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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學者稱反分裂法如通過將規範兩岸模糊空間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1日 10:23)

    專題:2005年兩會

  中國台灣網消息: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暨大陸所教授邵宗海在10日《聯合早報》發表文章指出,由於反分裂法將由人大全體會議審查通過,不同於每三個月舉行一次的人大常委會所通過的法案,因此,它具有專門法與特別法的性質,在位階上將可能與港澳基本法相等為國家根本大法。

  文章認為,法案一旦通過,它的執行將受法律規範,既不能逾越,也很難規避。這樣的結果會使兩岸之間今後將缺乏彈性與模糊解讀的空間。過去,大陸任何政策和領導人的談話都會隨時間與他的地位起落而有所變化,但法案奠定後卻是永久的規範,對一直需要模糊立場來因應對方的雙方來説,都需要重新調適。特別是反分裂法立法後,台北如果顧及臺海需要穩定情勢而不走極端,那也可以想像它的選項是有限的。

  文章説,採取“非和平方式”的三項前提均在中國過去白皮書與領導人談話中提及,只不過條文整理後更具通則性。第一個前提“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這段文字在2000年中共國防白皮書與“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都曾提及,不過在反分裂法裏則多了“任何方式”,這應是指“台灣當局妄圖利用所謂憲法和法律形式,通過公民投票,憲政改造等方式”。

  文章指出,台北當局相當在意台灣如何被反分裂法法理化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相對來説,台灣人民則聚焦在北京執行非和平方式的三項前提上。但是,二者卻沒有注意到,該法幾乎有四分之三篇幅都是在談兩岸關係和平與和緩的願景,包括兩岸交流與兩岸談判的推展與建立。到底是北京説得還不夠誠意,還是台北刻意忽略呢?(言恒)

責編:唐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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