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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熱評:國際無車日 官煤勾結 審判規則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9月22日 16:36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CCTV.com消息:網上新聞實在多,看看《天下》啥最熱?9月22日,CCTV.com網友登錄《網評天下》論壇就“國際無車日”你能做點啥、迅速處理官煤勾結者原因何在、伊議會修改薩達姆審判規則:禁止本人辯護等話題各抒己見。詳論請看──

  ■ “國際無車日” 你能做點啥?


  9月22日是“國際無車日”。“國際無車日”誕生於1998年的法國,時年9月22日,法國35個城市的市民自願在這一天棄用私家車。一年後的同一天,66個法國城市和92個意大利城市參加了“無車日”活動。之後的2000年,無車日倡議被納入歐盟的環保政策框架內。9月22日成了“歐洲無車日”、“國際無車日”,全球前後有1488座城市加入了這一活動。 >> 熱帖細覽

  【智慧的魚】多搞這類的活動是為了觀念的轉換,環保的觀念和意識的增強,不可急功近利。如果有一天,人們心中,不是想:我有車了,就要拼命上路跑。而是主要緊著辦事需要,以公共交通發達為前提,多選用公交。

  【魯岳】我能做啥?我所能做的也只有是徒步上街,騎自行車趕路,能不坐車就不坐車,為了搞好無車日活動行動一把。

  【張家口6】請多向公車私用的官們發問。有人算了一筆賬:一輛國産中高檔轎車使用期限為10年,正常情況下年行程3萬公里以內,按耗油量每100公里15升計算,一年的燃油費在1.8萬元左右。由於領導幹部公車私用頻繁,車輛使用壽命至少縮短1/3,年行程增加1萬公里以上,車輛的損耗不算在內,光燃油費也要增加5000元以上。由此可見,公車私用已不是一個簡單的社會問題,而是領導幹部假公濟私、變相牟利的腐敗行為。

  【臥遊是水】我如果買車,就買輛小排量的車,或者騎摩托車,騎自行車吧。

  【動什麼別動感情】無車日,不是環保部門一個人的事;還需要社會其他部門的關注和支持。如果交通部門能提供經濟便捷的公共交通,如果科技部門能發明出綠色節能的汽油代用品,如果環保宣傳不再主要依賴於民間組織而是借助於政府的力量……我相信我們的地球會越來越有活力,越來越美麗!


  ■ 迅速處理官煤勾結者原因何在?

  2005年9月,湖南婁底市紀委和公安部門聯手偵查一起官煤勾結案,初步查出新化縣某副縣長、礦管局長、煤炭局長等32名黨政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在新化支華等3家煤礦參股總額159.5萬元,共分得紅利93.25萬元。國務院辦公廳曾對官商勾結下發9月22日前撤資的“最後通牒”,處理就是依此規定辦理。 >> 熱帖細覽

  【亙2】權與錢相結合,高額的利潤又能促進權與錢結合,加之官員監管體系不完善,為什麼不勾結?馬克思先生説過當利潤率200%資本家是不要腦袋的,想一想煤會低於200%嗎,當然就不能阻礙官煤勾結。加之處理太輕,官場上的潛規則;“普渡眾生”,監管機制未建立;可能有人也不想建立,官煤不勾結才怪。

  【安載道】無論“主動”還是“強制”,都必須在9月22日前撤出投資,這一點是肯定的。至於是否主動,那倒是次要的,因為你只要撤出來,就好説。可惜撤出來的是人,不是錢,還不如把這部分投資統統收歸國有。

  【臥遊是水】現在的官應叫做人民公僕,可惜卻成了自己的奴僕。國務院的命令竟敢曲改,那實在是一種悲哀。

  【魯岳】迅速處理官煤勾結者原因何在?權錢交易,名利雙收,各得利益,徇私枉法。這是當今社會官場上的罪惡醜陋,不罰不得民心,不打不平民憤,要徹底的打,要狠狠的罰,還官場一片藍天,給民眾一塊凈土。

  【微湖釣叟】兩害相較取其輕,這向來是我們中國官場上的傳統做法。執行了文件,充分體現了當即地政府工作作風之潑辣,雷厲風行;保護了幹部,使一部分沒能主動撤資的官員免受了黨紀國法的處分。從表面上看這是一起好事,但你仔細想想則全然不是那麼的一回事,這是在鑽國這政策的空子!就是我們的中央政府不出臺這樣的政策,在我們相關的法律中也是可以找出官員不得從商參與經營的法律條文,這些條文那裏去了,直到現在,國務院又三令五申的説不能這樣幹才執行?我就是有點不明白,到底是紅頭管用還是我們的法律管用!


  ■ 伊議會修改薩達姆審判規則 禁止本人辯護

  據美聯社報道,《洛杉磯時報》獲得的文件表明,伊拉克議員已改變了審判薩達姆的規則,新的規則禁止他本人為自己進行辯護。 >>熱帖細覽

  【魯岳】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審判,而是一種特殊的政治鬥爭,政治鬥爭是不講情面的,是你死我活的鬥爭。審判只是一種形式,實際上早已判了死刑。

  【陳仁江】對於薩達姆真不知怎麼説好,但是有一條,無論被刑拘者是誰,死到臨頭為自己辯護的權利總該有吧?既然已經把老薩打入了死牢,而且這位獨裁者又犯下了那麼多滔天罪行,伊拉克當局有必要特意修改規則剝奪薩的最後發言權嗎?這只能説明伊拉克當局不過是秉承美國的旨意,不想讓薩達姆開口罷了。美國似乎是最講“人權”的國家,如今何以偏偏要禁止一個死囚的辯護權呢?

  【修理工8】怎麼,連説話的權利都被剝奪了?這就是美國提倡的民主嗎,薩達姆的自我辯護一定很精彩,兩伊戰爭期間美國如何幫助伊拉克發展生化武器的這一事實。薩達姆最清楚,美國最害怕的就是這一點,所以要禁口!所為的公平,所為的民主,那都是人們天真的幻想,在當今強權政治的世界裏,我們清楚自己該幹什麼就足夠了。

  【三不能丈夫】這是“伊拉克人民”的意思?還是“美國人民”的意思?不準被告説話,好像不是美國人的“習慣”嗎?天下看客已經明白了,美國扶持的“自由而民主”政府,不過是美國的“石油管理所”。

  (版主萊蒙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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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任今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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