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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估算1億元以上 廣東審計廳盯上擇校費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4日 11:07)

  廣州日報消息:每年廣東省各高中收取的幾千萬甚至上億元的“擇校費”都用到哪去了?廣東省審計廳昨日在答覆省政協孟浩等委員提出的“加強‘擇校費’監督及其信息公開化”的提案時明確表示:“要把‘擇校費’的監管、使用等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審計範圍,強化監督,促進健全制度和這些資金的規範管理。”

  調查顯示:2003年擇校費1億元以上

  孟浩等委員在提案中反映,由於各校教育教學資源和質量各有不同,有經濟能力的學生都想方設法進入師資和教學質量較強的學校,這種“供求關係”造成了“擇校費”的産生。而且,每個學生擇校費3萬到5萬元不等,其中的50%返還學校。據此,孟浩委員説,按照每個46名學生的標準班招收8名擇校生計算,一個學校每年約能收取100多萬元的擇校費,而返還學校本身的至少就有50萬元。事實上,廣東目前有1000多所普通高中,去年招收的擇校生有6000多名,以擇校費最低標準估算,擇校費高達1億元以上。

  政協委員:未納入財政核算缺乏監管

  孟浩等委員還説,從理論上看,這筆錢是“吸引個人捐資,用於彌補教育資源的不足”,應當用於學校自身的建設。可實際上,現在擇校費作為每年學校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卻由於大部分未納入財政核算體制之內而缺乏監管。而在現實中,已經出現這種情況:一些人能減免“擇校費”,使得“擇校費”成了一種“教育賄賂”的資源。

  為此,孟浩等委員建議,制定相關法規制度,把“擇校費”納入管理軌道,規定其出路,制定相應比例用於發展本校的教育事業和用來向“薄弱學校”輸血,等等。此外,學校自身也應公開擇校費的流向、用途,保證信息真實透明,學生家長有權查詢擇校費的用途,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查詢。

  省教育紀工委:歡迎撥打亂收費舉報電話

  對此,省教育紀工委某負責人也承認有些學校和教育部門對“擇校費”透明度工作做得還不夠細。他同時指出,在各地調查過程中,曾發現有個別地方並沒有真正按照50%足額返還給學校,有的地方甚至還出現挪用擇校費、書雜費情況。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一直以來教育廳黨組對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非常重視,也是教育廳糾正教育系統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該負責人表示歡迎廣大家長撥打廣東治理教育亂收費舉報電話(020)37628009、(020)37628948。

  廣東省審計廳昨日就該提案反映的內容給出了意見,認為,該提案提出的關於加強對擇校費監管和相關信息公開化的建議很好,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審計部門表示理解和支持。

  省審計廳:“擇校費”納入審計重點

  對部分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以招收擇校生名義,收取與學生入學挂鉤的擇校費,審計部門將高度關注,發現違規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今後,省審計廳還將按照政協委員的建議,在開展教育資金及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經費的審計工作中,把擇校費的監管、使用等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審計範圍,強化監督。省審計廳建議教育主管部門,應儘快建立公開透明的教育資源公示制度,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緩解社會矛盾;教育主管部門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也要進一步強化對屬下學校的各項經費監管。(記者劉志華 通訊員劉國賢)

責編:范小利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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