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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快給“醫藥合併症”配副猛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4日 15:02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冒充專家誤導消費害人不淺……被其“照顧”的藥比同類藥價差可達10倍,毒副作用卻根本不提——近段時間,熱心讀者向記者反映,泉州市許多藥店內都有藥廠派駐的藥品促銷員,這些促銷員為了達到多賣自己廠家的藥品,經常誤導購藥市民花冤枉錢購買高價藥。記者在一位業內人士的幫助下,經過明察暗訪,終於揭開藥店促銷員推銷藥品的黑幕——藥店“白大褂”受雇廠家促銷提成(4月24日人民網/市場報)

  都説“醫藥不分家”,如今“醫”和“藥”相處得真是好密切!“醫”靠“藥”來養,“藥”靠“醫”來銷,“醫”和“藥”捆綁到一起,共同來誘導患者的需求,最終達到互惠互利共同發財的目的,已經成為地壞人都知道的事情了。據統計,目前我國衛生資源只佔世界衛生資源總量的2%,卻要為佔世界20%的人口提供醫療服務。這其中,又有80%以上的藥品銷售要通過醫院實現。這種買賣雙方地位上的不平等,使吃“回扣”、收“紅包”成了醫療機構中廣泛流傳的“潛規則”。暫且稱之為“醫藥合併症”

  “醫”和“藥”的不正當關係,是導致看病難看病貴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和委員們對此問題進行了猛烈地批評,對相關部門的管理提出了嚴肅地質疑。然而,你批評你的,我幹我的,此類問題並沒有真正得到解決。

  也許是群眾心太急了, “這麼複雜的問題(涉及到體制)能一下子解決徹底嗎?”不得給個時間容容空兒。其實,群眾也知道這個老大難問題解決起來不容易,也並沒要求相關部門一下子就徹底解決。但相關部門總得有個讓群眾看起來是積極的態度啊?

  就該報道反應的問題,永春縣醫藥公司的王志強副總經理認為,對於越來越氾濫的駐店促銷,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職能部門應該對藥店的零售實施嚴格管理和監督,而不應該對駐店促銷這一現象任其放任自流。而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則把出現此類問題的原因歸結為“駐店促銷人員普遍存在素質偏低,很難具備醫藥知識”,可是,接下來還有這樣一段話,“不是對症下藥或者按照患者實際病情需要推薦合適的藥品,而是向顧客全力推銷自己受派廠家的藥品,對有些藥存在的明顯毒副作用根本不會提及”,這明顯是違規坑害患者的銷售行為,能用“很難具備醫藥知識”來解釋嗎?為什麼不能採取斷然措施堅決予以打擊?

  再聽聽泉州市衛生局負責人的説法,“要解決問題,可以通過組織促銷員參加藥學知識和醫學知識的相關培訓,以提高促銷人員的整體素質。當他們穿著店裏統一的工作裝推銷藥品時,已不僅是廠家的行為,也是藥店的行為,他們所做的一切,藥店都要為其承擔責任”。也是閉而不談其監督管理上的責任,而強調什麼“培訓”增加知識。不可否認,通過加強培訓增加相關促銷人員的醫藥知識,從另一個角度有助於解決問題,但現在是什麼時候?不從切斷醫和藥不正當的關係入手,解決當前影響很壞的突出問題,還繞什麼彎子?這樣的常規措施平時就應該跟上,再説,都強調培訓,提高素質,誰來承辦?啥時候承辦?

  如此內幕記者僅通過幾次調查都搞清了,政府相關的監管部門能不清楚嗎?為什麼不能及時採取措施,給 “醫藥合併症”配副猛藥?是相關部門從中有難言之隱?還是相關部門與此有牽連不願意揭這個底?

  此報道有個提示,對患者有著極在原幫助作用,但這只能起到患者自身預防上當的作用,要解決 “醫藥合併症”光靠這幾點提示是不夠的,必須強化各級政府監管部門的責任,各地結合各自的不同病症,快速給“醫藥合併症”配製猛藥,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行政的和一切有效的手段,迅速斬斷醫和藥之間千絲萬縷的不正當聯絡,然後再施以撫平傷口恢復健康的輔助藥,並注意觀察病症的變化,隨時給予調劑言劑,達到控制制發展、鞏固療效和積極預防的多重作用。(作者: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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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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