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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黑名單”能否遏制腐敗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28日 10:27)

  工人日報消息:“要想富,先修路”,這是一句在很多地方,尤其是貧困地區經常見到的標語口號,它所傳遞的信息是,交通是地方經濟發展首要前提,這一提法無疑是對的。但是,近年來,“修路致富”卻成了腐敗分子的一條發財秘訣,成了某些貪官們快速致富的真實寫照。一條成樂高速公路便“富”了四川省樂山市原副市長李玉書,富了原四川省交通廳廳長劉中山之子劉川,結果這一乾人均沒有逃脫被審判的命運。

  建築行業歷來是腐敗的高發地帶,有人形象地説,只要能拿到哪怕是十公里路的修築權,便可以狠狠地“富”一把。這並非危言聳聽,而是實情:貴州省貴新公路剛建成通車不久,黔南州一批曾身兼要職的官員便紛紛落馬;而最具影響力的京沈高速公路寶坻段,在短短的37公里路段上,就倒下了37名幹部。平均每鋪設1公里就有1名幹部隨之被查處。

  近日,交通重點工程項目多的湖北省,為了從源頭防治工程腐敗,規定凡在湖北參加建設的施工、監理、材料供應等隊伍出現賄賂行為的,將上腐敗“黑名單”,3年內不得在湖北參加投標。湖北省突出抓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的監管,嚴格實行“四制”管理,對標段劃分、編標、資質審查、開標、評標、定標實行全方位監督,在全省全面實施《廉政合同》制度。業主同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廉政合同》,對雙方的廉政行為進行約束,凡違反的施工、監理等單位,責令其退出建設工地。此外,省廳強化對重點工程項目資金實行雙系統管理,並加強審計監督。湖北省交通廳進行工作方法創新,全省各級交通部門黨委紀委對所屬重點工程實行派駐紀檢監察員,專門抓廉政工作,並在全省10個重點建設項目建立了聯絡點。

  憑心而論,湖北省的這一系列舉措無疑是在交通建設領域開了一個好頭。讓行賄者花上3年不得投標的代價,使其承受因違規操作而蒙受的經濟損失,從而約束行賄行為,減少或杜絕工程建設中的腐敗現象,看來這的確是個不錯的辦法。

  但轉念一想又不大對勁,既然是行賄,自然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且由於作案手段的日趨高明,這類案件更加難以查處,此其一;既然定性為行賄,如果事實成立,便應使用法律手段進行解決,由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而絕不只是3年內不得在湖北省內參加投標這樣簡單。行賄的目的是要拿到工程,而工程一旦得手後,行賄者會縮減工程投入,諸如剋扣員工工資、降低水泥標號、減少水泥鋼材比例等,五花八門,最終導致豆腐渣工程大量出現。

  好的制度還需要好的操作。實際上,我們目前是不缺少各種各樣制度的,但許多的好制度最終沒能取勝,不是因為制度定得不好,而是對制度落實監督的乏力,好制度也就成了一紙空文。在這裡,我們看到的只是對於行賄者的約束,而發包方如果仍然存在著貪婪之手,這個問題就不可能得到根治。況且,如果利潤遠遠高於成本,就算“犧牲”掉3年不在湖北投標的機會,還可以繼續在別的地方招搖,如此一來,社會整體經濟環境並沒有得到凈化。

  當然,我絲毫不懷疑“黑名單”的積極作用。不過,治理工程腐敗應該是雙向的,更主要的是要阻止那些重權在握的人背後伸手,全程化、透明化監督,才能杜絕腐敗、杜絕豆腐渣工程。因為,只要還存在著一方“伸手拿”而能僥倖逃脫的希望,即使再怎麼強調另一方“不準給”,都是白搭——虎口奪食,它是無論如何都要吞進肚裏去的。 (羅衝)

責編:水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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