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11日 10:47 來源:南方網
| |
7月14日發生在興寧羅崗鎮福勝煤礦的透水事故造成16人深埋井底,現在井口支了一塊黑石碑,上面鐫刻著遇難者的姓名。淚猶未幹,一個月不到,幾公里外的大興煤礦又發生更大的悲劇。 |
| |
大興煤礦的墻上寫著“落實責任”,墻前的座位上已空無一人。這起特大事故到底誰來負責? |
南方都市報消息:
興寧特大礦難
地質複雜為何煤窯依然多?
記者連日來在興寧礦難現場採訪並進行深入調查,提出六大疑問
興寧“8?7”重特大礦難到今天已經是第5天,123人在近700米的水下困住已經近100個小時了。儘管已經打撈出了第一具屍體,但是更多的家屬卻只能在等待中煎熬。“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的傳統在礦難事故中顯得蒼白。本報記者連日在現場採訪並對興寧近年來煤礦情況進行調查,心存六大疑問不吐不快。
1 為何獲頒“安全生産許可證”?
在廣東省監察局的網站上,對大興煤礦有這樣的一段介紹:2005年6月7日,大興煤礦被頒發了今年的“安全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發放了,發放的依據是什麼?為何在頒發後不到兩個月就出現事故,有關部門當時為什麼沒有查出它有安全隱患?
興寧市煤炭局副局長陳桂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這個煤礦在1999年轉制後,就一直沒有辦理採礦證和工商營業執照,應該屬於非法經營。這也就意味著大興煤礦從1999年轉制為私營以後非法生産達6年之久。這6年中,難道當地政府一點都不知情嗎?恐怕未必。其一,按照規定,煤礦的開採和安全生産許可證的申報都必須在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其二,大興煤礦是當地4個大礦之一,在當地幾乎人人耳熟能詳,這也就意味著,當地煤炭管理部門對於大興煤礦的違法開採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其三,即使退後一萬步來説,一個無證的煤礦居然生産了6年之久,這不正説明了安全監管的漏洞嗎?
遊寧豐副省長對於發放安全許可證的問題有這樣一段話:6月7日發放的“安全生産許可證”是不對的,不嚴肅,太草率了。發生這樣的安全事故,一定要追查!
2 政府明令整頓竟可繼續生産?
7月14日,與黃槐鎮相鄰的羅崗鎮福勝煤礦發生礦難,16人被永遠埋在了黃泥水下。當地政府也作出了積極的回應,讓全市的煤礦進行停産整頓。這個停産整頓通知書也發放給了大興煤礦。記者在大興煤礦的調度室裏看到了這張責令停産整頓的通知書。
言猶在耳,“16條生命”一下子變成了“123人生機渺茫”,不變的是“人禍”。
在幾乎所有的礦難中,礦主的無良都被無限放大。煤礦老闆的無良的確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興寧“8?7”事故中,該礦11個主要責任人不但不向當地政府彙報,還立即潛逃。但是一個礦難中除了老闆的無良之外我們似乎更應該反思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問題。
據湖南籍一個姓毛的礦工介紹,在接到停産整頓通知書時,該礦停産過一段時間,不過幾天后,該礦就開始生産,當時對外的説法是維修基建礦道,而且有好幾天是在晚上進行採礦。
廣東省副省長遊寧豐這樣説,從目前看來,他們沒有真正的停産整頓。
張德江在對大興“8?7”重特大透水事故的原因分析時指出,7月14日興寧市已經發生過煤礦透水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剛過二十幾天,又發生如此嚴重的特大透水事故。我們的監管哪去了?為什麼監管不到位,是不是怕得罪人?是不是與老闆背後有什麼貓膩?為什麼頭頂上有1500萬立方米的水,還敢在底下打洞挖煤,這不是在拿礦工的生命賭博嗎?
3 非法煤礦如何大量獲得炸藥?
在“8?7”礦難中因為礦燈沒有電而僥倖逃過一命的藍卓洲回想起他在礦道炸煤採掘的時候依然心悸。他的工作是用炸藥將地下的煤層炸塌。
根據他的介紹,他們每組人每次下礦一般都要放兩炮,多的要放三四炮。他這裡兩炮的概念大約是6斤多炸藥,每一個炮眼還必須有雷管配搭。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炸藥和雷管都是國家的專管物資,購買必須要公安等相關部門審批。這些物品何時使用、使用了多少按規定都必須登記在冊,以備查詢。
大興煤礦是一個非法開採的煤礦,這也就意味著,這種專管物品不可能通過公安等部門審批獲得。如果它是通過審批獲得的,那麼是誰批了這些專管物品給一個證照不全、非法開採的煤礦?依據又是什麼?如果不是通過正常渠道獲得,那麼對於這樣一個大用量煤礦是從那裏購買獲得的?當地有關部門又如何對這些危險的專管物品進行管理?
事實上炸藥這些專管物品在礦難中充當了一個生死符的角色:興寧羅崗鎮“7?14”福勝煤礦礦難中,就是因為炸藥震塌了地下水層,導致16條人命永睡泥底。
我們是否也應該看到事故後面那些暗藏的監管問題?
