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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熱評:毀於奢侈 王斌余案 網絡護航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9月19日 17:59 來源: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不要讓奢侈毀了我們民族復興之路

  我們的先賢曾經説“玩物喪志”,而歷史教訓也在證明著這一樸素的哲理,因此就又有了“打江山易,守江山難”的感慨。慘痛的歷史教訓不過才百年,我們還有什麼樣的理由來妄談奢侈性消費?詳情點閱>>>

  【YLTX】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的,我們中還有許多人是低收入,而高消費、奢侈之風卻是愈演愈烈,危險啊!不能讓奢侈毀了我們民族復興之路。

  【魯岳】現在我們有些年輕人,你問問他什麼是節約?為什麼要節約?恐怕會有許多人都會振振有詞的答覆你,我幹嗎要節約,節約有什麼用,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這樣一些話,讓人無法理喻。如此下去,我們的社會怎能得了?

  雖是少數,但其影響力很大,它已經成為人們觀念意識上的一層陰影,在短時間內無法去除,已經紮下了根。 現在黨員的先進性教育應該先從扼制腐敗入手,先打擊貪官污吏,這是最好的方法。

  【快樂老西】奢侈是無度的,要看到我們的國家還不富裕,還有許多人掙紮在溫飽線上。還有人上不起學,還有人看不起病。一部分富起來的人是不是在奢侈的同時也能伸出手,去幫助那些急需幫助的人。

  【Iamstillalive】財富的相對過度集中和不公的分配方式,是造成淫奢墮落的直接原因。

  【三不能丈夫】世上“奢侈之風”多源於腐敗;能毀了我們民族復興之路的不是表面的“奢侈”,而是深層的“腐敗”!

  ◎王斌余殺人案:底層群體罪與罰的正義之辯


  最大的正義就是讓弱勢群體享有和其他公民同樣的權利。其實,享有權利僅僅是個形式,享有權利不等於什麼都得到了,他們可能仍然一貧如洗,但要有人的尊嚴,被當做人來對待,這是最大的正義。所以,如果我們的相關制度能夠有所改進,那就是王斌余案最大的“收穫”。詳情點閱>>>

  【紅小兵8】對“王斌余事件”的認識,同情無可厚非,刀下留人大可不必。看鋪天蓋地的刀下留人聲,只能夠説明一個問題:眾多公民的法制意思太淡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有明確規定,公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非經法定程序而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王斌余的行為屬於嚴重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權且致人死亡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不殺不足以維護法律的公正性與權威性,不殺不足以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本質之意,因此,應當受到法律嚴懲。

  【血雨腥風】從實行法制的國家來看,按照法律的精神,不管有什麼理由,王斌余持刀傷人即構成犯罪,而且有四條人命。所以判處死刑並不為過。

  【亙2】王斌余事件,從法理上;這似乎已經是沒有什麼可辯論之處。但要想一想,王斌余從一開始就認定了自己的命運,並且打算以勤勞的勞動來改變這種境況,而且付諸我實施。

  我個人認識社會要對這件事擔負責任;也就是説即使王斌余被執行死刑,國家及社會要從道義上給予他及家人所遭受的雪上加霜,以一定經濟上的補助。我們的專家學要多研究一下社會的不合理現象,盡可能少讓這類悲劇發生。

  【魯岳】 王斌余的死刑判決為什麼能引發這麼大的關注和爭議?這是正義與邪惡,道德與良心,觀念與法制,傳統與現實的較量。

  ◎誰來為互聯網保駕護航?

  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使越來越多的人真切地感受到,互聯網這個“虛擬世界”其實是現實世界的一種映射。然而,這個虛擬世界與現實世界相比,缺少了一種完善和健全的規則約束,使得人們一方面在這裡享受豐富的精神生活食糧,另一方面又經受種種干擾、困惑,乃至種種不良影響。詳情點閱>>>

  【論壇110】到了該立法的時候了。

  【YLTX】是的,應該以法律的制度來規範互聯網的管理。

  【魯岳】只有政府出面才能保駕護航,並教育我們的國民要人人有責任感,同時來維護我們的這個網絡工程不受破壞。

  【亙2】法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才能保護互聯網。

  【陳仁江】互聯網是一柄雙刃劍,因此如何建設網絡文明是當前中國互聯網能不能正確發展的首要問題。這個問題如果不能解決好,繼續聽任網絡世界裏的種種不文明的東西氾濫,讓黃色的無聊的虛假的內容充斥我們的網絡,那麼科學高度發展的産物──互聯網,反而有可能成為社會的公害或者危害社會的殺手。誰來為互聯網保駕護航?一靠政府,二靠網絡機構,三靠廣大網友。只有這三方面的結合,大家來關心網絡道德建設,大家來遵守網絡文明公約,我們的互聯網才會積極健康地向前發展。

   (版主陶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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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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