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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解決高校亂收費的命門是問責制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7月01日 16:36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日前,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所作的2004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指出,部分高校亂收費現象十分嚴重,18所中央部屬高校違規收取的各類費用竟然高達8.68億元,比上年增長32%,佔當年全部收費的14.5%(新華社6月29日)。

  高校亂收費已經不是新聞,它成為一個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和不滿的問題,但是審計工作報告揭露出來的問題,仍然讓我們感到觸目驚心。試想,18所中央部屬高校違規收取的各類費用竟然高達8.68億元,平均每校亂收費達到近五千萬元!前不久教育部規定,高校收費標準是每生每年不超過6000元,以此計算,18所中央部屬高校亂收的費用就相當於15萬大學生的學費!

  今年高考招生在即,學生家長們又在憂慮高校是否會亂收費。前不久,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發出通知,要求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要規範收費,做到收費上的陽光、公平。仔細研讀,這份通知措詞嚴厲、切中時弊。但是,單靠一紙通知能夠遏止高校亂收費嗎?考慮到審計工作報告揭露出來的高校亂收費問題的嚴重性,我們恐怕很難感到樂觀。

  其實,這些年有關部門這些針對高校亂收費問題所發的通知還少嗎?遺憾的是,儘管政府有關部門不斷“重拳出擊”,但是各種亂收費行為總是頑強地突破“政府文件”構築的防線,從學生口袋明裏暗裏額外掏錢。 我們不懷疑有關報名懲治收費的誠心,但是我們應該反思,為什麼“通知”抑制不了一些高校濫用權力 的衝動,為什麼亂收費依然屢禁不止?

  當高校亂收費出現時,如何有效懲治相關責任人,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這是解決問題的“命門”,可是問題往往出在這裡。記得去年北京某著名高校在廣西招生爆出的醜聞,儘管公眾和輿論當時一片質疑聲,但該事件最終還是被定性為當事人“自作主張”的個人行為,並且以行政處分代替了法律追究,所謂的責任追究就更無從談起。事實證明,如果不能真正的追究領導責任,不能真正的實行領導問責制,那麼再措辭嚴厲的“通知”最終都只能是一紙空談。

  據教育部2004年統計,我國高校貧困生比例已達20%,人數高達240萬,而他們身後,還有數字更為龐大的弟弟妹妹們及其父母。面對如此密集的眼眸,任何“通知”都顯得單薄。實際上,我們從來都不缺少“嚴厲追究領導責任”這樣嚴厲的規定,可是最缺少的是把這些規定落到實處,這就使得這些規定往往成為“稻草人”。人們説,在治理高校亂收費問題問題上,必須下重藥、施重手。解決高校亂收費,最重要的是追究領導責任。嚴格施行領導問責制,比三令五申發通知要有效得多。 (作者:氣橫西北誰人劍)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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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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