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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調查:個稅調節力度不夠   
06月12日 11:29

    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調節分配和增加財政的重要手段。但日前由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會同中央電視臺《中國財經報道》,對北京、上海、廣州700余位居民的訪問調查卻得出了如下結論:個人所得稅逃漏稅現象嚴重、現行個稅調節功能不夠。

    至目前逃漏稅現象嚴重

    調查中除23%的受訪居民表明自己不在納稅人範圍外,24.7%的受訪居民宣稱自己按時按量完全繳納個人所得稅了,與此同時分別有33.4%、18.2%的受訪居民承認只繳納部分個人所得稅或完全未繳納個人所得稅,兩者合計51.6%,是完全繳稅者的2.1倍(表1)。

    5成以上的受訪居民未按規定好好繳納個人所得稅,原因何在呢?這部分人中,36.9%抱怨繳稅過程繁瑣,沒有時間辦理;26.9%聲言即便好好繳稅也未必能享受到相應權利;21.2%直言稅費有點高,不想承擔;13.8%表示不知道稅是怎麼回事;另有1.2%給出其它理由(表2)。調查結果直接反映出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稅費高、繳稅繁瑣。這是我國現行分稅制的結果。分稅制不僅造成同樣收入不同稅收,而且計稅辦法複雜使手續變得繁瑣;第二,義務和權利不明確。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但與此相關納稅人的權力沒有得到明確或説宣傳不夠;第三,公民不知道稅是什麼,缺乏納稅意識。

    在調查著重強調了“公民應該依法納稅”的“法”的概念後,37.2%的受訪居民表明了要積極納稅、支持國家的態度,38.9%表示雖會依法納稅但並不情願,14.9%表示隨大流、看看大家,也仍然有7.8%暗示會鑽研製度儘量避稅。無論從納稅自覺性或法制觀念來看,都顯得不成熟(表3)。

    現行個稅調節功能不夠

    那麼稅收究竟是用來作什麼的呢?兩大基本功能分別是調節貧富差距、增加國庫收入。

    調查就以上兩方面作出詢問時,對於調節貧富差距,11.1%的受訪居民認為基本做到,高達82%的受訪居民認為沒有做到,另外6.1%未回答(表4);對於增加財政收入,分別有49.3%、49%的受訪居民認為做到了和沒做到,1.7%未回答。檢視我國不同群體、不同地區不斷擴大的收入差距、檢視政府多年來持續依靠擴大財政支出來刺激經濟,那麼充分發揮稅收的兩大基本功能顯得尤其重要。

    回頭再看8成多受訪居民認為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功能沒有完成,除了上述稅費高、手續雜、意識弱等原因外,主要是個稅制本身存在缺陷。首先,我國個稅制實行代扣代繳和個人申報納稅相結合,但卻沒有規定個人收入申報義務、對不履行代扣義務的單位也缺乏處罰,導致大量逃稅漏稅。其次,由於個人所得稅應用了分稅制,對個人收入難以綜合計量及有效監控,致稅收不完全。再次,由於沒有充分考慮扣除醫療費、住房、教育等因素,加上各種工薪的扣除標準不統一等,使個人所得稅難以如實徵收。最後,稅法規定的一般工薪階層所得額扣除部分過低(830元),使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體,造成與調節貧富差距的願望相背。

    調查數據——

    表1:是否為收入按時按量納稅了

    我交納全部個人所得稅 24.7%

    我交納部分個人所得稅 33.4%

    我應該納稅,但還沒做 18.2%

    我不屬於納稅範圍 23%

    未回答 0.7%

    表2:不完全交稅最直接的原因

    稅費高,不想承受 21.2%

    手續繁,沒時間 36.9%

    交了稅,沒權利 26.9%

    不知道稅是怎麼回事 13.8%

    其它 1.2%

    表3:“公民應該依法納稅”下的態度

    積極納稅,支持國家 37.2%

    依法納稅,但不情願 38.9%

    鑽制度空子,儘量避稅 7.8%

    看看大家,隨大流吧 14.9%

    未回答 1.2%

    表4:徵稅的目的是否做到了

    增加國庫收入:做到了49.3% 沒做到49% 未回答1.7%

    縮小貧富差距:做到了11.1% 沒做到82.8% 未回答6.1%

    (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



責編:楊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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