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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賣文物得贓款400萬 承德文物局一幹部受審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8日 15:24)

    專題: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昨日,河北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備受社會關注的李海濤盜竊文物及王曉光等倒賣文物案。

  據報道,李海濤捕前係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保部主任。承德市人民檢察院指控:李在1993年至2002年擔任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廟管理處文保部主任期間,採取塗改文物檔案、以下一級文物頂替上一級文物、以非文物的工藝品頂替文物等方法,多次竊取外八廟庫內的館藏文物,共竊得文物及文物飾部件288件,其中一級文物4件、二級文物73件、三級文物31件、一般文物128件、無級別鑒定文物52件。

  李自己或夥同王曉光、張華章、閆峰、陳鳳偉共賣出館藏文物153件,其中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65件、三級文物22件、一般文物11件、無級別鑒定文物52件。李從中獲得贓款320余萬元人民幣、7.2萬美元。

  同時,承德市人民檢察院還指控了李海濤夥同閆峰、陳鳳偉、張華章、吳洪寬(批捕在逃)、李春平(另案處理)、“瘦吳”(正在追捕中)、王曉光等倒賣文物的事實。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海濤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64條,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王曉光、張華章、閆峰、陳鳳偉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326條,構成倒賣文物罪。

  在當天庭審中,李海濤敘述了自己盜竊和夥同他人倒賣文物的過程,王曉光及張華章敘述了倒賣文物的過程。昨日下午5時許,法庭宣佈休庭,將於今日上午繼續開庭。據悉,此案庭審結束後,法院將擇期宣判。

責編:陸玨如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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