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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子女教育:不要給孩子們留下不平等的陰影  
04月11日 10:03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但是,隨打工的父母進城的農村孩子,過去在城裏上學卻是一件難事。這是一種不平等,是對民工子女受教育權利的一種剝奪。

    今天,堅冰終於被改革開放的大潮衝開了,民工的子女可以在城裏上學了,武漢市的一些公辦學校還取消借讀費,向民工子女敞開了大門。這無疑是一件好事,其意義非同小可。

    但是,好事如果不去用心辦好,也會變成壞事。目前的情況是,民工的子女進城後,有的上了公辦學校,更多的卻只能在城市私立學校乃至民工自己辦的學校上學。這些學校和公辦學校相比,各方面的條件之差,用天壤之別來形容一點也不過分。簡陋的校舍,不合格的教師,不健全的教學制度,有的連學校都被判定是“非法”的,只能偷偷摸摸地教,偷偷摸摸地學。

    在這樣的學校上學,給孩子們幼小的心靈上,勢必留下一種“社會不公”、“農村的孩子比城裏的孩子低人一等”的陰影。長大之後,他們會問,“為什麼如此對待農民呢?”這是一個多麼嚴重的問題啊!

    其實,撇開《憲法》、《教育法》的權利不説,就憑民工在農村繳納了教育附加費、在城市交納了工商稅費來説,也應當讓他們的子女在城裏享受和城市孩子同樣的受教育權利。

    據我們了解,北京、上海、武漢、深圳等城市,政府已開始重視民工子女上學的問題了,但這僅僅是開始,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包括深層次的體制矛盾還不少。為今之計,應當堅持把這件好事辦到底,辦好。讓公辦學校盡力多收民工子女入學,從各方面扶持各種城市民辦學校,縮小這些學校和公辦學校的差距,進而推進城鄉公平、地區公平的國民義務教育制度的確立,讓孩子們從小就對我們的教育制度有一個好的印象,讓他們從小能在一個平等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記者 陳蕓



責編:劉曼毅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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