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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內地首部"官員問責制"法定政府規章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3日 23:08)

    專題:《行政許可法》7月1日正式實施

  專題:行政許可法

  新華社重慶7月3日電(記者 張琴 劉健)中國西部直轄市重慶市出臺的《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日前開始正式實施,這是中國內地第一部以法定化的政府規章形式出臺的“高官問責制”,標誌著中國開始為官員問責建立法制保障。

  《辦法》的問責對象包括重慶市政府各部門的行政首長,以及參照執行的部門副職、派出和直屬機構的“一把手”。它通過效能低下、執行不力、瞞報或虛報重大突發事件、盲目決策和在商務活動中不講誠信等18種問責情形,對政府行政部門“一把手”分別追究其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的7種責任,小至誡勉、批評,大至停職反省、勸其辭職。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重慶市政府法律顧問楊明成認為,從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北京市市長孟學農被免職,到中石油老總馬富才、吉林市市長剛佔標的引咎辭職,都表明了責任政府的理念已付諸實踐。但“官員問責”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有問責之事,無問責之法。重慶市出臺的官員問責制度實際上第一次將問責制上升為制度層面上的強制規定,是在問責制度方面一次突破性的探索,因此有著廣泛的借鑒意義,對促進政府依法行政也有著深遠意義。

  重慶市制定政府規章強化行政首長問責制受到群眾的歡迎。重慶市一家諮詢類外資企業員工曾小姐將之稱為“百姓制約行政官員”的辦法。她説:“啟動問責程序簡單易行,公民舉報、新聞曝光、工作考核結果等以及司法機關、相關行政單位提出問責建議都可以。以前我在一些政府部門辦事經常被踢皮球,今後我可以對部門工作態度差服務差進行問責。”私營企業主程遠説,有的政府部門找理由對企業進行重復收費,希望辦法的實施夠解決這些問題。

  不過,也有部分人認為辦法很好,但不知能否真正達到效果。新華網的一位網友説,重慶市日前又陸續出臺了11類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20類政務信息公開制度,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權。相信在這樣的配套制度保證下,問責制度不會是“一紙空文”。

  一些接受採訪的重慶市行政部門的幹部認為,現行的法律制度、紀律制度還不完善,政府官員的履職情況和施政效果很難量化,在這樣的情況下,《辦法》的實施會有較強的震懾力。例如嚴重失職的行政官員將被勸辭職,在這樣的壓力下,政府的工作責任制會得到更好的落實。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院長王學輝教授説,建立責任政府正成為中國政治改革的重要內容。從不問責到問責,再到以法制保障問責,靠法律和制度約束領導幹部的行為,體現了中國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心。

責編:楊潔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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