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煤礦官股撤資“暗流”洶湧 一些官員明撤暗持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8日 08:53 來源:

  華南新聞消息:

  一些地方官員名義上把股份退出,實際上轉了一圈又回到自己手中

  官煤勾結被認為是我國礦難頻發的癥結所在。為此,國家有關部門下發了通知,規定了官員必須從煤礦撤資的“死期限”。最後期限10月15日已經過去,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稱已經有3200多名幹部撤資。但從來自各方面的信息表明,煤礦官股撤資還遠遠沒有結束,許多持股幹部在玩“貓鼠遊戲”,一些地方官員名義上把股份退出,實際轉讓給朋友,只需從資金鏈上再走一圈就又回到自己的手中。

  最後期限日大批官員撤股

  在政府最後期限的強大壓力下,許多官員開始紛紛撤出在煤礦的股份。來自新華社的消息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對20個産煤省份的初步統計,已有3200多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從煤礦撤資退股。安監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以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入股辦礦問題為突破口,嚴厲懲治安全生産領域的腐敗現象。

  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資委、安監總局聯合下發的通知,9月22日是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撤出投資的最後期限。各地清理糾正工作應于10月15日結束。通知下發後,一些省份對撤資最後期限作了延長。例如,河南省將最後期限延長到10月15日,在最後期限前共有356人撤資退股2300多萬元。截止10月12日,黑龍江省共有147人撤資退股,而到了23日,人數上升到198名。

  但問題並沒有就此解決。並不是所有的官員都已經撤資“官股”,即使已經撤出的“官股”,情況也不明朗,存在許多明撤暗持的情況。為此,目前,各地正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從煤礦撤資退股情況進行督察,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務院國資委和安監總局也派出督查組,對部分地區清理糾正情況進行督查。

  急於脫手的官員希望能拿回不小的利潤

  對於持股官員急於變現手中的股份,《第一財經日報》有形象描述。

  錢高平(化名)已記不得這是第幾個電話了。連日來,在外地投資煤礦生意的朋友頻繁撥他電話,催他“吃進”(接手)一些煤礦的股份。“但是現在風聲有些緊,得小心掂量掂量。”錢高平説。

  錢高平是溫州的一名房地産商,近年來經常在新疆、雲南地區的礦源邊上“走動走動”,按他自己的説法是“搞些資源玩玩”,他周圍也是一群投資外地礦産的溫州老闆。“不過眼下還是要小心,國家對煤礦的整頓檢查,三令五申,一不小心,錢什麼時候打了水漂都不知道。”

  溫商炒煤近年來早已人盡皆知,而在撤資令下,不少公務員正在尋找退出的路徑。“溫州老闆理所當然成了不少幹部尋找的‘下家’,”錢高平表示,“那些手頭持有股份的官員,希望我們能接手,這樣他們還能拿回不小的利潤。”

  錢高平口中的這家煤礦在山西大同市廣靈縣,煤礦總儲量在500萬噸,目前的年産量在15萬噸。2004年,大同市廣靈縣國土資源局挂出了這家煤礦的採礦權出讓公告,縣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某官員以490萬元取得了採礦權,於是找了幾個規劃局的幹部一起合資繳納了出讓金的20%。“現在一方面國土局那邊的期限到了,餘款需要儘快補上,更重要的還是因為政策緊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要退出來,或者把股份賣掉。”錢高平大概估算了一下,前期的器械設備投入近300萬元,加上出讓金490萬元,“合起來就是800多萬元,他們現在轉讓的價格是1400萬元,想賺個600萬元。”

  錢高平又笑著向記者表示,如果礦源屬實,即使只有兩三百萬噸,也是一筆划算的買賣。“9月份全國煤産量已經明顯下降,但是進入冬季,煤的需求勢必出現一個高峰,這筆投資一年不到就可以賺回來了。”

  股份走了一圈後又回到自己手中

  但仍有一些官員不願意放棄手中的“搖錢樹”。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在公開採訪中表示,全國24000多家小煤礦,估計還有相當一部分公職人員入股。

  官煤勾結整頓風暴時下正遭遇“乾股”癥結。而所謂的“官煤”,實際上有兩種形式存在。一種是合同制,就在工商登記資料上明確寫著本人姓名的。“這些地方,誰也不願意相信別人。已經被清理小組查出來或者已經撤資的公務員,多數是這種情況。”一位在內蒙古投資煤礦的溫州人(曲日飛)説。“不過到底退給誰,又退了多少是很難説的,各式各樣的都有。”曲日飛指出。“顯股”官員可以通過名義上的退出,轉讓給自己信得過的朋友,只需要從資金鏈上再走一圈就又回來了。“他可以通過協議把現金轉出來,打到另一朋友名下,再以朋友的名義將錢重新投資到他所在的煤礦上去。”

  事實上,這種“明退暗持”的現象在山西也非常嚴重。“如果你是我的話,把這事情托給我,我肯定會幫你扛下來的,本來就是生意人嘛。”錢高平説。

  但將煤礦的股份落實在白紙黑字上的少之又少,絕大多數官員都以“乾股”的形式出現。“這種人持有股份的多少,取決於其運用權力給煤礦帶來的利潤空間大小。”曲日飛解釋。“嚴格地講,它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不出錢,但有名字的乾股,不過這種名字是體現在另立的文字或口頭協議中;還有一種是以他人名義分得股份的暗股,名字乾脆就不出現。”

  如果這兩種隱性股份要退出的話,雙方也會需要一紙協議。“最初投資200萬元,升值到1000萬元後,如果某官佔利潤的10%,在他退出的時候該煤礦就需要支付80萬元。”但是利潤的直接産生需要納稅,通常的做法是請評估機構搞一個形式上的評估,在轉讓協議上註明一小部分升值的利息,比如10萬元,剩餘的70萬元再私下支付。

  更嚴重的是,因為這種“乾股”在法律上沒有事實依據,可以説是查無可查,退無可退,説白了,這是“以權謀私”,屬直接腐敗,並不是撤股就能解決的問題。

  “官員撤資”如何破局

  對於官員“明撤暗持”的現象,其實並不出乎人意料。早在制度設計之初,就應該想到官員們有這麼一招了。因為信息不對稱,監察部門不可能完全了解到官員們“撤資”到底是怎麼“撤”的,股份又流到了誰的手中。就像現在,有官員一轉手,就把股份給了自己信得過的人。這種“撤資”與沒撤之前有什麼區別?還是一樣的“官煤勾結”。

  《工人日報》發表評論文章指出,礦難頻頻發生的背後,官員參股煤礦早已成了公開的秘密。從媒體報道的情況來看,目前各級政府披露的官員撤股數字雖然不少,但仍低於人們的心理預期。可以肯定的是,在全國數萬家小煤礦中,弄虛作假觀望政策者決非個別人。暴利使某些人不惜鋌而走險,企圖矇混過關。

  陽光是最好的殺毒劑。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亦是弄虛作假官員最大的“天敵”。讓假退股者顯形,靠上級政府的抽查和督察遠遠不夠。各級政府應將官員退股名單、退股金額向社會公佈,讓百姓監督和評判這些錢是否乾淨,官員退股是否徹底,以防止少數官員繼續耍“明退暗持”的手段,從根本上剷除官煤勾結、權錢交易等畸形土壤。否則,如果整治官員入股煤礦工作僅局限于“只見數字不見人”,公眾看不到一張明細單,不僅監督無從下手,而且這種模糊式的行政執法管理,也容易給少數官員提供“?渾水”的機會。

責編:張雨馨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