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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産權轉讓不能損害職工利益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2日 17:16)

    專題:2005年兩會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俞錚)正在這裡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鞍鋼工人王二江代表最近比較煩:他妻子在企業改制過程中離開了崗位,得到的補償僅夠支付到退休年齡時的各項社會保障費用。如果找不到新工作,她基本上沒有了維持生計的來源。王二江12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失去工作崗位的職工承擔了企業改革的成本。”

  陜西咸陽西北一棉工人周惠芝代表説,在企業改制過程中,職工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對自己的安置處理。在來京出席人代會前,周惠芝深入當地企業進行調研,傾聽職工的意見。她在向本次會議提交的建議裏説:“西部地方財政困難,大部分改制企業凈資産負債率較高,按照有關政策以改制企業現有凈資産和地方拿出的一部分財力來支付職工身份轉換經濟補償金十分困難。”

  據統計,截至2002年底,中國國有資産總量超過11.8萬億元人民幣。龐大的國有資産如何看護、保值增值,已成為國人共同關注的焦點。

  溫家寶總理在向本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要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和監管方式,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珠海格力電器總經理董明珠代表説:“我國現行法律對國有資産流失的新形式、新手段、新現象存在一定的局限,要麼打擊不了,要麼立法空白,要麼不能操作,只有制定更細、更完善的法律或規定,才能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據權威人士透露,作為國有資産的出資人和管理者,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即將出臺關於中小企業向管理層轉讓股權的管理辦法。

  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國有企業改革,特別是産權制度改革,涉及權利和利益的再調整,涉及社會的和諧發展,必須切實做到規範推進。”

  在率隊到東北等聚集眾多國有企業的地區調研後,李榮融説,一些企業在國有産權轉讓中損害投資人和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引發了一些不穩定因素;一些地方甚至出現內外勾結、違規審批、隱匿轉移、侵佔私吞國有資産的違法違紀行為,造成國有資産流失。

  中央最近明令,大型國有企業不搞管理層收購,中小型國有企業的管理層收購,要區別情況,原則上要在建立地方國資委或明確相關負責機構、明確出資人以後規範進行。

  經濟合作組織提供的數據顯示,在發行股票、第三者出售、管理層收購等國有企業改制的三種基本方法中,主要為發達國家的經合組織成員中,62%的國有企業採取發行股票,20%第三者出售,18%管理層收購。非經合組織成員中,這三種方法的比例分別為26%、56%、18%。

  董明珠説:“管理層收購既不是企業的救命草,也不是産權改革的良藥,只是一種對管理層的激勵機制,但在有的地方已演變成企業發展的目的。如果一哄而上搞管理層收購,結果可能是別有用心者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侵吞國有資産,成為典型的‘窮廟富方丈’。”

  據了解,國資委即將出臺的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嚴格進行離任審計、管理層不得參與收購具體過程、要進場交易並公平競價、不得向包括本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借款或以擬收購企業資産作抵押、不得從改制前凈資産中抵扣各種費用、管理者持股比例要有限制。

  李榮融説,要針對國有企業改制和職工權益方面存在的問題,全面排查企業中的不穩定因素,規範推進各項改革,同時要妥善解決已發生的不穩定問題和上訪職工提出的合理要求。

責編:常穎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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