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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精神病人殺人傷人案增8倍 呼籲為其立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4日 11:38 來源:

  廣州日報消息:廣東93.13%的精神病患者未得到有效和系統的治療,精神病人殺人傷人案10年增加了8倍。昨日,吳創卿等省人大代表提交議案,呼籲儘快制定廣東省精神衛生條例,用地方性法規規範醫療活動的職責權利,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

  代表們同時提交了一份《廣東省精神衛生條例(草案)》。這份6000多字的《條例(草案)》包括7章,共有49個條文。

  《條例(草案)》提出,精神障礙者有依法獲得看護的權利。監護人應當履行看護的職責。強調對精神疾病患者及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法律保障措施。

  《條例(草案)》還為保障患者獲得“積極、適當”的治療而創設了作為《民法》補充和延伸的“醫療看護制度”。明確在患者完全或者部分喪失自製力的情況下,應當確定承擔醫療看護職責的監護人,以切實履行避免患者因病傷害自身或他人、協助患者治療及幫助其回歸社會等職責。

  《條例(草案)》還規定了發現、接收病人的方法和程序。《條例(草案)》嚴格規範了精神衛生服務,如對專業人員、心理健康諮詢服務人員提出了資質要求,對心理健康諮詢服務機構提出了管理要求。對有各類危險行為的患者,可以由監護人、單位、居民(村民)委員會或者公安部門送至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依法鑒定後實施強制住院治療。(本報人大報道組)

責編:王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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