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我國已具備取消農業稅承受能力 28個省免農業稅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2月25日 08:23 來源:人民日報

  農業稅條例實施近50年來,我國的經濟社會狀況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目前,我國國家財政已經具備取消農業稅的承受能力,取消農業稅的時機已經成熟。今天,關於廢止農業稅條例的議案正式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積斌就此議案向會議作了説明。

  劉積斌説,我國已經具備了取消農業稅的良好工作基礎。根據中央決定,2004年,免徵了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産稅,同時在吉林、黑龍江兩省進行了免徵農業稅改革試點,其他省份進行了降低農業稅稅率試點,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西藏6個省份自主決定免徵了農業稅。2005年,中央繼續大範圍、大幅度減免農業稅,全面取消牧業稅,並明確2006年在全國全部免徵農業稅。按照中央改革精神,2005年有20個省份自主決定免徵農業稅,使免徵農業稅的省份達到了28個。這些省份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免徵農業稅的實踐,為取消農業稅積累了經驗。

  我國財政已經具備了取消農業稅的財力條件。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獲得了巨大發展,國家財政實力不斷增強,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機制已經基本形成,農業稅佔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不斷下降,2004年農業稅佔各項稅收的比例僅為1%。隨著減免農業稅進程的加快,據初步統計,2005年全國剩下的農業稅及附加約15億元。因此,取消農業稅對財政減收的影響不大。

  劉積斌説,按現行體制和政策安排,農業稅為地方稅,取消農業稅後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沿海發達地區原則上由自己負擔,糧食主産區和中西部地區由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補助。2004年減免農業稅中央財政安排轉移支付216.6億元。2005年新增加轉移支付140億元,為農村稅費改革和全面取消農業稅提供了財力保證。(記者石國勝報道)

責編:靖海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