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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全會近日召開 劃政德底線嚴懲禍民者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1日 11:03)

  ?望東方週刊消息:黨的十六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和中央紀委領導集體在充分總結過去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反腐敗的戰略思路,新舉措頻頻推出,一批隱藏很深的腐敗分子被嚴厲懲處,民主監督的力度明顯加大,依法治腐的步伐明顯加快,旨在預防腐敗的各項改革深入推進。

  種種跡象表明,1月10日,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召開前後,一個圍剿腐敗的高壓態勢已初步形成,中國的反腐敗鬥爭進入了體系反腐的新階段。

  制定頒布《實施綱要》

  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進一步提出了“抓緊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並明確提出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十六字方針。這是黨中央在新的形勢下作出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對黨的反腐倡廉方針的堅持、完善和發展。標誌著中國的反腐敗鬥爭向前邁出了堅實的一大步,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為認真貫徹落實這一戰略方針,中央紀委及時組織專門力量,認真開展《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課題調研,通過深入研究,在全黨廣泛徵求意見,形成了《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實施綱要》,最近,已由黨中央正式頒布實施。

  《綱要》深刻闡述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大意義,全面總結了黨的反腐倡廉基本經驗,明確提出了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目標。《綱要》要求,要充分發揮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礎性作用,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調動黨員群眾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的積極性;要穩步推進制度創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切實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形成有效防範腐敗的機制;要認真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全面形成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

  總之,《綱要》所規劃的防治腐敗體系,既是一個著眼全局的體系,又是一個遵循規律的體系,還是一個注重預防的體系,更是一個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齊下防治腐敗的體系。儘管該體系建設需要一個較長的歷史過程,並且還有可能遇到種種阻力和挫折,但其向前推進的必然趨勢是不可改變的,隨著這個《綱要》的全面貫徹實施,懲治腐敗的力度必將不斷加大,預防腐敗的效果必將更好,隨著中國特色的防治腐敗體系的建立健全,腐敗行為必將得到有效遏制,黨風、政風和民風必將全面改進。

  這是我們黨長期堅持反腐,不斷把防治腐敗的鬥爭推向深入所形成的新局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組織始終把反腐敗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緊抓不放,努力探索改革開放新形勢下有效防治腐敗的新路子。1993年8月,針對新舊體制轉換過程中消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嚴峻形勢,黨中央及時作出了加大反腐敗鬥爭力度的重大決策,並確立了反腐敗鬥爭的三項工作格局,著力遏制正在發生的消極腐敗問題。黨的十五大以後,黨中央根據反腐敗治標工作取得了一定階段性成果,以及改革開放形勢發展的需要等情況,對1993年提出的著力遏制正在發生的腐敗現象的指導方針進行了適當調整,提出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通過深化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要求。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這實際上是對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的重要調整和發展。

  嚴懲權力尋租

  從去年12月27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紀委今年的工作部署來看,嚴厲懲治腐敗的態勢將進一步堅持和加強。其重點就是進一步加大查處大要案的力度,嚴厲懲處各類權力尋租行為。舉凡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權力、謀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利用審批權、人事權、司法權違紀違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項目中發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資採購等領域中的案件,企業重組改制、破産和經營活動中國有資産嚴重流失的案件,黨政幹部、司法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等,都將受到嚴肅查處。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對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一直有增無減。中央紀委、監察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繼2003年嚴肅查處了十余名省部級領導幹部以後,2004年又查處了一批省部級幹部,其中有省委書記、省長、省委組織部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等高官。各級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也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嚴肅查處了一批腐敗分子。真正做到了對腐敗分子決不手軟,無論職務高低,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在黨紀、國法和政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得到了切實的貫徹執行。

  加大對禍民者的懲處力度

  2005年,中央紀委將進一步採取切實措施,加大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力度。立足於通過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工作的長效機制。其著力點主要是四個方面:

  一是著力控制建設用地,規範城鎮房屋拆遷管理,加強對徵地和拆遷補償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

  二是建立和完善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産中職工安置、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等規章制度。

  三是全面實行全國義務教育“一費制”收費辦法,規範高等院校收費行為,制止與招生錄取挂鉤的亂收費。

  四是進一步完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嚴格規範醫療服務項目和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切實維護疾病患者的利益。同時,對治理公路和水路“三亂”和減輕農民負擔、查處涉及惡性案件等工作將繼續緊抓不放。

