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網友原創] 請開通監督“五類官員”的渠道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4日 12:55)

  在中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中,強調五類違紀官員將被嚴肅查處,即對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跑官要官”的;放任、縱容親屬和身邊人員從事經商辦企業及從事仲介謀利的;利用婚喪嫁娶等收錢斂財的;參加賭博的等將嚴肅查處。(《中國青年報》1月13日)

  中紀委五次全會確定嚴查五類違紀幹部,應該説很具有針對性,也是當前群眾深惡痛絕的腐敗行為,抓好這方面的問題,可以説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關鍵。但是,對照以往的廉政建設措施,可以看出,這些問題並非首次提出,説明有的問題非常頑固。筆者認為,要想取得新的成效,必須做出新的努力。我認為,當前需要做好的一項配套工作就是,請開通監督 “五類官員”的渠道。

  在中紀委的公報中,五類違紀官員的行為是明確的。可是,實際確認和查處起來並不簡單。這些問題之所以被反復提出來,就是因為沒有建立系統可靠的監督機制,官員才不懼怕敢於違犯,組織掌握實情難不能有成效抓落實。所以,強化監督是抓好廉政建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

  除了組織監督外,很重要的是發動社會監督。從中外有效的監督範例來看,有效的監督主要來自社會監督。因此,應注意開通有利於社會監督的渠道。

  要為社會力量監督“五類官員”提供方便,開通媒體監督、民間監督、組織內部監督等各種渠道,使官員一方面感到處處時時在接受監督,另一方面只要違規,總能被發現、揭發,受到相關處罰。這樣才能最終減少“五類官員”,有效地查處“五類官員”。

  要制定一定的激勵措施,激發調動社會力量參加監督。有些社會監督之所以效果不好,很重要一點在於,參加監督的人承擔的風險大,但卻沒有積極回報。而一些發動社會力量參加的活動,只要有合理的激勵機制,總會吸引更多的人積極參與。

  還要有保護社會監督的辦法,讓那些積極參加監督者,能夠在安全的情況下行使監督權利。這一點非常重要。以往,有的有社會責任感的監督者,在對官員監督後,受到了各種打擊報復,這反映缺乏保護監督的機制。要有保護監督者,加重查處打擊報復者的具體措施。不安全的監督,是很難吸引社會力量參加監督活動的。

  對於社會監督必須重視,嚴格落實嚴查“五類違紀官員”處理辦法。比如規定收送禮金和有價證券的要免職,參加賭博的要免職等,就要嚴落實。只要監督反映的是事實,不能講情面,不能搞遷就,一事一清,嚴查嚴辦。也不能搞異地做官、明查暗保。從而增加大家參加監督的信心。總之,筆者以為,只有加強有效的社會監督,才會使這次嚴肅查處“五類違紀官員”取得良好效果。(趙光瑞)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進入論壇 建言立論>>

責編:李莽  來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