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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守自盜文物288件 文物大盜承德受審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7日 23:31)

  新華社石家莊7月7日電(董智永、丁力辛)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依法公開審理了備受社會關注的李海濤盜竊文物及王曉光等倒賣文物案。

  李海濤捕前係河北省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保部主任。承德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李海濤在1993年至2002年擔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保部主任期間,採取塗改文物檔案、以下一級文物頂替上一級文物、以非文物的工藝品頂替文物等方法,多次竊取外八廟庫內的館藏文物,共竊得文物及文物飾部件288件,其中一級文物4件、二級文物73件、三級文物31件、一般文物128件、無級別鑒定文物52件。李海濤自己或夥同王曉光、張華章、閆峰、陳鳳偉共賣出館藏文物153件,其中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65件、三級文物22件、一般文物11件、無級別鑒定文物52件。李海濤從中獲得贓款320余萬元人民幣、7.2萬美元。

  承德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海濤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王曉光、張華章、閆峰、陳鳳偉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26條,構成倒賣文物罪。

  據悉,此案庭審結束後,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期宣判。

責編:柳博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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