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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産預售制度存在7大問題 33位代表建議取消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10日 15:57 來源:
    專題:2006年全國兩會

  經濟參考報:房地産預售制度取消與否曾在房地産界引發了一場爭論,但這場爭論最終以建設部明確表態近期不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而結束。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有關取消房地産預售制度的呼聲再度高漲。

  “房地産預售制度存在七大問題,應該予以取消。”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行長白鶴祥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房地産預售制度表示了強烈質疑。他説,由他領銜、共有33位代表簽名的議案已向大會提交,他們建議修改城市房地産管理法,取消房地産預售制度。

  白鶴祥代表向記者歷數了房地産預售制度存在的七大問題:

  問題一,法律關係複雜增加了法律風險。商品房預售交易不僅涉及開發商與購房人之間的法律關係,還牽涉到開發商與其有債權債務關係的其他法律關係。在多層複雜的法律關係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生法律風險,均可能影響到商品房交易合同的履行。

  問題二,購房人缺乏擔保的法律保障。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人往往是先支付一筆不小的購房款給開發商,而開發商僅承擔工程完成後將現房交付購房人的義務,購房人事先支付的購房款項因缺少有效的擔保制度而得不到保護。

  問題三,剝奪了購房人對實物的知悉權。這給開發商預售中以廣告和宣傳資料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或事後擅自變更設計、規劃及用料創造了機會。

  問題四,從預售到現房交付期限過長。這期間往往是房屋的建造期,一旦開發商的履約能力發生變化,使工程竣工期延長或無法竣工,由於購買人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往往讓購買方蒙受損失。

  問題五,期房交易類似期貨交易,容易造成房地産價格泡沫。房屋預售中的購買人,除了用於自住外,不乏基於保值、投資、投機等目的參與其中交易。此外,房地産商也常通過虛假緊缺、浮誇囤積等手段哄抬樓價,致使房地産價格過分偏離其真實價值。一旦房屋價格泡沫破滅,房價下跌,作為抵押物的房屋價值也會減低,使銀行蒙受損失。

  問題六,“假按揭”套取、詐騙銀行信貸資金。“以小搏大,空手套白狼”是不法房地産商普遍和常用的手法,而房屋預售制度為其提供了便利。

  問題七,房地産風險主要由銀行信貸資金和購房人承擔。房地産預售制度不僅降低了開發商的門檻,使部分並不具備開發商實力的企業進入市場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而且一旦開發商投資出現問題,銀行和購房人就成了開發商投資風險的承擔者和犧牲品。

  取消房地産預售制度應該如何實施?

  白鶴祥建議,設定取消這一制度後的風險影響緩衝期,充分利用修改法律到頒布實施的時間空當,給市場一段自然吸收消化適應的過程。一方面應防止房地産開發大幅度縮減,供求鏈條被打破,房價在一定時期的報復性攀升,另一方面應避免由此引發部分房地産開發商的破産倒閉而導致的市場震蕩。

  “風險緩衝期以兩年時間為宜,或先在房地産市場發展和市場規則相對成熟和完善的地區和城市(如上海、深圳等)開展試點,取得成功的經驗基礎上再在全國範圍內進行規範。”白鶴祥説。

  與此同時,白鶴祥建議完善相關房地産配套政策。取消房地産預售制度後,一方面完善監管手段和法規,規範管理房地産開發商的行為,通過對房地産開發商政策指導和資金扶持,將市場風險的影響降至最低。另一方面完善稅收、市場信息窗口等政策和手段,引導購房行為,鼓勵自住型需求,抑制投機型和短期炒作型行為。(李佳鵬 王真臻/文)

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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