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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呼籲:堵塞國企腐敗“黑洞”應多管齊下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3日 11:00)

    專題:2005年兩會

  →→專題:2005年兩會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孟娜)伊利集團董事長、春都集團董事長、金正數碼董事長、中原高速董事長……在過去一年先後因涉嫌挪用國有資産被刑事拘留,而進入2005年的前28天又有10位上市公司老總落馬。如何堵住國企腐敗“黑洞”,出席此間人代會的代表呼籲,應多管齊下,破解難題。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的報告,2004年在有關主管部門的支持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借企業改革之機侵吞、挪用、私分國有資産涉嫌犯罪的國有企業人員10407人。

  全國人大代表、大連市長夏德仁説,“從全國來看這不是個小數字,要在國企改革過程中加強管理,檢察系統應該加強監督。”

  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文宣説,檢察機關作為打擊國企腐敗的一支重要力量,將通過加大派員參辦、異地交辦等工作力度,進一步深挖國企中的“蛀蟲”。

  他同時指出,檢察機關一般是到案發後才會介入查案,要想真正從源頭上抑制國企高管腐敗,還在於企業制度的進一步改革。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紀委書記黃丹華在2005年初召開的中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破解國企高管腐敗難題,就要深化企業財權、物權、事權和用人權改革,建立重大決策責任制度和防範風險內控機制等的監督檢查,推進制定並完善企業改制、資産重組、資本運營、産權交易、投資擔保、營銷採購、項目招投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措施,合理分權,適度授權,明確職責,防止權力濫用。

  他説,國資委將著重查辦在企業改制重組、産權交易、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中隱匿、侵佔、轉移國有資産的案件;嚴重失職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的案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違規交易、以權謀私非法獲利等侵害國家、出資人、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對發生違紀行為的領導人員,要嚴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和追究責任。

  按照審計法規定,財政審計、國企審計、金融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部門的重要任務。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審計廳廳長謝力群説,每年審計廳都會組織對省屬國有企業進行業績考核審計,對國有資産保值、增值進行審計。每年還會對重點企業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對國企高管層還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這些措施對規範國有企業運行,維護國有企業安全,進一步促使有關國有企業增強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在實踐中,我們也感覺到對國有企業的審計在力度和方式方法上還有許多可以改進的地方,目前的監管方式還不能完全解決國有企業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從審計角度也有必要進行完善,”他説。

  他建議要對國有企業進行分類監管;對從事經營、投資、融資的國有企業每年都要輪審。而且單憑仲介機構進行國有企業審計是不夠的,必須由政府審計部門介入。

  他説,要建立國有企業資産檔案;所有審計過的結果都要建檔,這樣有利於全面歷史地看企業問題;每年審核中發現的問題,要匯總給國資委,及時溝通,形成一個監督的“閉合回路”。

  他指出,為了保證所有企業提供的供審計的報表是完整的、真實的,應該要求所有國有企業老總都要在自己提供的報表上簽字,而且如果提供的數字不屬實,要接受處罰;審計部門還應該及時對外公佈審計結果,促進輿論和社會對國企高管的監督。

責編:陳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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