。調解是否成功,是否最終還是要通過法院判決來結束這場因為住院一天變成植物人而引發的患者索賠額度最高的醫療糾紛,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

    本報將對此案繼續予以關注。(特約記者 盛學友 )



責編:千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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