  “五不準”劃定政德底線

  在2004年11月22日召開的全國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吳官正同志在講話中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提出了十分嚴格的要求。他強調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是端正黨風的關鍵。各地各部門要在嚴肅執紀的同時,加大組織處理的力度,採取堅決措施解決少數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吳官正同志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務必做到:第一,不許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如果有人給你送錢,要堅決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組織。對違反規定收錢送錢的,一律先免職,再按規定處理。第二,不準“跑官要官”。對“跑官要官”的,要嚴肅批評教育,記錄在案,至少在一段時間內不予提拔重用。第三,不許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仲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違反規定的,要辭去現任職務或由組織責令辭職,並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第四,不許參與賭博。今後,凡是參與賭博的,一律予以免職,再按照規定處理;到國(境)外賭博的,一律從嚴懲處。第五,不許借婚喪嫁娶之機收錢斂財,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同時,還要求切實糾正領導幹部超標準配備小汽車和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等問題。

  在中央紀委今年的工作部署中,再次重申了上述“五不準”的要求。據悉,中央紀委法規室正在根據這些要求制定相關紀律規定。可見,黨中央及中央紀委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要求越來越嚴格,隨著相關配套制度規定的制定和頒布實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狀況必將得到全面改善。

  吳官正對各級領導幹部所提出的“五不準”,被各界視之為新時期黨員領導幹部樹立為政之德的底線。所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就是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自覺廉潔從政、拒腐防變。1993年確立的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的第一項就是領導幹部廉潔自律。12年來,這項工作一直抓得很緊,尤其是十六大以來,不斷提出新的要求,推出新的措施。

  制度防腐 依法治腐

  2003年11月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的規劃;2003年底,《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2004年又有《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處分條例》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等黨內條規和行政法規相繼頒布實施。在短短的一年多時間裏,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邁出這麼大的實質性步伐,這是建黨、建國以來前所未有的。還有一系列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正在抓緊制定之中,將於今後陸續頒布實施。同時,還將適時地把那些經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的規定轉化為國家法律法規。

  這充分表明,中央在依法治腐方面,不僅有清晰的思路和明確的規劃,而且有實實在在的行動。依照這樣的力度和速度抓落實,可以預期,《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所提出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要求和中央紀委作出的《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工作規劃》,一定能夠如期實現。

  依法治腐,是國際反腐敗鬥爭的成功經驗,也是中國共産黨人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程中逐步形成的共識和思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懲治腐敗,主要的辦法是搞群眾運動;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中央確立了不用政治運動的辦法解決幹部中存在的問題的原則。鄧小平同志在1980年8月18日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明確指出:“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讓壞人無法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第三代領導集體,在繼承和發展鄧小平同志上述思想的基礎上,逐步確立了依靠制度建設防治腐敗的思路。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領導集體,真抓實幹,在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源頭治腐的八個重點

  從源頭上預防和懲治腐敗,致力於剷除腐敗行為産生的土壤,是新時期中央反腐鬥爭的一項重點工作。今年,這項重點工作將從八個方面向縱深推進:

  一是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貫徹《行政許可法》為重點,加大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國務院各部門共取消和調整審批項目1806項,各級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也相應地取消和調整了一大批行政審批項目。並正在深入推進配套制度建設,創新審批方式,規範行政行為等各項工作。

  二是深入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2004年90%以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納入了財政預算管理,今年將繼續以全面落實“收支兩條線”為重點,推行綜合性部門預算,擴大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收付的試點範圍。

  三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深入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在建立新型投資體制的同時,建立政府投資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加強對政府投資行為的監督和制約。

  四是以建立健全幹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為重點,深入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務員隊伍實行凡進必考原則,逐步實行個人推薦領導幹部擬任人選署名推薦制和責任追究制,任命或向人大提名任命領導幹部實行全委會集體討論票決制。

  五是按照《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要求,積極著手監督體制改革。主要推出兩項重要舉措,一項是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組建了專門巡視機構,對各省(區、市)和中央直屬部門的領導班子的廉政勤政情況開展巡視,各省(區、市)委也組建了相應的巡視機構。對各地(市、州)和省直單位的領導班子的廉政勤政情況進行巡視。通過巡視,及時發現和了解一些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存在的問題。另一項是中央紀委、監察部對36個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完善了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反腐倡廉工作機制。各省(區、市)紀委、監察廳(局)有的也已實行了對其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統一管理工作,有的正在著手落實這項工作。

  六是繼續推進金融企業改革,健全金融企業風險管理體系和內控機制,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

  七是逐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履行職責。

  八是進一步規範行業組織和仲介機構,強化對各類社會組織的管理和監督。此外,建築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出讓、産權交易、政府採購、政務公開、廠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等各項改革和制度創新工作都將逐步深入推進。

責編:常穎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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