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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監管條例難産 電監會尷尬行權到何時?

央視國際 (2004年02月21日 15:50)

  經濟觀察報消息:劇本沒有,道具不全,誰也不知道已經登上歷史舞臺整一年的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電監會),什麼時候才能真正進入當初人們設想中的打破壟斷堅冰、推進電力改革的監管角色。因為電監會賴以“安身立命”的《電力監管條例》(以下簡稱《監管條例》),至今仍面臨重大阻礙,難以儘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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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去年10月就已完成起草並提交到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法制辦)的《電力監管條例》,在徵求各方意見時遇到一些阻礙,近期出臺的希望渺茫。而已經在起草小組內部完成的《電力法》修訂稿,還未提交到法制辦,出臺之日難以預期。

  這意味著依“法”監管電力市場的電監會,在成立一年之後還將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狀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授權,行使行政執法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履行全國電力監管職責。”2003年2月,在國務院正式下發的“三定”方案中,授權電監會監管全國電力市場、推進電力改革的同時,卻沒有給電監會行使權力時可以依據的一套法律法規基礎。

  因此,在去年3月正式掛牌之後,電監會就將立法工作列為2003年內的重點工作,包括與發改委等其他部門共同進行對原有《電力法》的修訂,起草《電力監管條例》以及《電力市場監管辦法》、《電力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

  其中,《電力監管條例》最為電監會所重視。按照電監會政策法規部一位官員的説法,“這是電監會的安身立命之本”,因為電監會需要通過這部法規從監管職責、監管內容、監管方式、監管程序、處罰辦法等等方面,來保證電監會行使監管職能時的獨立和有效。

  2003年9月底,電監會政策法規部起草的《電力監管條例》在內部主席辦公會議上獲得通過,並於10月提交到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由於《電力法》修訂工作還要歷經漫長的立法程序,電監會迫切希望這部《監管條例》儘快生效,給已經成立了半年多的電監會以一個名正言順的監管依據。所以,電監會當時非常希望能獲得人大的特殊授權,在《電力法》修訂完成之前,由電監會行使原由政府有關部門行使的監管職能,或者由國務院先行批准《監管條例》的出臺。

  但記者近日從多方獲悉,電監會的這個希望現在看來非常渺茫,原因是《監管條例》報送相關政府部門、電力公司、地方政府徵求意見時,遇到了比較大的阻礙。

  “對《監管條例》的內容好像並沒多少意見,但是有意見反對它的出臺時機,認為它應該在《電力法》修訂出臺之後再出臺。”參與條例起草與電力改革的兩位知情人士在不同場合告訴記者,“理由就是怕《監管條例》先出臺,會導致執行中的某些混亂,會與還在修訂中的《電力法》發生衝突或不協調,造成《監管條例》在修改的《電力法》出臺後還需再做修改的局面。”

  然而,《電力法》修改稿尚在起草小組內部徵求意見,還未提交到法制辦。這意味著《電力法》出臺時間很可能要到2004年年底或者更晚。不久前,《電力法》修訂小組負責人、發改委能源局副局長吳貴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言修訂工作還面臨多項難題。

  這樣電監會將在下半年陷入一個難以開展工作的困境,因為《行政許可法》將在7月1日生效,屆時如果沒有獲得法律法規的授權,電監會在市場準入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就無從下手。“如果《監管條例》不能在7月1日前出臺,那麼到時《行政許可法》一生效,我們管理和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等工作就必須先打報告給國務院,由國務院以‘決定’的方式確定後才能實施。”知情人士告訴記者。

  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天則公用事業研究中心副主任余暉當初曾全程參與電監會設計組建工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余暉表示,電監會成立一年來原先計劃內的很多工作確實推進得非常艱難和緩慢。“沒有《電力法》和《電力監管條例》的電監會,嚴格意義上説來,連合法性都談不上,又談何獨立性?沒有獨立性,又怎能保證監管工作的專業和有效?”

  “這是我們國家改革進程中漸進式推進與革命性突破的矛盾。”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説。在去年9月電監會舉辦的為《監管條例》的制定廣泛徵求意見的研討會上,周漢華就指出問題的根源在於:“電監會作為一個前所未有的監管機構而成立,它本身是一種革命性的突破,而整套監管法律與監管體系的完善,在我國註定是一個非常緩慢的漸進式過程”,這就註定了電監會從成立之初到現在的尷尬境地。

  國家發改委體制與改革研究所副所長高世楫也非常肯定電監會在眾多掣肘中的積極作為。“電監會成立後的工作對於電力改革當然是非常有意義的,雖然現在的作用還非常有限,但比沒有監管機構之前肯定是進步了很多,這個方向是沒有任何疑問的。”高世楫説。

  目前,電監會《電力監管條例》起草小組的成員還在爭取使《條例》及早獲得批准。而電監會電力改革小組的一位官員表示現在不願提及這種尷尬處境,“不論怎樣,我們不是一直都在努力推進工作嗎?區域交易市場的試點等等工作都在盡可能地做,一些我們暫時決定不了的事就不要反復説了。” (記者 程明霞)

責編: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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