4 50天前蓄水倉滲水為何不停工?
幾天來,現場的不少礦工向記者透露,事故發生前50天,他們在井下作業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了井下煤層蓄水倉有滲水現象,而且及時向礦主彙報。礦工們告訴記者,滲水發生在負290米的位置,當時礦上對於煤層滲水的事情只是簡單地用水泥糊了糊後,依然讓工人們繼續下井作業。“50天前蓄水倉滲水現象的事,礦主並沒有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廣東省副省長遊寧豐説。
礦工小劉告訴記者,“每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6月份滲水時我們説不幹了,但老闆説‘安全金’不退,所以我們只能堅持到現在。”工人們所説的“安全金”是大興煤礦每個工人每月的工資中都扣除的5%的安全風險金。按照礦上的規定,如果在一年之內沒有發生任何工傷事故,工人將拿到全額的安全風險金。據記者了解,安全風險金應由礦主向安監部門繳納,而在大興煤礦,礦主卻把這筆錢轉嫁到礦工身上。
工人們為了能在年末拿到一筆為數不少的安全風險金,只能咬著牙頭頂“水庫”作業。根據現場搶險專家的預測,大面積的積水跨度從負120米到正260米,巨大的空間儲水量大概在1500萬到2000萬立方米之間,相當於一個中型水庫的容量。
一位江西來的礦工告訴記者,只要能吃苦,在水底下作業,每個月能拿到3000元到5000多元,有的甚至達到了6000多元,而在水上作業,最多只能拿到一半。為了養活一家人,不少礦工都選擇了鋌而走險。
5 地質狀況複雜為何煤窯仍舊多?
從“7?14”和“8?7”事故後的搶救過程中,記者都可以聽到這樣的一句話:煤礦所在地地質狀況複雜。
據了解,興寧在梅州地區屬於一個山區市,興寧主要産煤的地區就在黃槐、四塘、羅崗等幾個鎮,而這些産煤區所處的位置就是溶岩地形,而且往往在幾個地下水帶附近。
“7?14”礦難中,本報記者就煤礦在溶岩地形下開採是否可行的問題採訪興寧煤炭局陳副局長時,他告訴記者,如果經過地質勘察之後,認為可以開採的話,是可以開採的,只是開採的時候要注意避免在斷裂帶開採。
但是實際操作的礦工多是來自農村,文化程度不高。在煤礦技術管理人員那裏很少獲悉更多的地質、地下水帶之類的信息,他們只有一個念頭,就是哪有煤就往哪採。
所謂“靠山吃山”,當地人守著含煤的山頭,也就大量開採。據興寧市近年來的整頓報告顯示,該市幾乎每年都會停産整頓一批私人煤礦,但往往第二年會更加興旺。以黃槐鎮為例,至1995年發生透水事故後,市、鎮兩級開始組織開展整治行動,但十年來累禁累採,累採累禁。
當地人也走入了這樣一個怪圈:做礦工賺錢──煤礦引發事故導致房屋倒塌──一邊痛恨煤礦礦主,一邊送親人繼續當礦工。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如果僅僅種田種地,興寧的農民一年收益估計也就1000多元。
6 小煤礦問題如此多能否全部關閉?
記者了解到,發生特大透水事故的大興煤礦是一傢俬營煤礦,1999年由國有煤礦轉制而成。礦工們頭頂“水庫”在水底下作業,危險性肯定增加了,那麼,在開採時沒有考慮到這種危險性嗎?
從今年4月開始,有關部門對全國45戶重點國有煤礦企業開展“會診”,查出3200多條隱患,需要整改資金587億元。比較普遍的問題包括:採掘接替緊張,普遍採用不正規的開採方法和人員相對集中的生産方式;通風設備設施老化,瓦斯抽採系統能力不夠;人員流失多,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匱乏;礦區電氣安全狀況差,供電系統穩定性差;小煤窯越層越界開採等。中國安全生産科學研究院副教授王銀生説,過去的失誤已經導致煤礦行業性的安全風險,礦難只是火山噴發而已。
“不能期望任何政策能夠立竿見影並且一勞永逸。”王銀生認為,效果最快的是行政手段,但是副作用也最大。停産整頓,肯定就不會發生礦難,但問題是你不能要求它永遠停産。所以還需要其他辦法,而要法律的經濟的手段起作用是需要時間的。比如提高死難礦工的賠償額度、提取風險抵押金等等,不可能一頒布就見效果。即便是現在加大投入填補舊賬本,那也需要一點一點來。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個煤礦的違規操作還是相當明顯的,被困123名礦工中,主井36人、副井87人,副井的被困人數是主井的兩倍多。但是,副井按規定僅是一個通風井,不能出煤,更不能有礦工在裏面。實際上,它是兩個主井,而不是一主一副,這肯定嚴重違反了安全生産的操作規程。
采寫:本報記者 譚林 攝影:本報記者 王昕偉 實習生 王鵬軍
責編: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