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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證據充足 班主任老師自曝學校亂收費內幕  
08月26日 15:40

    生活時報消息:每個家長都清楚,家裏的學生總是不斷從學校拿回一張張催繳各種學習款項的費用通知單子,少則幾十,多則幾百。眼下馬上就開學了,學生又要帶著一筆或多或少的費用開學,可是誰能用心地考慮過,這一張張費用催繳通知單裏,含著多少重復收費、亂收費的隱義?8月23日,一位做過幾年班主任的老師向本報披露了學校亂收費的內幕。

    老師:我親眼看到學校亂收費、做假賬

    近日,一位做過多年班主任的年輕女教師給本報打來熱線,稱她親眼看到她所在學校如何亂收費而且通過做假賬蒙蔽家長、蒙蔽上級,她為此特意寫了一封檢舉信。她在電話裏懇切地對記者説,她不忍心這樣看下去,做人的正義感和受了那麼多年黨和國家的教育讓她有勇氣站出來揭露她所在學校的這些違法、違規行為。

    8月23日上午,本報記者見到這位年輕的女教師,她給記者看了她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該校聘請其為期3年教學的協議書以及她所帶的班級的英語課獲獎證書。她告訴記者,她是宣武區前門地區的一名中學教師,曾親眼看到該校亂收費、做假賬。她説她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所反映的情況屬實。

    這位老師告訴記者,2002年1月的一次班主任會上,校長告訴所有班主任在向學生收取下學期“書費”時,要特別向學生強調“本費、資料費”一定要交,儘管收費條上黑紙白字明明印著“本費、資料費自願交”。2002年6月底,該校發給學生的收費條上卻不再印有“本費、資料費自願交”字樣,乾脆就是本費、講義費(資料費)和書費一樣必須交。

    這位女教師稱,關於收費中的問題,以前在學校的教代會上,老師們曾問過校長,“為何開學時收了學生的活動費,而每次組織學生活動還要另收費?”對此,校長避而不答。

    據該教師介紹,在2002年6月的一次班主任會上,校長對大家説,物價局要來檢查,學校的賬目上有一筆賬不好解釋,請班主任找班長一起在這個“退學生每人30元”的單據上簽上班主任和班長的名字,實際上這錢不退,請大家立刻做這件事。當時她本人在場,大家回到辦公室就著手辦這件事。

    記者隨即採訪了在現場的一個知情人,當時裏邊有很多班主任和學生,老師當時交給各班班長一些已經簽過班主任名字的單據,要他們簽上自己的名字,他們照辦了。記者問,“那麼這些費用退給大家了嗎?”對方回答説據了解,同學們都不知道退款這回事。

    兩張家長通知書:自願繳費成了必交

    採訪中,這位年輕的女教師遞給記者兩張家長通知書,其中一張是2000年7月發出的初一新生收費標準:

    (1)雜費:130元;(2)書本費:210元;(3)資料費:40元;(4)講義費:15元;(5)學具費:35元;(6)活動費:45元;(7)體檢費:15元;(8)《中學生時事報》:12元;(9)《中學生雜誌》:18元;(10)衛生保健費:2元;(11)服裝費:355元(共計877元)

    這位女教師指著這張通知單説,資料費、講義費、活動費等按理應該含在雜費裏,這是屬於重復收費的現象。再説,一個初一新生,按規定是不允許收講義費的。

    另外一張是初中二年級和初中三年級加在一起的,其中雜費是130元、時事報12元、練習冊初二年級的是80元、初三年級的是95元。下面的落款時間為2002年7月,並且蓋有學校的公章。她指著這張單子告訴記者,《中學生時事報》等是自願繳費的,但在這張通知單上未反映出來。

    學校:收講義費、資料費的通知單弄錯了

    8月23日晚,記者電話採訪了該校校長。他稱,收了資料費、講義費的通知是該校的政治老師弄錯了,最後已經改過來了。“是怎麼改的?學生多繳的費用最後是怎麼處理的?”記者追問。他稱,“學生多繳的費用都退掉了。”至於退給誰,怎麼一個退法,他並沒有詳細地回答記者。

    對於第二張通知單上的時事費、練習冊費,根據有關規定應由學生自願繳納,記者詢問校長:“自願交是怎麼一個自願法,是否在通知上體現出來了?”對方稱“是的”。可是記者手中這張2002年7月的通知單沒有體現出時事報、練習冊是自願交的,只是在收費標準中標明了時事報12元、練習冊95元。

    家長:按通知單繳費

    對於學生的通知單上存在多少貓膩,家長會存有戒心嗎?他們是怎麼看這一張張交費通知單的?記者隨即採訪了幾位家長。

    據該校一位中學生的母親説:我們繳費都是按著通知單上的款項來交的,我們從來沒有懷疑過,只要孩子一拿回來通知單子,我們就如數繳納。我們都認為學校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方,所以對每一張通知單很信任,從沒有難為過孩子。記者問其是否知道2002年家長通知單上寫著的時事報、練習冊的費用是學生自願交的,是否也一併交?她稱,上面寫著什麼就全交了。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家長告訴記者,她的孩子總是三天兩頭往家裏拿通知單,不是要飯費就是學習費,要麼就是一些活動費。我們做家長的懷疑:有的活動費在開學時都交了,可是等孩子參加活動時,就要又交一次。現在每家都是一個孩子,看著孩子哭哭啼啼地要,家長也不好意思去較真,想想就算了吧,也不要為那幾十塊錢讓自己孩子受委屈,家裏大人少吃點、少喝點勒勒褲腰帶就挺過去了。

    教委:三令五申治理學校亂收費

    2002年,北京市教委也下大力治理學校亂收費的現象,在《2002年北京市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意見的通知》中,強調了各中小學校不得以行政手段強制學生購買復習資料、報刊、用具等。  

    該通知要求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北京市中小學統一收費項目、標準卡》中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對於代收性收費中“自願原則”的項目,必須堅持自願,絕不能搞變相統一。(吳海花、張格華)



責編:曲歌 來源:生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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