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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代表建議在京未滿兩年外地人購房繳稅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19日 07:30 來源:
    專題:2006直通地方兩會

  新京報消息:

  朝陽區一人大代表的建議轉交至北京市人代會;該建議認為此方式有助穩定北京房地産發展

  北京市人代會近日收到一份轉交的朝陽區區人大代表建議,該建議提出,應對在京居住兩年以下的外地人員徵收商品房稅。

  在本月上旬舉行的朝陽區人代會上,朝陽區人大代表耿素玲提交了一份《關於向在北京居住兩年以下的外地人員徵收商品房稅的建議》。她建議的主旨是:外地人員在北京購買商品房應該繳納北京地方稅。

  建議稱,北京的公共設施是北京納稅人的錢建立起來的,非北京人購買北京房産,使用圍繞房産的一系列公共設施,應該盡納稅人的義務。耿素玲認為,農民工在北京工作尚且需要交個人所得稅,而外地購房人購買北京房産不交納北京地方稅,除了對北京市居民不公平外,也對多年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不公平。

  昨晚,耿素玲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此稅的徵收對象應主要為外來投資買房者,限制他們買房,有助於穩定北京的房地産發展,防止兩極分化的加劇,至於具體如何落實建議,她希望政府進行相關調研,並採取相應舉措。

  朝陽區的北京市人大代表金小軍強調,自己是受朝陽區人大常委會委託,將這份區人大代表的建議帶到北京市人代會上轉交。其本人對這份建議持保留意見,並不作任何評價。(記者賴顥寧 吳學軍 王姝)

  代表對話

  “北京定居需要一定門檻”

  朝陽區人大代表耿素玲表示,提出這一建議是為了供政府參考,以遏制炒房

  “在京居住兩年以下的購房者需繳商品房稅。”這是朝陽區人大代表耿素玲最近向朝陽區人大遞交的一份建議,昨日,這份建議被遞交至北京市人大。針對該建議的內容,本報與耿素玲進行了電話連線。

  新京報:你提出對在京居住兩年以下買房者徵商品房稅,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

  耿素玲:主要有兩個目的。一個是減少外地人來北京炒房,現在一些外地人來北京買房不是用來自己住的,而是用來投資的,這樣就會抬高房價。另一個是讓北京人享受公平,北京的公共設施是由北京納稅人的錢建設的,外來人員來此定居,可以在買房徵稅上體現對城市公共建設的付出。

  新京報:你為何設置以兩年為限?

  耿素玲:我只是提出這麼個建議,究竟幾年才算科學,政府可以做調研。

  新京報:那對於那些剛來北京錢不多且急於在買房定居的外來人是不是不公平?

  耿素玲:北京本來就不是誰想來就來的,你説美國的哈佛大學,誰想進就進嗎?我們現在説平等,説以人為本,但來北京定居是需要門檻的,不然誰都可以來了。但我這條建議主要還是針對外來人口中投資炒房的人,現在問題已經很嚴重了,房價漲得這麼快,一些樓盤剛推出,就“黑著燈”賣光了。對於部分投資買房者,就該徵稅,這正是幫助了窮人。如果不徵稅,兩極分化會越來越大,不能為某一部分人犧牲更多人的利益。很多農民工在北京住了很久,和北京人一樣,他們也可以買房。

  新京報:你這個建議無形中會不會産生一個門檻,而且這個門檻在某種程度上説,結果可能是另外一種,誰有錢誰就能來北京?

  耿素玲:來北京,當然得有個素質要求,不是誰買得起房,誰就可做北京人。

  新京報:你提出這個建議,之前有沒有調研過?

  耿素玲:我只是在理念上提出這個建議,供政府決策參考,以有利於減少炒房,同時讓北京人體現公平。(本報記者吳學軍)

  專家觀點

  對特定人群徵稅不符現行稅制

  財政部財政科研所副所長認為,對外地購房人徵稅不現實

  “這種説法不太現實。”昨晚,財政部財政科研所副所長白景明研究員,針對向在京居住兩年以下的外地人員徵收商品房稅一事這樣表示。

  他説,首先,國家稅政權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無權開徵諸如商品房稅等新稅種;其次,對外地來京不足兩年的人員這種特定人群開徵稅,顯然與現行稅制不太吻合,因為國家不可能針對某一特定社會現象來設置稅種。

