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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預售房造假蒙客戶 被判雙倍返還購房款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25日 14:14 來源:

  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24日專電(記者湯計)內蒙古蒙銀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預售商品房中,用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矇騙客戶,近日被法院判處雙倍返還受害人劉玉純購房款。

  經過兩年半的痛苦等待,年逾古稀的劉玉純高興地説:“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已經依法凍結了蒙銀房地産公司部分房屋租金。” 

  據介紹,2001年春天,內蒙古蒙銀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一則銷售廣告中稱:蒙銀公司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中專路開發的商業用房已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而且各項手續合法、完備。市民劉玉純看了廣告後,于2001年9月18日與蒙銀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約定:劉玉純以32.81萬元購買蒙銀公司位於賽罕區中專路3棟2號的商用門臉房,2001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

  為保險起見,同時為了證實蒙銀公司廣告中所稱各種證照的真實合法性,在劉玉純的提議下,雙方于2001年9月21日在呼和浩特市第二公證處對商品房預售合同進行了公證。劉玉純于公證當日交付蒙銀房地産公司購房款26萬元,同年9月23日交付2萬元,9月24日交付48100元。至此,劉玉純向蒙銀公司付清了全部32.81萬元購房款清。

  然而,2001年12月30日,房屋交付期屆滿後,蒙銀公司不僅不能按時交付房屋,而且以種種藉口推託,拒不交房。直至2003年5月,劉玉純才從呼和浩特市房産局了解到,蒙銀公司根本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廣告中所稱和向其出示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偽造的證明文件。同時,呼和浩特市第二公證處根據劉提供的情況,經調查核實,于2003年7月18日撤銷了先前的公證書。之後,劉玉純多次與蒙銀公司交涉,要求雙倍返還房款並承擔利息,遭到拒絕。無奈之下,劉玉純于2003年7月31日將蒙銀公司訴至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經過近兩年半的一審、再審,賽罕區人民法院近日判決蒙銀公司返還劉玉純購房款32.81萬元及利息2779元,並支付賠償金32.81萬元,訴訟費由蒙銀公司承擔。

責編: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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