  對於“北京的公共設施都是北京人納稅建設的”説法,白景明認為,這也是不準確的。因為納稅是屬地管理的,外地人來京工作,沒有北京戶口,並不意味著不在北京繳稅。比如收入較高的外地來京人員所繳的個人所得稅,或者其工作的企業所繳的稅收中,也有外地來京人員的貢獻;即使沒有工作,外地人員在京的消費,也是對北京經濟的貢獻。

  白景明説,具體到納稅而言,也從沒有要在納稅額後面註明北京人和非北京人的説法。

  此外,白景明認為,勞動力的流動是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如果實行這樣的政策,將阻礙勞動力的正常流動和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也是不妥的。”(記者張劍鋒)

  部門説法

  建委

  無證據表明外地人在京炒房

  本地人購房本身就享有一定的優先和照顧

  對於議案中提到:徵商品房稅有助於防止外地來京人員炒房之説,昨日下午,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處人員稱,沒有證據表明外地來京人員有炒房行為,也沒聽説有要徵商品房稅的消息。

  昨日下午4時許,市建委房屋交易處人員在接受諮詢時表示,房屋交易政策的出臺是需要多方論證、審核的,截至目前還沒聽説過要徵商品房稅。至於這種説法是否合適,她表示不便評論。該工作人員強調,任何説法只有經過相關部門確定、發佈,從而形成了政策之後,才可能進入實施環節。另據有關規定,北京當地人員在買房時,本身就會比外地來京人員享有更多的優先和照顧,比如經濟適用房的購買,有關手續的辦理和費用繳納等。

  就所謂的外地來京人員炒房之説,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對此進行過專門的調查和統計,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外地來京人員有炒房行為,更沒有證據證明來京不到兩年的人員炒房。(記者張劍鋒)

   地稅

  “限時”徵收房産稅國家無規定

  按時間對外地來京人員徵稅難以操作

  昨天,北京市地稅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京居住兩年以下買房者徵商品房稅目前還沒有對外來人員這方面的考慮,假如按照兩年或者三年時間,對外地來京人員在購買商品房徵收“特殊”的稅收不僅難以操作,還需要國家的允許。因為如果按照時間的話,沒有一個界定標準,而國家的法律法規上也沒有相關規定,所以只能按照國家規定的統一標準徵收稅收。(記者郭安)

   市民觀點

  觀點1 徵稅顯得北京排外

  華先生(北京人,居委會幹部,現居宣武區大柵欄百順社區):如果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商品房這種商品就應該對所有有購買能力者一視同仁,不能歧視任何人,徵收商品房稅則會顯得北京很排外。

  觀點2 北京人受益很贊成

  李小姐(北京人,某公司職員,現居朝陽區芍藥居北裏,計劃2006年底買房):我當然贊成收稅。這筆稅徵不到北京人頭上,而最後很可能會用在北京人身上,這樣的好事當然贊成。

   觀點3 限制會讓外地人很慘

  馮先生(河北人,來京工作1年半,現租住在海淀區展春園小區):我覺得這個提議有一定的道理,但我懷疑它是否真的有用。對於打算長期住在北京的人來説,兩年的限制會把一批人搞得很慘───有能力買房時面臨商品房稅,不用繳稅時很可能房價又漲了。而這位代表在公共設施的投資和享用上的考慮有歧視的嫌疑,來北京時間短的人的確在納稅上的貢獻較小,但我們相應地享用公共設施也較少,所以徵收商品房稅是不公平的。

   觀點4 徵稅對炒房人沒作用

  顏女士(四川人,來京工作兩年多,已在豐臺趙公口橋附近購房):我反對這個提議。政府本應想辦法降低房價,徵稅卻相當於作為第三方從房屋買賣中提成,實在是不應該。退一步講,來京兩年以上又如何查實?靠暫住證顯然不足以限制住靠炒房獲利的人,這一提議沒有實質作用,反而給打算買房者又添了一個麻煩。

  觀點5 這一建議缺乏操作性

  王先生(北京人,基層戶籍民警):這一規定沒有可操作性。現在絕大多數流動人口只要不買房買車,用不著暫住證,就根本不辦暫住證。雖然有關規定明確要求,房屋出租要到派出所等機構登記,但是,遵守這個規定的市民很少。因而北京的流動人口數量很難準確統計,“至於哪些人居住年限在兩年以下,更是難以把握”。(記者相麗麗 王姝)

責編: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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